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统一安排,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4月12日启动。广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采取全程线上方式,材料审核全部在线完成,不需到线下确认点。为方便报考人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现提醒如下:
1. 账户注册
申请人在申请教师资格认证前需注册账号,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下载《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并按照手册提示完成注册。
2.材料准备(认定教师资格时,需要上传的材料可以拍照或者扫描,不超过190KB)
1. 身份证明文件
1.有广州市户籍居民:户口簿首页及个人信息页;
2、广州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专毕业生、研究生(持本科学历)、本科生(持专科学历)、专科生(持幼师学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籍证明;
3、非广州市居民:居住证(广州)、有效期5年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军官证、士兵证、部队证等。
2. 照片材料
近期正面1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3. 教育材料
1.如申请人学历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上查询到,无需额外准备;如无法查询到学历信息的,需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如未通过认证,则视为不符合教师资格认证条件。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申请人,须事先取得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未取得在学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教师资格条件。
3.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须事先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 )认证,并出具《港澳台地区学位证书》,此学历认证证书方为有效。
4.外国高等学校学位证书须事先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认证,且只有“外国学位证明”才有效。
4. 普通话材料
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可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查询,无需额外准备;如无结果,请联系参加普通话测试的考试站出具测试等级证书。如未出具证书,则视为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3.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一)内地申请人无需准备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出具。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应提交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申请人填写《2024年上半年广州市港澳地区申请人教师资格认证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并发送电子邮件至、联系广州市教师资格认证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收集相关信息报省教育厅处理。申请人收到函件(邮资自付)后,应尽快到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经香港、澳门警务部门核实后,核实结果反馈省教育厅。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为六个月。
(3)台湾地区申请人应向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取得犯罪纪录证明书,并直接送交相关认证机构。
4.体格检查
(一)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到我市各区指定医院体检(可跨区体检)。体检医院、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请关注后续发布的《广州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申请人无需亲自提交体检结果,由指定医院反馈给各区发证机构,后续申请人可通过“岁好办”APP查询体检结果。
(三)如经指定医院主任医师确认申请人怀孕,可免于进行胸部X光检查。备孕或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者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进行体格检查,不能免于检查。
附件:2024年上半年广州市港澳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数统计表.xlsx
广州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4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