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实表》一式两份(附件1)
2、二代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3、学历证明原件(如系统信息已核实,则无需提交)。港澳台地区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证明》原件,国外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证明》原件。
特别提示: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无法通过国家认证信息系统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专学历除外),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网上申请),否则将被视为学历不合格,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并申请认证报告。
4、《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证明体检合格。(在规定时间内、未使用规定体检表、非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如系统信息已比对通过,则无需提交)。
6、《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签字、拍照并按程序上传,字迹清晰)。
7.学习成绩或考试合格证明。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育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需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报考者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自行打印(已通过系统信息比对的,无需提交)。
8、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正式证件照,用于办证,与网上申请时上传的照片背景一致,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证件号码)。
9、申请人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户口簿或者集体户口证明原件;申请人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
10.报考中职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对普通话水平的要求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要求:
一般来说,教师资格证书必须达到二级B级以上,部分地区申请认证的汉语教师普通话水平可达三级A级。
在教师招聘考试中,不同岗位对普通话的要求不同,有的学校只要求汉语教师达到2B级水平,但也有部分高校明确要求2A级及以上。
中文教师水平为2A级以上,其他教师水平为2B级以上,文案分数等级为1A级97-100。
1.标准普通话一级B级:92-96.9,二级A级:87-91.9。
2、普通话二级B级相对标准为80-86.9分,三级A级相对标准为70-79.9分。
3.非标准普通话三级B成绩60-69.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