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4北京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行动方案》要求,市消防救援总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着力打造“北京服务”持续优化公众聚集场所开放前消防安全检查六项措施》(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各相关单位于3月30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信箱。
请知悉
附件:着力打造“北京服务”持续优化公众聚集场所开放前消防安全检查六项措施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3 年 3 月 22 日
附录
着力打造“北京服务”,持续优化公众聚集场所
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六大举措
1.优化审批政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前无需进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申请人主动申请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受理。
2.精简申请材料。对可通过数据检索获得营业执照、场地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图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救援机构在受理申请时可自行检索,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3.推行“一站式办理”。不论是告知承诺制还是非告知承诺制,均可通过“北京政务服务网”或“北京通”APP,实现网上申办、查询办理进度、领取电子证照。
4.减少等候时间。承诺制办理现场检查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非承诺制办理现场检查时限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5.提供“帮扶式”服务。根据申请人需求,可安排专人全程“一对一”帮扶,提供协助递交申请、技术指导、业务咨询、政策解读、文件送达等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6.推行“验收即开业”。消防部门与住建部门建立消防验收与开业前检查并行办理机制,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项目提前介入,会同住建部门派员到场验收,统一检查意见,单独核发许可文书。
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消防信息网为信息发布平台,消防信息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