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区域供水设置条件
当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系统将进行垂直分区供水:
1、系统工作压力大于2.40MPa。(系统工作压力是指水泵零流量时的系统压力)
2、消火栓出口处静压力大于1.0MPa。
3.自动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工作压力大于1.60MPa或喷头处工作压力大于1.20MPa。(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压力以水泵零流量时的扬程为准)
消火栓系统工作压力计算示意图
02分区供水表
1、分区供水可采用消防水泵并联、串联、减压水箱、减压阀等形式。
2、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2.40MPa时,应采用消防水泵串联或减压水箱分区供水。
03区域供水要求
1. 消防泵串联,向不同区域供水
1)采用消防泵串联方式向不同区域供水时,宜采用消防泵转运水箱串联供水。
2)当消防泵中转罐串联使用时,中转罐的有效储水容量不宜小于60m³,且中转罐可作为高位消防水箱使用。(若中转罐兼作高位水箱使用时,仍可按60m³考虑)
3)串联转运水箱的溢流管应与消防水箱连接。
4)转输水箱应设有自动补水管,转输管不能作为补水管使用,否则泵会自动停止。
5)消防水泵直接串联时,应采取措施保证供水的可靠性,并应能按从低区到高区的顺序依次启动消防水泵。
6)消防水泵直接串联时,应校核系统供水压力,并在串联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装设减压回流防止器。
7)消防水泵直接串联时,输送泵与低区给水泵应分开设置。
泵启动顺序:消防水泵直接串联向分区供水时,应先启动输送泵,后启动给水泵;消防水泵与输送水箱串联向分区供水时,应先启动从输送水箱抽水的给水泵,后启动输送泵。
2. 分区供水减压水箱
1)减压水箱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8m3,且应分隔为两个隔间。
2)减压水箱宜设有两根进出水管,每根进出水管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用水量要求。
3)减压水箱进水管的水位控制应可靠,应采用水位控制阀。
4)减压水箱进水管应有防冲击、防溢流的技术措施,并在进水管上安装紧急切断阀,溢流水应回流至消防水箱。
5)减压水箱进水管压力过高时,建议采用潜水出水,并设置水位控制器控制进水。
6)减压水箱的有效容积、出水口、排水、水位及安装位置应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2014》4.3.8、4.3.9、5.2.5、5.2.6-2的规定。
7)减压水箱及通风管、呼吸管等的布置应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2014》5.2.6-3至5.2.6-11的规定。
3.减压阀,降低压力,向不同区域供水
1)用于消防给水的减压阀性能应安全可靠,应满足消防给水的要求。
2)减压阀应根据消防给水的设计流量、压力选用,且设计流量应在减压阀流量-压力特性曲线的有效段内。应校核当设计流量为150%时,减压阀出口动压力不应小于设计值的65%。
3)每个供水区应设置不少于两组减压阀,每组减压阀均应配备一个备用减压阀。
4)减压阀只宜安装在单向流动的给水管道上,不应安装在双向流动的水管上。
5)减压阀宜采用比例减压阀,当压力超过1.20MPa时,应采用先导减压阀。
6)减压阀前后压差比不宜大于3:1。当第一级减压阀减压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串联减压阀减压,但串联减压量不宜大于两级。第二级减压阀宜采用先导式减压阀,阀前后压差不宜大于0.40MPa。
7)减压阀后应安装安全阀,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能满足系统的安全,并不应影响系统供水安全。
8)减压阀的结构形式,使水中的杂质堵塞先导式减压阀的针阀和卡塞式减压阀的阀芯,造成减压阀动作失灵。因此,减压阀应采用安全可靠的过滤装置。
9)减压阀的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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