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品选择性指顾客选购商品时对价格、外观、品质等要求的程度。商品销售量指一定时期内某一类型商品的销售数量。日用商品柜内销售量大,但挑选时间短,顾客密集,要求设在顾客进出方便的区域。相对而言高档商品区顾客来去不频繁,但挑选时间较长,可以设在比较僻静的地方。大件商品区可以相对独立,考虑运输关系,建议靠近仓库和对外出口。
2、营业厅布局需考虑商品种类,柜台、货架的灵活布置往往受制于平面形状和柱网尺寸,另外营业厅室内设计不宜过分讲究形式,不宜设置迂回通道,否则会使客流不畅、不安全,并减少陈列商品的数量。
营业厅需根据其内容布置要求选取合适的柱网参数。在我国商店建筑设计与实践中,一般认为柱网大于或等于6.00m、7.50m、9.00m较为合理,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灵活性。其中,9.00m或7.50m柱网混合柱距大于或等于9.00m的柱网可以满足商业多功能使用要求。综合商业建筑也可采用7.20m、7.80m柱距,满足其他功能及地下车库。多层住宅建筑底层商店受上部开间和跨度的限制,因此商店内部布置变化不大。 国外资料显示多层营业厅采用12.00m柱网,但从目前国内情况看,由于需要增加结构高度和造价,且平面布置不紧凑,可见柱网越大越好。表1列出了商店建筑柱网参数与平面布置及推荐业态的关系。
表1 商店建筑柱网参数及平面布置及推荐业态
注:单层营业厅采用桁架、膜梁等屋盖结构时,不属于表1建议范围。
4.2.2营业厅内过道大多位于两个平行柜台之间,其最小净宽度由顾客靠柜台移动时所占的宽度(0.40m~0.60m)加上中间供顾客流动的每个人流宽度(成人0.70m,儿童0.50m)和份额数确定。当两边柜台长度较短时,每来回确定一份份额即可,较长时则需多份份额。在菜市场,为避免高峰时段新鲜蔬菜等物品弄脏他人衣物和造成拥挤,建议适当增加过道宽度。反之,在没有柜台的区域和顾客相对较少的商店,可减少过道宽度。
4.2.3 对于营业厅的净高,仅规定下限是不够的,应根据营业厅的平面形状、通风方式等确定较为适宜。
对于依赖自然通风、自然采光的营业厅,其净高根据设计中常用的营业厅进深与净高比的经验数据确定。
对于设有空调系统的营业厅,规定其最小净高为3.00m。同时考虑到部分面积不超过50m2的房间或宽度不超过3m的局部空间,全年设有不间断空调和人工照明,净高可适当降低,但不应低于2.40m。
营业厅顶层至吊顶之间的空间通常由大截面通风管道、自动灭火系统管道等占据,当采用无梁楼下平顶送风、侧向送风方案时,需层高1.50m~1.80m,若采用梁式楼下平顶送风,则需层高更大。总之,营业厅净高3.00m,需层高4.50m~5.10m。若选择合适的风管布置方式,将营业厅相当一部分位于支风管或非风管内,可获得较大的净高。按本规范表4.2.3的最小限值规定,在停电情况下,营业厅内空气状况亦可维持。
4.2.4 在较大的营业厅内为销售商品而提供的空间或区域用于商品的分类或检验。
4.2.5、4.2.6 自助营业厅的经营方式是顾客先寄存物品,然后进入开架商品区直接挑选商品,按照标价付款。为方便顾客,避免商品丢失,必须将营业厅按商品种类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并在营业厅前设置必要的设施。
据调查:约有30%的顾客进厅时需寄存物品,30%~50%的顾客离厅时需结账付款。假设每人结账需20秒,则100人离厅需10分钟~17分钟。此数据接近顾客在厅内停留时间,即营业满负荷时,顾客可连续进出。因此,每100位顾客设置1个收银柜台(含0.6m宽的顾客入口),既满足使用要求,又满足疏散要求。经测算。每100位顾客所需厅前设施面积为11m2(使用购物车时为13.6m2),其分布情况如下:
1)大厅前顾客停留区及入口大门面积5.50m2;
2)顾客服装存放区需占用2.20m2,每1.00m柜台长度,2.20m柜深,需要放置30个衣架,柜台后为3×3格,靠墙为3×7格;
3)收银柜台及0.60m宽的单向顾客通道,占地3.30m2;
4)视是否需要购物车而定,必要时可增加2.60m2(可堆放购物车)。
因此规定前厅设施用地不得低于营业厅面积的8%。
自助营业厅购物区内,货架占用空间约25%,过道空间约占75%。若每位顾客占用过道空间0.95m2,则营业厅折算面积指标为:0.95×1/0.75×1.08=1.35m2(含厅前设施占用面积)。使用购物车时,每辆购物车占用的过道及堆放面积增加0.35m2,故每位顾客按1.70m2计算。
