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指南:方式、途径与材料

五、申报方式及申报途径申报方式: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或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申报途径:通过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业务受理窗口或者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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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可选择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也可以不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

申请方式:通过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业务受理窗口或消防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6. 申请材料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或者运行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表

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应当提交《投入使用、运营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样本、范例);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应当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样本、范例)。申请人应当按照填表说明逐项、如实填写,确保内容准确、完整。

2.营业执照

前置审批通知书不得替代。通过消防受理窗口申请的,应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通过消防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材料的,应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公众聚集场所应当按照《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的规定,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和职责,制定符合场所实际、内容齐全的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场地平面布置图及场地消防设施规划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主要指委托书(格式、样本)、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申请人应为该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应以书面形式委托该场所相关人员办理,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对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人还应提供文化和旅游部门同意筹建设立的批准文件。

以上申请材料中,第一项材料应加盖场地印章(无印章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第三、四、五项材料应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除第一、二项外,其他材料可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检查时提交。《投入使用及运营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书及承诺书》、《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委托书》等文书样本及范例,可登录江苏消防网-服务-投入使用及运营前消防安全检查-法律文书样本及范例下载。

同时,申请人还应当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检查时准备以下材料(申请时不作要求提供),以验证场地在投入使用和开业营业前的消防安全状况:

1、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及职责的确认文件;

2.消防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3、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或者出厂合格证明;

4、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5.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习记录及影像资料;

6.租赁或承包;

7.其他能证明场馆消防安全管理现状的资料。

七、申请程序

1.采取告知承诺方式

1.申请。申请人应当填写《投入使用、运营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及承诺书》,承诺遵守消防安全要求、满足许可条件,并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

2.受理与许可。受理人员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信用等级适用告知承诺方式且场地属于消防安全检查范围的,应当依法受理申请,并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运营消防安全许可证申请受理证明》(通过消防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申请的,不再送达申请人);对依法不予受理的项目,出具不予受理证明。

通过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的申请,申请人还应当当场作出承诺,并在窗口受理人员审批前宣读《消防安全承诺书》。窗口受理人员应当拍摄视频。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通过消防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的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

3.现场检查。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许可证颁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有许可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到场。确有困难的,应当书面授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检查。

(二)未采取告知承诺方式

1.申请与受理。申请人应当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窗口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消防安全检查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予以受理,并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运营消防安全许可证申请受理证明》(通过消防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的,不送达申请人);对依法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证明。

2.现场检查。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到场,确有困难不能到场的,应当书面委托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检查。

3.许可。消防机构应当自现场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机构应当予以许可,并出具《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机构应当出具《不予使用、运营决定》。

8. 处理时间

1.采取告知承诺方式

通过消防窗口申请,当场办理;网上申请,1个工作日内办理。

(二)未采取告知承诺方式

13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免费。

10. 交付方式

相关法律文书可通过消防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线送达、直接在消防部门业务受理窗口送达或者通过邮政EMS寄送,申请人可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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