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时间、范围和对象等事项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

一,

识别时间

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期进行,上期为3月27日至7月18日,下期为9月14日至12月20日。各认证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此期间内的认证时间。(特别提示:具体网上报名时间、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等以当地认证机构公布时间为准,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申请。)

二,

认可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居住证)或就读地点(限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毕业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专科生)在湖北省的中国公民和驻鄂现役军人、武警部队人员。

根据《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师办〔2019〕1号),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无犯罪记录的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其居住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持港澳居民来往通行证或5年期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在教师资格考试举办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其学历要求及其他申报教师资格条件、程序与内地申请人相同。

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并获得一份教师资格证书。

三,

认证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级认证机构按照认证权限,在各自行政区域内接受相应申请人的申请。(特别提示:认证范围以申请人所申请认证机构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四、

教育标准

申请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及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说明》(鄂教字[2012]4号)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鄂教字[2015]6号)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五,

普通话要求

报考语文教师资格、小学普通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报考其他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六,

体格检查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标准及办法》(鄂师[2002]3号)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有疑问问题的最终审查医院为省人民医院。

七,

认证申请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通过“教师资格认证”服务门户“网上服务”栏目下,点击“网上办理”注册账号并申请。注册方式请参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在申请人所申请的认证机构网上申请时段内登录申请。

1. 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用户或个人信息不完整的用户,请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需添加民族;若证件类型为有效期5年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需添加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当地有效的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号码;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添加相应的通行证号码。

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并提交您的个人信息。

注意:身份证号码一旦登记,不可修改,若身份证号码输入错误,需重新登记用户。

姓名、身份证有效期起始日期、身份证有效期终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无法修改,若信息填写错误,需进入实名认证页面进行修改,再进行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修改成功。

2. 注册

在认证机构网上申请期间,申请者须持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注册。

申请者应根据认证的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证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并必须仔细阅读现场确认机构的注意事项。

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报送报名信息。审核通过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不可修改,请认真填写申请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白色,文件格式为JPEG/JPG,大小不超过190KB。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应聘人员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等扫码工具扫描页面弹出的二维码,在手机上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已提交”按钮,可查看签名合成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对、不清晰、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身份识别。

八,

现场核实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后,请查看系统的“申请提醒”和“注意事项”,并按照认可通知或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全部所需材料到现场确认。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二代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明原件。港澳台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国外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如学历信息已通过电子比对,则无需提交。

特别提示:材料审核时,对于无法通过认证信息系统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专学历除外),申请人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网上申请),否则将被视为学历不合格,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如无法验证,应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或《湖北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如电子信息比对成功,则无需提交)。

5.现役军人、武装警察在服役地点申请的,应当提供军官证或者警察证,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地点的,还应当提供所在单位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该证明的式样按照所在单位或单位的规定确定,证件上应当明确申请人的服役地点;

6.无需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专业能力证明》,报名系统自动比对验证。

7、近期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正面免冠(正式证件照,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与网上申请时上传的照片背景一致,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证件号码)。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须提交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须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须提交注册信息齐全的学生证或学历证明原件(限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毕业生及全日制研究生、专科生)。

9.报考中职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10.对于港澳台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及台湾有关部门应及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申请人应自行向港澳台有关部门递交函件,并向有关认证机构核实、提交核实结果,核实结果将作为认证依据。未按时提供核实结果书面答复的,其教师资格认证申请无效。

九,

其他东西

请申请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网上申请和现场评审。如因错过申请时间、选择错误的认证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请信息不正确或提交的材料不齐全等原因,导致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证机构将不再受理该申请,并由申请者承担责任。

申请人在申请教师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取消教师资格的处罚。被取消教师资格的,自取消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教师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各认证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

附录:

1.《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适用于申请中小学、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的人员)

2.《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适用于申请幼儿教师资格的人员)

湖北省教师资格认证中心

2023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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