4.2.7 本条确定自助营业厅过道最小净宽度的理由如下:
1 自助营业厅货架宽度一般为0.40m,高度分为三格或四格,两架货架背靠背成组布置,货架间留有通道,宽度按每位顾客取货0.60m~0.70m和中间每条通道0.70m(使用购物车时加宽至0.80m)合计确定,当通道长度超过15m时按1人流来回计算。另外还需考虑柱格尺寸,使平面布置紧凑(常用柱距参数为6.00m、7.20m、7.50m等)。
2 在货台或货区范围内,应酌情确定四周通道的宽度,因为商品的选择性影响顾客停留的时间长短。在与各取货通道垂直的通道内,由于人流或购物车的汇合,需要较大的净宽度。
4.2.9 大、中型商店建筑中连续布置的店铺设计规定,是根据国内外此类商店建筑的实际情况,分析其优缺点,制定的,以确保安全和卫生。
4.2.10 大、中型店铺建筑中店铺连续布置时,根据店铺建筑的平面形状和通道布置情况确定店铺间的公共通道(又称内街)是比较适宜的。例如,有的店铺建筑面积虽然不是太大,但平面为纵向矩形,可布置的出入口不多,此时就需要较宽的纵向通道来满足人流。相反,有的店铺建筑面积虽然较大,但平面为方形,可布置多个出入口,此时可采用主、次通道网络布置,通道的宽度根据其位置和长度而变化。从店铺建筑内顾客活动情况来看,顾客主要在店铺内逗留,公共通道仅供顾客驻足观赏、进出店铺、路过等使用。 因此,通道宽度需根据公共通道的主次关系、两侧是否有店铺或只有一侧、长度等因素确定(均与人流量大小有关),为避免内部交通、客流混杂,必要时需增设内部作业通道。
4.2.11目前,店面建筑内有很多地方小吃店,如面向公共通道的一排小吃店,若设置灶具,油气外溢,会严重影响店内空气质量,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只有采取良好的机械排烟、通风措施,才能保证店内空气质量,方便顾客就餐。
4.2.12 根据调查,部分购物中心在进行装修、店面分割或二次建设时,经常违反原有建筑构件及附件的耐火极限或超过设计荷载,为此,特制定本强制性条文予以规定。
4.2.13 大中型店铺顾客停留时间较长,应设置顾客服务设施。本条内容需要解释如下:
1、顾客休息区按营业厅面积的1.00%~1.40%设计。若营业厅面积为600m2时,可设置6m2~8m2的休息区,在一定的柱跨通道旁解决;当营业厅面积为时,可在厅内一角或附近设置35m2~50m2的休息室或休息区,对顾客和店铺都有利。
2当营业厅为多层或面积较大时,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服务咨询台,可以方便顾客,体现商店的服务宗旨。
4.2.14 商店建筑内顾客卫生间的设计应方便顾客,不影响顾客的购物心理和购物环境。
4.2.15由于仓储式商店的销售大厅既储存又销售货物,货物的运输需要借助堆垛机、叉车等起重设备,因此销售大厅的室内净高及货架的布置必须满足这些起重设备运行及作业的空间要求。
4.2.16 菜市场建筑设计有其特殊性,本条增加3条规定。菜市场建筑必须避免常见的交通秩序混乱、卫生条件差的情况。菜市场建筑一般依靠自然通风,其净高(平面深度较大时,应尽量增加排风窗)应大于一般店铺的净高,并经常对场地进行冲洗,以保证良好的通风和除臭的卫生条件。
4.2.17 大中型书店的经营方式,除了营业厅直接向顾客销售图书外,还专门设立了散装销售和邮购业务的房间。由于书店大多是开架式供顾客挑选,因此可以充分利用营业厅的空间,设立夹层书廊(类似图书馆的开架阅览室)。此夹层与书柜的净高不需太大,只要不小于2.10m即可。每本进出书柜的包装书重量很大,因此在书柜底部入口处设立卸车平台,以方便操作,减少体力消耗。书柜每平方米可容纳400至500本书(视图书大小而定),包括通道在内。当拆包后的图书堆放在地面上时,可以存放更多。
4.2.18 由于中药炮制生产的特殊性,为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应注意炮制现场和煎药间的卫生和消防安全。
4.2.19 西药店通常以销售药品和常用的便携式医疗器械为主。大中型药店虽然销售面积较多,但一般分为药品和医疗器械两大类(也有单独销售医疗器械的店)。根据规定,口服药和注射药不得与外用药、毒性药物、敷料等混合,必须分开销售,防止销售不当发生事故。
4.2.20 家装材料店是专业店中比较特殊的一种店铺类型,面积要求较大,所售商品一般体积较大,且多为易燃品,因此在设计时应考虑卸货、店铺布局、楼梯、电梯及防火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