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7 月 26 日起报名

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公告(5号)(727人)…

省属院校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7月26日9:00-7月28日16:00

笔试时间:见公告

面授课程推荐:2023年教师招聘考试面授课程

网课推荐:2023年教师招聘考试网课

图书推荐:2023年教师招聘考试图书概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全省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科学开展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33个省级部门(单位)属下178个事业单位发布招聘岗位478个,拟招聘工作人员727人。其中,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对象为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2022年毕业且在求职期内尚未找到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未找到工作且在国家规定求职期内,户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毕业生就业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吉林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招高校毕业生)岗位及任职资格名单(第5号)》(附件1)。

二、申请资格

1.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良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7日至2005年7月17日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在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点为7月17日(以应聘人员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任职资格要求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年龄不受限制。

(二)任职要求

该职位所需学历、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行业入职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或委托应届毕业生报名,须经定向或委托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要求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资格须符合招聘单位设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在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处于考试禁考期的人员;

2.被开除学籍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

3.非2023届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属于2023届毕业生)不得以其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2021年、2022年毕业且在求职期间已实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再具备报名本公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资格;

五、现役军人;

6.“三拥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及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未达到现工作单位、单位或职务所规定最低工作年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前款规定不予报名情形的时点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五)回避

凡参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及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关系的特定人员,均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9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回避。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和《准考证》下载打印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9:00—2023年7月28日16:00

2.报名网站:

考生需登录报名网站(国家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方可登录平台报名、缴费、下载准考证、查询成绩。首次使用平台者需上传近期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数码彩色证件照(上传的照片需使用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如因照片质量问题影响报名、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2023年吉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第5号)网上报名须知》,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报名时可参照《国家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考生操作指南》(附件3)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如在线填报姓名、身份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等信息有误,影响资格审核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请考生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时,考生需填写常用手机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单位与考生联系的主要方式,公开招聘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事宜。报名期间,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将适时公布报考人数较多的岗位和无人报考的岗位,考生可酌情参考报名。

(二)资格网上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7月26日11:00—2023年7月28日20:00

1.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国家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本次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转换至其他岗位,不得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转换至符合资格要求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时间(7月28日16:00)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或补充,不得转换至其他岗位。为避免因最后一天集中报名或资格审查时间过长造成网络拥堵,延误报名机会,建议考生提前报名,在规定时段错峰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7月28日16:00)之后、资格审查结束时间(7月28日20:00)之前,资格审查小组将继续对报名截止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如报名信息符合报名要求,则审核通过;如报名信息不符合报名要求,则审核不通过,且不得更改应聘信息或应聘其他职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视为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组说明。其中专业要求主要依据《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学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并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进行审查。目录未涉及的专业,由有关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共同研究确定。 在满足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学校预科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凭本科学历报考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以凭大专学历报考岗位。

应聘人员如需就资格审查相关问题进行咨询,请通过所报考职位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联系。

(三)网上支付

时间:2023年7月26日11:00—2023年7月31日12: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缴费,费用为95元/人。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支付后不予退还考试费用。考试费用用于各项考试开支。

考生在网上支付过程中如遇到疑问,可拨打支付服务平台(合利宝)客服热线: 或。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21日上午8:30-2023年8月26日上午8:30

考生可参阅《国家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考生操作指南》(附件3)中打印准考证的说明,并在考试前及时打印准考证。

(五)录取比例

本公告中的持仓并无固定比例。

(六)相关事项

1、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使用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无效。

2.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获取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就业资格。

3.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应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报考专业;留学回国人员应在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位证明》上报考专业。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4.该招聘岗位所需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底,即截至2023年7月31日每12个月累计工作时间算作1年。其中,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不能算作工作年限。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

上午 8:30 - 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am - 12:00pm 综合应用技巧

