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解读《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

2024-03-26 07:30 四川编者按为规范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教育部、…

公务员考试网 公众号

注册消防师考试

编者注

为规范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总局日前研究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十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为帮助各级各部门、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更好地掌握和理解《条例》要求,“四川消防119”微信公众号将对《条例》进行解读宣传,今日将推出第一期,敬请继续关注。

第1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人。该条中的“主要负责人”根据学校性质(含幼儿园,下同)有不同侧重点。一般情况下,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即对于公立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校长”或“园长”等“一把手”;对于民办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董事长”、“校长”或“园长”等专职行政领导。

此外,一些中小型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背后往往有实际控制人,对学校重大事项拥有最终决策权;这种情况下,主要负责人也包括“实际控制人”。因此,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负全责,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法依规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网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范本_网吧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_网吧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

▲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土木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在进行渗滤液废水处理科学实验时发生爆炸。专家组经过深入分析和反复论证,查明了事故经过和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学校及土木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校长、副校长等12名干部被追责,并给予纪律处分。中小学及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也需依法依规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相关案件链接:12人被追责!北京交大“12.26”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解释

《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指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于学校来说,无论是否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因此,消防安全的负责人就是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主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本条例的要求,组织实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包括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消防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设备、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每年至少一次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畅通、组织防火检查、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等。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划定消防安全重点区域并严格管理等。

除校长和消防安全负责人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各自负责的范围内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主要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调不能只顾自己分管的业务而忽视消防安全。在做好自己分管的业务的同时,也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否则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自己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要督促教师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分管后勤的副校长要做好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分管法制的副校长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法制教育等。

◉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分级分类、岗位分工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部门,明确各部门人员和教职工、保安、厨房工作人员、宿舍管理人员、电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解释

《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切实承担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实行校园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体制。

因此,除了上述学校领导的消防安全责任外,还需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应对所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真正落实“谁分管、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确保消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对与消防工作密切相关的重点群体,如教职工、保安、厨房工作人员、宿舍管理人员、电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应结合不同岗位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表,切实细化消防安全责任。

网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范本_网吧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_网吧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

▲方城县独树镇岩山铺村英才学校宿舍发生火灾,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涉事学校7名责任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纪检监察部门已同步展开问责调查,对失职失责人员将依法依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相关案例链接:13人死亡4人受伤!河南方城再报学校火灾事故

◉学校实验室应制定并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和使用安全制度,明确实验室教学安全操作管理责任。

解释

学校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拥有大量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品,火灾危险性较高。实验过程中,经常需要进行蒸馏、回流、电解等危险操作,用火用电频繁,一旦出现操作失误,很容易引发火灾。近年来,学校实验室,特别是高校实验室火灾频发。

因此,学校应把实验室作为消防安全的重点区域之一,加强日常管理,制定并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和使用安全制度,明确实验室教学环节安全操作管理职责,防范火灾发生。

网吧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_网吧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_网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范本

▲陕西西安,一高校实验室起火冒烟。现场消防人员发现,起火地点是学校化学实验室,着火物为卫生纸、棉签等,现场一片狼藉,浓烟滚滚。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也需依法依规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相关案例链接:西安某大学实验室发生火灾!

第二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依法履行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手续,严禁擅自改变建筑功能和用途。

解释

《消防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是确保校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法定必经程序。只有校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才能确保校舍的固有消防安全。

因此,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等手续,严禁擅自改变建筑功能和用途。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齐齐哈尔市第三十四中学体育馆屋面坍塌,造成11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54.1万元,追究责任51人。这是一起因违法违规修缮施工、珍珠岩违章堆放、珍珠岩堆放造成雨水滞留,导致体育馆屋面荷载大幅增加,超过承载极限,瞬间坍塌而引发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相关案例链接:齐齐哈尔市第三十四中学坍塌事故调查报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51人被追责

◉学生宿舍、幼儿园儿童室严禁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幼儿园儿童室严禁设在四楼及以上楼层。

解释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2022)》第4.3.4条规定,儿童活动区域不宜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应布置在第一、二或三层。该条规定“儿童活动区域”是指供12岁及以下儿童及幼儿玩耍的场所,包括幼儿园、托儿所内供婴幼儿居住、玩耍的房间、儿童游戏室、儿童游乐场、儿童培训班、幼儿教育中心等建筑内供儿童玩耍、学习、训练的场所,但不包括小学等教学场所的教室。

《中小学设计规范》(-2011)第6.2.24条规定,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因此,学生宿舍、幼儿园儿童房严禁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幼儿园儿童房严禁设在四楼及以上。

◉与其他建筑混合兴建的中小学、幼儿园,应采用符合耐火要求的砖墙、楼板和防火门(窗)与建筑内其他场所分隔。

解释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第3.2.2条规定,4班及以上托儿所、幼儿园应独立建设,3班及以下可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等建筑合建,但须符合下列规定:1、合建的既有建筑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抗震、防火等安全规定,基础须符合本规范第3.1.2条规定;2、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第6.2.2条规定,附属于建筑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房、儿童游戏室以及儿童活动场所、养老设施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为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分分隔,且墙体上必须安装的门窗应为乙级防火门窗。因此,中小学、幼儿园应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与其他建筑合建的中小学、幼儿园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砖墙、耐火极限为1.00h的楼板与建筑内其他场所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网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范本_网吧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_网吧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

▲河南省柘城县元祥镇振兴武术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起火建筑未形成有效防火分隔,起火房间采用易燃夹芯彩钢板作隔墙,起火房间火灾荷载大,火灾发现晚,初期处理不力,起火后未及时报警,未组织学生疏散。

相关案例链接:河南省武术学校重大火灾事故给学校带来什么警示?

