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招聘急需紧缺教师 13 名,你符合条件吗?

名仕公考|2024年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赴高校现场招聘急需紧缺教师13人公告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广泛吸纳急需紧缺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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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广泛吸纳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广东茂名卫生职业学院决定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立站点,招聘急需紧缺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广东茂名卫生职业学院成立于2015年3月,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安乐东路,校园占地面积57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1.5万平方米。设有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技术、健康管理与促进等5个系部,开设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中药材生产与加工、食品质量与安全、市场营销、医学营养、健康管理、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技术、健康信息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中医养生、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等21个专业。 其中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预防医学为国家重点专业,护理专业为广东省二类品牌专业,护理专业群、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群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11236人。

学院坚持“立足粤西、面向广东、辐射全国,服务粤西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及粤港澳大湾区”的办学定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人民健康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对接大健康产业全产业链,深化产教融合,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广东省特色鲜明的优质医药卫生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急需招聘教师13名,其中辅导员4名,高层次人才9名,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应聘人员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符合相应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具体招聘信息见附件1《广东茂名卫生职业学院2024年高校急需紧缺教师现场招聘公告》。

高层次人才分为A类人才和B类人才,根据不同人才类别享受相应待遇,具体如下:

1.A类人才:

1.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非在职);

2.具有高等学校教学或医药卫生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非在职)。

(二)B类人才:

具有高等教育教学系列或医药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非在职)。

3. 报酬

聘任人员为茂名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省、市人才引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事业单位编制办理引进手续,执行省、市有关政策。引进到我院担任高层次人才职务的,享受学院人才引进补贴。符合省、市人才引进条件的,由学院协助办理相关人才认定手续,认定通过者可同时享受双倍补贴。

1.A类人才:

学院给予安置补助费5万元、人才补助费3.6万元、住房补助费3万元。安置补助费、人才补助费分6年平均发放;在学院工作6年内购房的,住房补助费凭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入职后,申请人任职年限不得少于6年。已在学校聘任的教职工不享受上述人才补助待遇。

(二)B类人才:

学院发放人才补贴3.6万元、住房补贴3万元。人才补贴按年均发放,发放期限为6年。入职6年内购买住房的,补贴随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入职后,申请人任职年限不得少于6年。已在学校任职的教职工不再享受上述人才补贴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下列不予受理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所需要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5、招聘岗位文化程度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士、硕士学位,且不为副高级以上职称,须符合《茂名市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3年版)》范围;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专业(执业)资格和技能;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对应届毕业生无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须在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岁以下,副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岁以下),满足招聘岗位相应任职条件。年龄等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任后,建立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的劳务关系;

6.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申请人申请的其他情形。

上述纪律处分期限均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高校现场招聘流程如下: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业务考核、面试、签订合同、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除现场决定、签订合同外,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不再进行人员替换。

6.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现场招聘地点: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石牌校区)顺德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9日(8:30-12:00、14:3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3年12月30-31日。

七、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招聘会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1.申请表(签名栏内填写日期)(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包括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现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学校就业推荐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印制的《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所申请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留学人员、出国留学人员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学习成绩单、有效二代身份证、相关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须在复印件正面下方空白处签名,确认复印件真实有效)。

报名时须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经招聘组审核后,原件退还应聘人员,留上述材料复印件一份。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齐全、不准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如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八、资格审查与业务评估

招聘工作小组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将结合应聘人员的学历、成绩、学业成绩、学生干部经历、综合荣誉等进行专业考核,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低于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实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未按要求提供应聘材料、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不予录用。

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向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收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九、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将以面试形式进行。

(一)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招聘工作小组将根据招聘实际需要,采取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

(二)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专业认知、教育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人际沟通、仪表风度、应急、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成绩计算。面试采用现场评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选,签订相关协议。应聘人员按时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协议生效。

10. 体格检查

茂名市教育局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的规定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布,敬请关注。茂名市教育局将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考生。

11. 调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茂名市教育局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品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有无需要回避的情形、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十二、宣传与招募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影响录用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13. 注释

(1)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入职后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本次招聘专业及专业代码按照《2023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国外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本校课程设置、培养目标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选择报考本招聘专业同类专业,但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岗位所需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考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学位证书、所修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学部门盖章)、学院出具的课程比对及设置依据说明等材料。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之前”、“之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14.组织与管理

学院与茂名市教育局联合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招聘具体事宜。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和茂名市教育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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