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消防管道的螺纹连接直径发生变化时,应改变螺纹连接,避免使用套筒。 当需要袖子时,请勿向上或向下使用肘部。 三通只有一根,十字不能超过两根。 拧紧螺钉时,不要将密封材料压在管道上,而是在连接后清洁外部。 消防管道焊接连接时,异径管的直径差应小于50mm。 当相差大于50mm时,焊接时应采用大端和小端,如裂纹、气孔、夹渣、可溶飞溅、咬边、凹陷、接头坡口偏移等。
套管穿墙时,应将套管安装在地板上,管道焊接处不得放置在套管内。 套管的长度不应小于壁厚。 地板套管应高出地板或地面50mm。 管道加固的固定宜采用管吊架和防摇支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主配水管或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的配水管上至少安装1个防摇支架。 当管道过长或方向改变时,应增设防摇支架。 吊架必须放置在相邻管口之间的管段上。 当喷嘴间距小于1.8m时,可单独设置。 吊架和防抖支架应直接固定在建筑物上,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消防管道安装报警阀后,管道内不得设置其他供水设施。 湿式系统主管坡度应大于0.002,给水管和支管坡度应小于0.005,所有给水管或支管管径应大于25mm。
减压孔板和节流装置位于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的水平管段上。 孔板宜安装在水循环下游的自管段上。 距弯头的距离应大于设定管段直径的两倍,节流管长度应大于1.0m。 消防给水总管和彩色目标给水管道必须标有红色或红色圆形标志,以区别于其他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