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教师职称改革深入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保秘[2021]172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秘[2021]六号) 123),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标准
今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安徽省教学研究、电化教育、教师培训机构(部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师[2020]7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定标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师[2021]2号)执行。教育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 申请方法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试点高级、一级教师(含市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网上申报和评审工作)在中小学(含幼儿园)实施。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和评审继续线下进行。 申请材料须于10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交(申请材料提交详细要求见附件13)。 高级教师资格审查和推荐情况另行公布。 各县、区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由各县、区组织实施。
1. 网上申请
各申请单位须通过政府网站账号进行网上登记,并按照隶属、属地原则选择单位性质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申请人个人通过政府网站注册并绑定所属单位,填写个人绩效数据库和申请信息,单位审核。
1、报名时间:9月26日-10月25日。 截止时间后申请功能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的申请。
2、申请网站:(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安全浏览器高速模式)。
3、申请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信息中心”下“专题栏目”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在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请”,跳转到登录页面,在“个人登录”下选择“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输入对应的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 登录前,请在“职称申请”网页右上角下载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指南,并按照说明一步一步操作。
申请人进入职称选择页面,根据评审计划和自身申请情况选择申请的专业和职称。 并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逐项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历、继续教育、年度考核、上传附件等。
(二)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须将个人需要上传的全部申请材料录入个人绩效数据库,并按照系统要求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提交。 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职称。 破格申请高级教师的,须提前线下完成破格审核,并扫描上传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盖章的《破格申请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2、单位推荐。 申报学校应按照评审资格条件和《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申报指南(试行)》的要求,对相应职称报考者的职务评审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和核对。 )”,认真核实其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任职期间的工作量、出勤、班主任等工作情况、每学期的教学计划、教学设计和教学完成情况、每学期的观课和评价以及任职期间举办的公开课,如实填写《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鉴定表》并签字。 申请单位管理员对本单位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对,并负责上传《单位公示证明》、《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申请材料鉴定表》等材料教师》、《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或编外人员证明)。
3.逐级复习。 申请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由教育部门受理,申请单位负责上传《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评价课程成绩汇总表》。 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由各县、区申报单位审查县级部门→市级部门→市级评审设立单位审查; 市级申请单位审查市级部门→市级评审设立单位审查。 申报一级教师职称的,由各县、区申报单位审查县级部门→市级部门→审查设立单位进行审查; 市级申请单位审查市级部门→审查设立单位审查。 县级、市级部门审核期限为9月30日至11月15日。市级审核立项单位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7:00。
上述部门必须在规定的审查期限内完成对全部申请材料的审查并报送审查。 截止时间后,提交功能将自动关闭。 审查过程中,各审查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可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理由。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申请。
4、上传委托审核函。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完成所有申请人材料的网上审核后,导出委托审核函,打印、加盖公章,上传至系统(委托审核函包括全部申请材料)县内的申请人); 市级申请单位完成所有申请材料审核后,导出委托审核函,打印、加盖公章,上传至系统(委托审核函包含本单位所有申请者) )。
(三)申请材料
由于首次实行网上申报,为保证职评工作顺利有序,今年,小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含市级二级、三级教师)的申报材料我市中学(含幼儿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报送。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无需扫描上传):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表》(系统自动生成,经各级教育、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双面A4纸打印,各级盖章,2份)、
2、上学年原创、完整的教学设计,以及自己选择的2-3个最能体现自己水平和特点的教学设计。
3、基本任职期间听讲的原始记录。
4、校内、校际公开课的原始教学设计及3名听众的原始评价意见。
5、学术期刊、专着原件。
6、考核课程教学设计、专家讲义、成绩单等材料。
其他申请材料应按系统要求命名并使用原名称(如“继续教育证书”、“骨干教师证书”等)并在线提交。 同时,必要时将相应的纸质申请材料交由各县(区)教育部门、市学校(单位)集中统一保管,供线下核对,审核活动结束后返还申请人。完全的。
3、注意事项
(一)关于岗位设置和管理。 岗位比例确定严格按照安徽省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机构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2016]317号)的规定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 各地、学校要结合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在规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科学设置岗位,加强岗位管理和监督。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必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 其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级实习指导员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副高级职位人数的5%,一级实习指导员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中级职位人数的10%。学校。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严格审查、把关,不得超出结构比例推荐和申报。
(二)关于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69号),按照在现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科目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少先队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科目。
