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消防验收一次性通过率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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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北京市深化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实施方案》(京建发〔2021〕386号)等有关规定,现进一步加强消防验收(含备案抽查,下同)环节服务指导,统筹发展与安全,坚守分级分类底线,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理念,提高消防验收一次通过率。现提出以下措施:

1.进一步增强服务指导意识,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住建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建设项目消防检查验收职责,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积极服务“两区”建设和城市更新,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服务,加强全程指导,优化检查验收管理,耐心解答疑难问题,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促进消防检查验收提速提效,更好地服务企业。

2.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指导,及时消除质量风险

城市住房和建设部门要将涉及消防的施工质量纳入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日常监督管理,在召开首次监理工作会议或进行首次监督检查时,也应告知消防验收的相关要求。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高频问题的监管。在基础施工阶段,要重点关注建筑防火距离总平面布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设施平面布置、与消防安全疏散相关的尺寸等。 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要重点对墙、柱、梁、楼板、疏散楼梯、钢结构、木结构防火保护、设备基础等构件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等物理质量以及涉及防火分隔、消防管线、电气电缆等隐患工程进行监督抽查。通过进一步加强过程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发生频率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成本高的违法违规行为,将问题解决在过程,最大限度消除消防验收前工程质量隐患。

三、进一步加强督察阶段服务,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城乡住房和建设部门要积极做好前期咨询和技术服务,加强对消防设施功能检测、系统功能联调检测等工作的指导,帮助建设单位提前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提高现场考核一次合格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技术标准采取成品保护措施,做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排烟系统等设备设施的成品保护工作,确保消防施工质量。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四、进一步强化受理流程服务,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市住建部门要在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提前服务,告知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的服务指南,包括申请材料、验收标准、相关程序、办理时限等。接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发给验收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全部需要补正的内容和时限,杜绝“进场难”问题。

五、进一步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优化监管服务方式

城乡住房建设部门要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专精特新”企业、中小企业等新场景的引导和支持,提供发展服务保障。对首次申报消防检验的,消防检验现场考核发现能够及时整改、不会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消防工程质量问题,可依法给予限期整改,加强技术指导,督促问题整改。在核准期限内完成整改并经城乡住房建设部门确认合格的,现场考核结论可认定为合格,不断提高监管服务效率。

六、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

市住建部门要规范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相关法律文书制作,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确保文书制作质量。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的,应在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中详细说明主要问题、原因、理由及法律依据,并告知建设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要加强业务指导,告知建设单位问题整改要求,明确整改合格标准。

七、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城乡住房建设部门要充分发挥首都地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集中、专家库、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作用等优势,及时应对消防检验验收重点难点问题。特别要注重对“两区”建设和城市更新中遇到的新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检验验收不合格高频问题进行统计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和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区住房建设部门使用现场机动设备,提高现场执法服务效率。鼓励朝阳、经开区等试点地区和其他区住房建设部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充分考虑区域工程建设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创新消防检验验收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确保建筑消防安全。

八、进一步加强验收审批管理,提高验收工作实效

城乡住房建设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消防检查验收工作,不得增加条件、手续、环节,不得变相延长审批时间。严禁设置“隐性障碍”“体外循环”“隐性审批”。遇到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第一时间与企业沟通,主动治理,先诉后治,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区住房建设部门要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告重大问题。探索建立消防检查不合格服务质量评定和回访制度,不断改进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坚守权力底线,不收受贿赂、不玩忽职守、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融合,营造良好行业生态。

请知悉。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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