网吧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_网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范本_网吧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商铺发生火灾,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起火建筑共有三层,地下室为冷库,一楼为网吧,二楼为培训机构和酒店。事发前几天,冷库正在施工,附近居民看到大量泡沫板被运往商铺。

相关案例链接:逃生通道为何被堵?为何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新余“1.24”重大火灾事故追踪

◉ 电缆井、管道井应按规定采取防火、密封措施。

解释

建筑内的管道井、电缆井、电梯井等垂直竖井是烟火垂直蔓延的通道,部分竖井具有一定的火灾隐患。近年来,建筑内各类垂直竖井因烟火加速蔓延而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屡见不鲜。为有效阻止竖井内火灾的蔓延,防止烟囱效应加剧火势并使其迅速蔓延至多个楼层,除不允许竖井按楼层分隔外,竖井各楼层板间必须采用与楼层板耐火极限相当的不燃材料及防火封堵构件进行分隔封堵。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2022)》第6.3.4条规定,电气线路及各类管线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井道墙、建筑变形缝、楼板等处均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防火封堵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分隔部位的耐火极限要求。因此,电缆井、管道井应按规定进行防火封堵,各类井道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网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范本_网吧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_网吧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烟囱”效应,建筑物迅速燃烧

网吧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_网吧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_网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范本

▲南京市雨花台区名尚西园住宅楼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经初步分析,火灾从一楼起火后,架空楼层直接与楼内采光井相通,形成烟囱效应,迅速向上蔓延。

相关案例链接:南京火灾致15人死亡:除了电动自行车,也要警惕采光井

◉中小学、幼儿园室内装修材料燃烧性能应严格控制,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规范》的规定,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板材、彩钢板等建造建(构)筑物及分隔间。

解释

近年来,使用以聚苯乙烯、聚氨酯为芯材的金属夹芯板的建筑发生多起火灾,短时间内火势蔓延面积大,产生大量有毒烟雾,并造成金属夹芯板倒塌坠落,不仅影响人员安全疏散,不利于灭火救援,还造成使用者及消防救援人员的伤亡。使用同类可燃、易燃材料,导致火势迅速蔓延,人员疏散困难。

《建筑通用防火规范》(-2022)第6.5.3条规定,建筑下列部位的顶棚、墙面、楼面的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甲级:1.避难走道、避难层、避难间;2.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3.消防电梯前室或共用前室。

《建筑室内装修设计规范(-2017)》第5.1.1条规定,单层和多层的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和活动场所的吊顶、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布艺等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分别不应低于A级、A级、B1级、B1级、B2级、B1级。教学场所、教学实验场所的吊顶、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布艺等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分别不应低于A级、B1级、B2级、B2级、B2级、B2级。 因此,中小学、幼儿园的疏散楼梯间、前厅,幼儿园生活、活动场所的天花板、墙面,教室的天花板等都应采用不燃材料装饰装修,严格控制可燃装饰材料的使用。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板材、彩钢板建造建(构)筑物及隔间。

第三条

◉学生宿舍面积必须严格执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2011)和《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一[2011]5号)的要求,凡不符合标准的宿舍间数或擅​​自临时增加宿舍间数或床位(铺位)的,必须按要求整改到位。

解释

《中小学设计规范》(-2011)第6.2.29条规定,每间宿舍房间居住学生人数不得超过6人。房间内每名学生所占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0m2。采用单层床位时,房间净高不应小于3.00m;采用双层床位时,房间净高不应小于3.10m;采用阁楼床位时,房间净高不应小于3.35m。储物空间所占面积不计入房间面积指标。《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医[2011]5号)也有类似规定。 宿舍人数过多、过密,不仅会造成相互干扰,不能给学生提供舒适、卫生的居住环境,而且给紧急情况下的逃生带来不便。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宿舍人数和人员密度,对不符合标准或擅自临时增加宿舍房间、床位(铺位)的,必须按要求整改到位。

网吧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_网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范本_网吧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

▲方城县独树镇岩山铺村英才学校一宿舍发生火灾,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火灾起于住宿区三楼一间男生宿舍,该宿舍共住有30余名三年级男生。起火的宿舍疑似为教室改建,宿舍结构与一楼教室基本相同,宿舍内床位除钢板上下铺外,部分床铺为木质。

相关案例链接:悲痛!南阳一学校发生火灾,13名小学生遇难!尸体全部躺在床上……

下一期将继续

法规解释

敬请关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方硕教育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136311265@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hbrsks.net/?id=309295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