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才补充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干部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
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2022年招收干部1500名。其中:从高校毕业生中招收1055名,从具有消防救援实际工作经验的大学生消防员中招收370名,从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招收75名。
即日起,您可以登录2022年中央国家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网站()查看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团队联系方式等。
二、申请条件
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除应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大学毕业生
1.年龄18岁以上30岁以下(即1990年10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下同)。2022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本科学历的申请者,须为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申请者,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及研究生培养机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毕业生,获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对驻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个省(自治区)县(市、区、旗)二级以上困难边远地区部队定向招收岗位,可放宽学历要求至高校毕业生,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取得高校毕业生(含)及相应学历,招收后须在部队二级以上困难边远地区部队工作满5年。
3.2022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按入学时规定的学制毕业,并同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在学证明。
4.通过全国统一招生系统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且在求职期间(国家规定求职期限为两年,即2020年、2021年毕业生),尚未找到工作(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能取得相应登记证明)且户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5.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在完成服务工作并经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报考仅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2.具有灭火救援实践经验的大学生消防员
1.年龄18岁以上,30岁以下。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本科学历的申请者,须为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申请者,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及研究生培养机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毕业生,获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实践经历。具体为:(1)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现任消防员,须从业2年以上(截止申请当年10月),且在推荐单位工作1年以上,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限,只能报考本队;(2)政府专业消防队、政府专业森林灭火救援队现任消防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工作(根据基层站、队人员构成情况确定),须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践经历,且在推荐单位工作1年以上,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限。 政府专业消防队消防员限于报考本省消防救援队,政府专业森林灭火队伍消防员限于报考本省森林消防队。
(三)服役5年以上、大学毕业的退役士兵
1.年龄18岁以上,30岁以下,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非在职)年龄不超过35岁。
2.在全国统一院校学习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5年(含5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申请本科学历者,须为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申请研究生学历者,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及研究生培养机构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毕业生,获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军队学校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政治条件规定》的有关要求;
2、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各岗位专业目录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确定。应聘人员最高学历须为相应岗位专业目录下的专业或指定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为同一专业、同一院校颁发);
3.符合《军队学校入学招生体检标准》(地勤人员);
4、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心理素质;
6.已服现役人员,必须完成现役。
(五)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
1.最高学位课程学习期间,受过留校察看、休学半年以上的毕业生(应征入伍者除外);
2.因违反纪律或者其他原因受到处分的;
3.学习、工作经历难以组织调查的(如曾无政府派遣在国外居住6个月以上的历史等)。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聘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1.烈士子女;
2.具有现役经历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笔试
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8时至2021年10月24日18时,具体报名内容详见2022年中央国家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简称“专题网站”)。
(二)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业务技能测评)、面试
根据招考计划和招考方向,按照计划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规定比例,确定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业务技能测评)、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前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将不能进入下一轮选拔。其中,大学生消防员参加业务技能测评,不参加体能测评。
体检按照《军队学校入学学生体检标准》(地勤)进行。
心理素质测评采用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招考心理测评系统进行,每个考生限参加一次测试,系统自动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体能测评主要测试肌肉力量、肌肉耐力、柔韧性。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需在8分30秒内跑完1500米,女生需在6分钟内跑完800米才算合格)、立定跳远(男生需跑1.7米,女生需跑1.6米以上才算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做20个以上俯卧撑才算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做20个以上俯卧撑才算合格)。任何一项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
专业技能考核按照《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单独招收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优秀消防员专业技能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中优秀消防员标准进行,满分为150分,低于75分的,视为不合格。
面试将重点关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应聘动机、行为形象、气质等。
(三)检查、公示和备案
应急管理部政治部根据招考类别、招考方向,按综合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招考人选。其中:
1、大学毕业生、服役5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及退役士兵: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高校学生消防员: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5%+专业技能考核成绩15%。
笔试、面试和业务技能考核成绩均折算成百分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对应聘人选进行考察、公示和立案,按照规定进行:
1.组织考察。组织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含)的高校毕业生、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大学生消防员、政府专业消防队和森林灭火队伍大学生消防员参加考察。
2.公示备案。应急管理部政治部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备案手续。
(四)岗位培训
根据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对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进行为期1年的岗位训练,其中包括6个月的集中训练和岗前训练;对大学生消防员进行为期6个月的岗位训练。岗位训练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分别组织实施。
培训开始后3个月内应当进行体检、政审和档案复审。培训结束前,对培训期间的实际表现、学习培训情况、身体和心理状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培训期间复检、复考、复查不合格,或因思想不稳定、违纪违法、心理素质等原因,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人员,取消上岗资格。
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新任人员须在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旅级(含)及以下职系工作不少于5年,其中在消防救援站(中队)工作不少于3年(女性除外)。
四、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提供虚假、弄虚作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1. 关于籍贯和户口所在地
“籍贯”应按“省+市或县”格式填写,如江苏省南京市、河北省正定县等。“户口所在地”应填写户口簿首页详细地址。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应填写入职前户口所在地。
2. 关于学习经历
填写从小学到报名时最高学历的信息,填写学习时间、学校、院系、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例如:
2015年9月—2018年7月××省××市××中学学生
2018年9月至2022年7月,××大学××学院××专业本科生,获得××学士学位。
学习经历时间段应填写到月份中,且要完整、连续,不得有空白时间段。
资格审查、档案审查和复试阶段将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进行核查。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已获得相应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 社会工作经历
请注明起止日期、工作单位、职务等。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填写某某大队+某某支队+某某基层单位的格式,其他人员填写单位规范名称,如:2017年9月—2021年10月,××省××市××县(区)政府专业消防队、消防员等。无工作单位社会经历(如无业)请注明:起止日期、居住地(具体到区或县)、见证人及联系电话等,例如:2020年7月—2021年10月,无业,××省××市××区,见证人:张××,138×××××××××。
社会工作经历的时间段应填写到月份,应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如工作经历与学习经历时间有重叠,请详细说明情况。
(四)关于奖惩
至少应注明三项:奖惩名称、奖惩年月、颁发单位。有有效书面证据的奖惩项目方可填写。无书面证据的奖惩项目,不得随意填写。
(五)家庭成员情况
填写成员姓名、与申请人关系、工作单位、职务(个体经营或农业经营所在地需向乡镇说明清楚)等,如有不便填写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不能省略,死亡人员也需填写并加注“(已故)”。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填写的所有信息均会保留,所有填写、修改应聘信息的历史记录均可在系统中查询,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招聘考察、公示、备案、政审等环节与真实信息进行比对。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务员招考相关规定,取消其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专业技能测评、面试、考察或录用资格,对已经录用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各招考总队考试录用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详见招考岗位表,工作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至26日(每日9:00-12:00、14:00-18:00)。以上电话负责受理拟报考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应聘人员的咨询,仅就相关政策及填报要求进行说明。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以应聘人员在2022年中央国家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填写的报名信息为准。
应急管理部政治部
2021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