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电子照片采集规范通知

关于规范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工作的要求各系部:根据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工作的通知》(豫职鉴[2016]19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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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规范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工作的通知》(豫职技认〔2016〕19号)精神,自2016年9月1日起,凡参加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时,均应按规定提交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位表、签到表、职业资格证书等。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照片须为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半身证件照。

2、照片背景以淡蓝色为宜,不要求穿着与背景颜色相近的服饰。人像要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表情自然。眼睛直视镜头,眉毛、眼睛、鼻子、嘴巴、脸部、耳朵轮廓、痣、胎记、疤痕等完整清晰,没有被头发遮盖,头发不要向一侧倾斜或倾斜幅度过大。

3、平时戴眼镜的考生可以佩戴眼镜,但镜架不能遮挡眼睛,镜片不得反光。

4、因宗教原因需佩戴头巾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巴、脸部、耳朵的轮廓必须清晰可见。

5.图片规格:图片须为24位RGB真彩色,JPG格式,文件须按照考试报名时使用的证件号码命名,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建议长宽比为118PX:146PX。

6.照片不符合规格将影响考生正常参加考试、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照片提供人承担。

7.各报名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每一位考生清楚了解照片规格,并按要求提供个人电子照片。

8.各经办人员在将考生个人信息录入报名系统时,应认真负责,严格核对,准确上传考生照片,不得遗漏或错误。应要求信息提供者进行现场核对确认。

九、考生应现场核对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及时通知院系工作人员进行更正。信息一旦生成并上传,则无法更正。如因考生核对不慎导致错误,责任由考生承担;如因院系工作人员导致错误,责任由院系工作人员承担;如因学院评比机构导致错误,责任由评比机构工作人员承担。

10、考生还须填写纸质报名表、本人身份证A4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背景为蓝色)(与电子版照片相同)并粘贴在报名表上。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填写完毕后,系里工作人员将同步转交给实验实训中心技能测评所工作人员。

11.各院系每学期技能鉴定培训考试需提前一个月报到学院鉴定所,院系将提供大致考生人数、工种、级别、考试时间地点、监考老师信息等信息。

2016 年 9 月 20 日

实验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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