(三)关于城市教师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的教学经历。 城市教师想晋升高级教师职称,必须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教学(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教学期间辅助教师所教授的科目没有限制。 需提供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局属单位支教安排、受援学校身份证明材料(或年度考核材料)、预约及课程安排、教学计划、原学生情况等文件成绩单; 城市中小学教师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须提供《城市学校教师支教或到农村学校支教登记表》。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习、研究的,必须提供相关实习(研究)报告和鉴定材料。
(四)关于考核等级。 考核课必须是完整的课堂教学,必须在2021年1月1日之后进行; 报考高级教师考核班的完整视频由县教育局或者所属单位留存备查。
(五)任期的计算。 职称的任期或任职时间以年计算(如2016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申请高级教师职称的基本任期)。
(六)关于农村学校教师申报职称的优惠政策。 按照《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组委会办公室、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中小学“县办校聘”教师(皖教秘师[2019]70号)、农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优惠政策。
(七)关于教师参与职称评审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青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通知》精神资源和社会保障(人社厅发[2019]67号)。 严格落实同等条件下“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专业技术人员优先的政策。 2020年,资助期限为3年,期限届满后,可提前一年申请高级职称。
(八)关于鉴定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鉴定费用收费标准的通知》(皖物价费[2005]72号)的规定执行。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负责。
四. 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密切组织,严格执行评审标准。 各学校要成立评估小组,组织申请者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文件精神。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先行,注重教师职业道德,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试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原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原则》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 特别是,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规范,非法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从事有偿辅导的报考人员,将对违反师德行为进行“一票否决”,严肃处理按照规定。 各地、学校要按照评价标准和有关规定,对申请人就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评价。 要注重审查申请人的工作表现和申请材料的积累过程,防止弄虚作假。 推荐有真才实学、品德高尚、教学成绩显着、专业技术水平符合岗位要求的人选。
(二)严格规范程序。 各地、学校要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实际,完善本地区、学校的具体评价标准和条件以及评价推荐机制。 严格遵循个人申请、学校民主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各级考评委员会审核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流程。 要坚持行业评审和同行评审,完善专家评审制度,保证评审专家的权威性和代表性。
(三)严格材料审核。 各地、学校要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各类表格内容、各类证明材料一一审核核实,检查是否真实、完整、规范。 学校要求填写的内容,申请人不得自行填写。 要特别注重教学教育能力、业绩、教学科研论文等相关证件和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学校应对申请人的品德、能力、勤奋、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将推荐意见填写在审核表“学校推荐意见”栏内。 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四)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各学校必须公开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其中《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请材料鉴定表》应张贴在学校公告栏上,充分发挥群众作用监督。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各地、学校对公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严肃处理。 不得报告有争议的材料。 用人单位公示后,发给《单位公示证明》; 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单位应在评审表“申请材料公示情况”栏填写公示的具体内容(材料)和结果。
(五)严格工作纪律。 教师申请职称时,应当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不得以任何借口伪造、伪造材料,并必须填写《个人申请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抄袭他人作品、学术成果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29号令)予以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40号)等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 记入职称评价诚信档案,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效期3年。 对包庇、纵容诈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监管和服务。 今年首次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网上申报和评审。 申请方式和要求发生了重大变化。 要深入细致地开展宣传服务工作,特别是对偏远农村地区教师申报职称,提供足额服务。 各地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完成审核、复审工作。 我们要积极主动,服务一线。 严禁敷衍、推卸责任、拖拖拉拉。 违规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有关部门将对各地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关注申报、考核、公示、推荐、评审等关键环节程序是否规范,实施标准是否准确,工作是否积极主动,将及时向全市汇报。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附件:1.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材料申报指南(试行)
2.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表
3.专业技术资格推荐申请材料审核表
4.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
5.城市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或到农村学校任教的登记表
6、单位公示证书
7、个人申请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8、专业技术资格申请人简要登记表
九、申请材料封面
10、申请特种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11.2021年六安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
12.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及考核课程评分汇总表
1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提交材料要求
14.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
15.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请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
16.2021年六安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
六安市教育局
2021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