4)排水系统安装质量控制
家庭排水管道安装质量控制
排水管道材质、规格、尺寸、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坡度控制。按设计要求,坡度不得小于规范规定的最小排水坡度,不得出现反坡现象。直埋暗埋管道应进行试压、充水、过球等试验,并做隐蔽验收。管道支架、伸缩节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管道及部件的安装方法与前同。
屋面雨水系统管道安装质量控制
雨水管连接处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雨水斗边缘与屋面连接应紧密,不得渗漏。由于屋面雨水排水采用重力流,因此应特别控制雨水斗的安装位置,防止虹吸倒流。为防止渗漏,管道的切口必须保证管口的垂直度。管材及管件的壁厚应均匀,管夹、密封圈尺寸应符合要求。当设计对连接管直径无要求时,不得小于100mm。安装后必须进行充水试验,充水高度为屋面天沟内的雨水喇叭口。
冲洗控制点
用于管网冲洗的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其排放应通畅、安全。排水管道截面积不应小于冲洗管道截面积的60%。管网冲洗水流速不应小于3m/s。管网地上管与地下管连接前,应在配水管道底部加堵头后再冲洗地下管。管网冲洗应在出口处水的颜色和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基本一致时进行连接。管网冲洗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水流方向一致。冲洗后应将管网内水排干净。其余同上。
卫生洁具安装质量控制
检查卫生洁具的型号、规格、材质,符合设计要求和规定。检查卫生洁具的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卫生洁具的固定方式。卫生洁具外观应完好,接口应严密,启闭灵活。连接卫生洁具的排水管接口应严密防漏,固定支架管夹支撑位置应正确牢固,与管道接触应平整。排水塞、地漏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周边不应有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应小于50mm。管孔封好后,应进行蓄水试验,验证其严密性。卫生洁具的排水管径、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定。卫生洁具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蓄水试验。
消防系统工程监理办法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联动控制系统的管线应严格按照设计图进行。
2)需要穿过墙壁或连接面板的电线应置于不可移动的管内进行保护。布线应尽量减少接头。穿过管的电线不允许有接头。必要的接头可在接线盒内连接。
3)导线接头必须接触可靠、稳定,包绕接头的绝缘强度不应低于导线的绝缘强度。
4)电线管应根据使用场合选择,在潮湿、腐蚀、易燃易爆的环境中,可选用厚壁钢管;在干燥、不易受机械损伤的环境中,可选用薄壁电线管;在腐蚀环境中,可选用硬质塑料管;电线管径应选择适当。
5)管道应按不同系统、电压等级、电流类别分别敷设,严禁敷设在同一管道或电缆槽的同一线槽内。
6)报警系统中,探测器回路线、通讯线、控制器之间的电源线应单独穿管敷设,联动系统中的联动信号线、通讯线、工作电源线也应单独敷设。
7) 开关或电缆槽内的电线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8)导线敷设后,应测量每回路导线的绝缘电阻,对地电阻不应小于20MΩ。
9)探测器底座采用螺钉紧固,底座及探测器安装完成后,应外加塑料盖保护。
10)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接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用电线或其他方法牢固固定。
11)系统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管网进行强度试验。系统管网的严密性试验应按楼层或防护区分段进行,不得进行整体试压。监理工程师应在现场监督试验过程。
监管控制目标值
质量目标:设备安装质量(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均合格)、特性指标、整个系统设备性能及功能满足合同要求、达到设计标准
进度目标: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开工。严格按照项目时间节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确保项目按期投入试运行。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施工现场达到市政府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统一标准。
环境保护目标: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六、督导工作方法和措施
6.1 工程质量控制方法
(1)项目负责人应组织专业监理人员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和有关设计说明、技术资料,了解项目设计意图和各项技术要求,对全套施工图进行检查。
(2)协助业主组织设计交底及审图工作。施工图审查中发现的疑问或错误,应以监理工作联系单或专项报告形式报送建设单位。业主应认真参加设计交底及审图工作,深刻领会设计意图,并做好记录。
(3)审查建设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建设单位的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及进场计划,进场设备、机具的数量、型号、规格、完好率及进场计划,施工现场实验室及试验人员;建筑材料进场证明、复验表、施工定位及布置、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施工测量布置报告。
(4)审查建设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计划,确保建设单位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并由项目负责人签署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表。
(5)协助建设单位建立、完善过程控制制度。对重要工序应设立质量管理点,及时检查或评审建设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数据、质量控制图等。
(6)施工过程过程控制是整个工程质量的关键。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过程管理,认真执行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提高工程质量稳定性。加强过程控制,落实隐蔽工程验收发证制度,对重点部位进行现场监理,进行中间检验和技术评审,防范质量风险。
(7)监理组收到隐蔽工程验收单后,应及时派出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出具监理工作联系单。必要时,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未取得复检签证,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8)监理工程师应当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深入施工现场,做到预控、及时发现、早处理,防止漏检、错检。发生施工质量事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9)做好质量监督日记账,认真处理、分析统计数据,及时报告、处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情况。
