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对象、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招募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未就业),符合本公告规定和所应聘职位要求的,均可报名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签署日期为准。其中,在华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签署日期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取得);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位证书签署日期以签署日期为准。
参加西部服务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帮”计划高校毕业生,无工作经历,服务完毕并经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报名考试(研究生教学团队志愿者从毕业时开始计算)。
定向生限于定向区域内报考,受资助学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受资助或受资助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受资助或受资助单位出具报考同意书,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相关要求
1. 申请人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是指纳入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已完成普通高等教育学习的留学生,回国人员申报时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2. 学历要求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学历要求低者不能报考学历要求高的岗位。学历要求高的岗位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低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具有与高学历要求相对应的学位。例如,如果学历要求是“学士学位”,那么大专以上学历者不能报考,但本科、研究生学历者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者,不仅要符合专业要求,还必须具有与研究生专业相对应的学位。
3. 应用专业
(一)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所学专业相匹配,专业是否匹配请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在目录中,但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必修课程相似度在70%以上者,视为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匹配。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代码为6位),且应聘人员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专业”的“学科”(代码为4位)或“学科类别”(代码为2位),应聘人员可按上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水平相对应,如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专业为数学,而应聘者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学,则不符合岗位要求。
4. 申请年龄
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7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5. 专业资格
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经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先行报名,但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毕业或者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退学人员;
(6)地方班以外的军事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注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请考生登录福田教育网()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10月25日参加北京、武汉两地的现场报名。在进行现场报名的同时,仍需按要求在现场填写网上信息。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开始报名,各考点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同时结束。
2. 注册须知
1、招聘工作在北京、武汉两地同步开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并提交相关材料,将被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应聘资格;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个人条件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须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3.线下资格初审及综合能力测评
1.时间:10月25日
2、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具体内容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福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代替参加。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参加综合能力测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能力测评。测评方式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现场答疑等,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增加才艺展示。专家组将根据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评分。进入笔试的考生按照拟聘人数的4倍确定。综合能力测评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成绩。
(四)注释
笔试入围考生名单将在福田区教育局官网上公布,请考生保持沟通。
(五)需提供的材料
1.基本材料。申请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供并整理材料,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明显)。
(1)从登记系统导出的申请表(纸质版)。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3)学历要求及学位证明。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本科学位及学位证明。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研究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研究生分配处”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工作处”公章,研究生推荐表也可加盖“研究生院(处)”公章)及院系推荐意见(无需提供推荐表中已有内容)。考生无法提供研究生推荐表(函)的,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
(4)成绩单及GPA(截至本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职位所需的其他详细证明文件(如教师资格证书、英语水平证书等)。
(6)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学识或者实践成果的材料。
(8)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深圳市福田区公立中小学2024届毕业生2023年秋季公开招聘考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附件3)。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尚未毕业者,须提供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毕业时间证明(附中文译本);所有留学回国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办理就业手续。
(2)境内外合作办学的,应聘者须以境内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并提供境内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通过境内外合作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应聘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合作办学学位评定意见》。
(3)军事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本地学生证明。
(4)已报考深圳市或区出国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须提交招生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形式进行,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与本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3、笔试结束后,福田区教育局将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拟录用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通过笔试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福田区教育局官网公布。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一次成绩核实。
(二)面试
1、资格审查: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要求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者,发给面试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及组织:面试由福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4、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
5.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后,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者,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考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及格分数线在福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相等的体检人选名额;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将在面试后在福田区教育局官网公布。
5. 签订合同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按照体检入围公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尚未签发就业协议或需线上邀请的入围人选,也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承诺在三方协议签发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邮寄时间为准)将已签署的就业协议及就业协议签发证明(内容须包括三方协议签发时间并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部门公章)寄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线上签约院校入围人选须承诺在邀请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签约。
逾期仍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体检、调查及公示
1.体格检查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将在福田区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有关文件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根据招考单位实际报考情况确定,经区委组织部批准后,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2. 调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阶段,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和诚信情况、岗位匹配性、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将按程序取消录用资格。
(三)宣传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七、就业
经公示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到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为拟聘用人员办理报考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人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8. 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有弄虚作假行为或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当准确、及时应答,确保及时联系到。提供不正确的联系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系到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及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专门培训机构等考试出题组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参考资料、网帖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公告中提及的所有日期或数字均包括数字本身。
(六)招聘咨询网站
福田政府在线:
福田教育网:
(七)咨询电话:-
(八)本公告由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区内公立中小学公开招聘2023年秋季应届毕业生教师岗位名单(第一批)北京、武汉考点 共4页
2.2023年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专业考试参考目录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承诺书
福田区教育局
2023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