笔试试卷共设综合管理(A)、社会科学专业技术(B)、自然科学专业技术(C)、中小学教师(D)、医药卫生(E)5个类别,每个类别下设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2个考试科目。其中D类细分为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2个试题类别,E类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学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卫生管理岗位6个试题类别。各招聘岗位笔试类别详情见附件1。各岗位考生均须参加笔试相应类别的2个考试。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请见准考证。

3.携带材料: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确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测验满分为150分,笔试满分为3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单科不及格或单科零分的考生不予参加面试。

对在我省入伍、服满兵役、退出现役、自谋职业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初次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分7分,荣立二等功的加分9分,荣立一等功的加分11分。对多次立功的,按最高等级立功加分,其余立功不累计。 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应于8月2日8:30至11:30、13:00至16:00,将证明材料(身份证、入伍登记表、退伍证、功勋奖励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至长春市南关区亚泰街3336号金业大厦一层服务窗口(咨询电话:-88690530)。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材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项优惠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政府招考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进行联合审核。8月9日后,预计获得加分的考生信息将通过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欢迎考生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书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为准。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9月30日后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国家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查询。

(二)面试

1.笔试后,除北华大学外,省属高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余招聘单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1:3或1:5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符合1:3或1:5比例标准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中,2023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所需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录。

3.面试由招聘单位单独组织或会同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现场评分制,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低于及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个别面试结果。面试结束后,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高校教师岗位全部设置65分的一般就业控制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如应聘高校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就业控制分(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招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将其列为应聘人员。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省属高校(不含附属医院)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不作为计算总成绩的权重,以面试成绩为准。其他招聘岗位面试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满分300分)折算成百分比制,加上政策性加分确定。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面试后,对总成绩在及格线(或就业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优先录用条件的,优先录用(如:在我省入伍服满兵役或退出现役的个体户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人员等);不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优先按面试成绩高者录用;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通过面试、测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5. 体格检查和调查

体检由定点医院统一组织,省属高校及其附属医院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等进行考察,并审查其录用条件。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录用控制分)的应聘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调剂录用。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违反法律法规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宣传

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除省属高校及其附属医院在各自网站发布公示外,其他招聘单位在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就业

(1)公示期满后,如反映问题严重,经核实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的拟聘用人员替代;如反映问题严重,一时难以核实的,将暂缓聘用,直至核实结论。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将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在办理求职登记手续时,须提供所报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与聘用合同期限合并计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毕业证或学位证其中一项日期为2023年,可视为2023届毕业生)。

(三)未办理录用手续而自动放弃录用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补录;需要补录的,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成绩(或录用控制分数)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录。录用人员报考后,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无法依法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8. 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名等,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或以欺骗手段取得招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此公告的官方网站为:

1.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2.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各招考单位详细报名、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见附件1“报名咨询电话”栏。

1.负责部门及电话:

0431-82905119(吉林省委统战部干部科);

0431-88792540(吉林省委政法委干部部);

0431-82768980(吉林省委台办人事处);

0431-88904985(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0431-82728995(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0431-89152054(吉林省民政厅人事处);

0431-88550595(吉林省财政厅人事处);

0431-88550231(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0431-85097527(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

0431-84994032(吉林省水利厅人事处);

0431-8890525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0431-85630609(吉林省商务厅人事处);

0431-85614180(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0431-88905568(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431-80761058(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

0431-85096360(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010—62019321(吉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

0431-85816302(吉林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

0431-88616833(吉林省体育局人事处);

0431-81766334(吉林省统计局人事处);

0431-88905392(吉林省政务局人事处);

0431-88585875(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

0431-88626809(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0431-89156368(吉林省能源局人事处);

0431-88906863(吉林省畜牧局人事处);

0431-81763377(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0431-81860757(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人事处);

0431-85664642(吉林有色地质勘查局人事处);

0431-81162318(吉林省妇联组织部);

0431-85688740(Jilin作家协会人事部门);

0431-85261337(Jilin省级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和人事部门);

0431-87679860(Jilin省级邮政管理人员部门);

0431-88600653(日报Jilin人事部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136311265@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hbrsks.net/?id=315140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