6.2 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 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项目部内部工作制度,落实监理人员及质量控制工作目标和职责,对不胜任的监理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工作不力,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建设单位进行调整,施工人员不能胜任工程质量要求的,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更换施工人员。
2.技术措施
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工程师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认真审查、批准。在施工过程中,当建设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变更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当承包方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交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及配套资料,组织专项论证,经审核后签字。当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监理人员应参与分析工程质量事故原因,审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看其是否符合结构安全要求和功能要求。
3. 合同措施
按照建设合同的约定,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施工承包单位是否按照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组织施工进行监督。对于不符合建设合同标准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其返工整改。如仍达不到合同条件的,监理工程师可以建议建设单位解除合同,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经济措施
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规范和验收评定标准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发签证、拒绝支付不合格的分项(段)或部位的工程款,并要求建设单位返工、修复,直至达到合同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
6.3 现场监理工作计划
1.现场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根据给排水及消防施工特点,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对管道及阀门试压、水封试验、水射流试验、消防联动、冲洗清扫、球试、设备安装调试、接地试验、等电位连接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2. 现场监督程序
3.现场督导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是否到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是否持证上岗,施工机具、建筑材料是否备齐;
2)监督现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和施工方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3)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设备及商品混凝土等的质量检验报告,可委托施工单位驻场监理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复检;
4)做好现场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现场监理原始资料。
七、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及监理控制重点
1. 安全控制手段
(1)督促检查承包商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建立完备的安全施工保障体系。
(2)督促承包商按照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分析施工不同阶段、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措施的落实。
(3)督促、指导承包商建立完整的安全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
(4)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通报制度。
(5)及时发现并制止承包商的一切违法作业,督促其改正。发生重大安全问题,承包商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6)检查、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数量、性能、维修保养证明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消除安全隐患。
(7)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商用电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8)每月对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明火使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安全性能、消防设备安装、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安全施工专项报告。
(9)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并形成会议记录。检查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时改进安全措施。
2.文明施工控制方法
(1)监督检查承包商确保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分开,并按照规定设置路障。
(2)检查、审查承包商对公共管线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3)检查、监督承包商对公共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保持施工路线沿线居民区出入口及道路的畅通、清洁。施工道路沿线路口必须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夜间必须设置警示灯,防止发生事故。
(5)检查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堆放各种材料,保持整齐有序,不得侵占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确保本项目营运期间人行安全和通行畅通。
(6)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为监测施工现场噪声,监理单位应配备噪声检测设备。每月检测两次,并将检测数据纳入监理月报。
(7)检查督促承包商按规定落实“五小”设施,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卫生责任制,保持施工区域及施工现场良好的环境卫生。
(8)工程竣工后,检查并督促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清理工作。
(9)督促承包商落实防台风、防洪、防涝措施和减少空气污染措施。
(1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书面通知承包方予以整改,并及时向甲方汇报整改进展情况。
(11)加强文明施工检查,每月组织开展文明施工,并形成会议记录。
3.安全文明施工监管措施
(1)施工用电安全监管措施
现场确定施工区域用电管理责任人,制定并执行《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J46)。施工现场统一执行三相五线临时用电制。配电室各配电箱进出线及负荷名称应以书面形式确定,并悬挂在显眼处。配电室应规定操作规程,配备绝缘保护工具,用电管理员应严格执行配电室操作规程。
现场使用的配电箱、电缆桥架均符合标准、经检验合格、完好、标记统一、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施工时所有配电箱保证数量充足、位置到位,所有电源线路均采用一机一闸一保,电源桥架进出线端部均有防电线拉脱措施。
加强用电设施、电动工具的检查和维护,电动工具定期检验,并有合格标志,所有配电箱、电缆架、电动工具都有记录和登记手续。
现场施工配电板所有出线均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施工作业所用电动工具必须安装二级漏电保护装置。
施工电线不得乱拖乱拉,交叉电缆应直接埋入地下并穿管。
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对所有固定设施进行防雷、接地检查,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高空施工安全监管措施
作业前必须对梯子进行外观检查及爬升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梯子。
操作时梯子必须放置牢固,并有专人支撑。
工人应穿着柔软的工作服,并将裤腿、袖口、容易被夹到或碰到的地方的纽扣系紧。
(3)焊接作业安全监察措施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十不准”规定。
电焊机设有单独开关及漏电保护装置,外壳有保护接地。
定期对焊机进行检查,焊机焊钳、焊柄线是否有损坏或绝缘不良的情况。
焊接人员必须持有焊接证和动火作业许可证,按规定操作,并采取防护措施。
焊接作业时,附近必须有监护人及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焊渣阴燃引起明火。
(四)预防火灾事故的监管措施
严格执行三级火灾制度,即:一级火灾为特别危险区域、防火重点区域和影响较大的场所火灾;二级火灾为较大危险区域火灾;三级火灾为一般危险区域火灾。
严禁在禁火区内生火、电焊。施工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生火。生火前必须由专业消防人员对着火区域进行检查确认。起火时应有专人监护,并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后,责任人应检查,确保无遗留火源。
各级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劳动局相关部门的培训、考核,持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证书。
各类消防设备齐全,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场区内消防水源充足,设置消防水储水池、储砂池。
4. 特殊事件应急预案
(1)险情应急预案及事故监管
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图)及应急预案,并获得监理批准。
督促承包商进行应急响应计划演练。
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要落实职责,抢救伤员,并尽快组织救援队伍,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按程序及时报告,编写应急事故处理报告,报告业主及相关主管部门并配合调查人员的工作。
(2)突然停电应急预案
由于外部电源损坏、跳电、保险丝烧断等原因,极易造成突然断电,因此要求建设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组织实施,同时采取定期检查供电线路等措施,确保线路正常供电。
(3)高空坠落等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若有人因高空坠落等意外受伤,救援人员应尽量减少受伤部位的运动,并将伤者抬到担架或木板或其他硬物上。特别要注意脊椎等身体其他部位的损伤。如果是脑部损伤,尽量让伤者平躺,以减轻脑内压力。
必须要求承包商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计划,并在必要时进行演练,以便所有人员掌握处理程序和各自的职责。
(4)管道损坏应急处理预案
按照管道保护卡的要求对管道进行保护,当管道出现或可能发生异常而又无法解决时,应立即联系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
当燃气管道发生泄漏时,燃气会通过地面或下水道溢出,如果闻到燃气特有的气味,严禁使用明火。
当发生电力电缆挖出事故时,人员必须远离事故现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5)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疏散人员,及时将氧气、乙炔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区域。同时组织人员使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必要时可拨打119组织消防车扑救。拨打119时应说明详细地址、火灾性质,并在适当地点迎接、引导消防车进入。
(6)防洪、防高温应急预案
雨季、汛期到来前或高温天气出现前,应进行季节性施工安全宣讲,检查临时设施的牢固性和机械设备的保温性能,并落实整改措施。
当大风对施工人员安全造成威胁时,应停止工作,并采取安全措施。
(7)事故处理及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监理人员必须督促承包商现场负责人首先采取措施进行控制,避免事故扩大。当有可能威胁救援人员或其他作业人员时,应优先考虑人员的撤离。
除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需拨打119通知消防部门灭火或者拨打120进行医疗应急急救等特殊情况外,其他事故应优先通知业主,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市政相关部门,尽量减少事故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