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和国家移民管理局瑞丽遣返中心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和国家移民管理局瑞丽遣返中心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

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国家移民管理局瑞丽遣返中心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面试人员

访问员名单及时间组安排见附件1。

2. 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阶段的应聘人员请于2月10日17:00点前通过邮件向我司主站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1、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确认参加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瑞丽遣返中心×××职位面试”。(“XX职位”填写职位代码即可,模板见附件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更,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2、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环节。

3. 放弃面试流程

放弃面试的考生,应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签字、按指纹,并于2月10日17: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同时将原件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政治部、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滇池路966号(桂警官:0871-64025333)。

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退职声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轻重,上报中央公务员部门,并记入诚信档案。

4.资格审查

报考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考生于2月25日上午7点携带所需材料到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轮训大队,报考瑞丽遣返中心的考生于2月25日下午1点携带所需材料到参加资格审核。当日上午8点或下午2点前未到指定审核地点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一)参加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3、《考试登记表》原件(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每阶段学习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什么学历、学位;必须与报名系统所填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手写。如需更改,应说明理由)。

4、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请写明姓名、应聘职位代码)。

6、所报考职位所需基层工作经历相关材料。曾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工作地点;曾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过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

7.除以上材料外,考生还需根据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报到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版,附照片,双面打印)。现就职于社会的人员需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报到推荐表》(社会就职者版,附照片,双面打印)。现就职单位与报到时填写的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县级以上机关人事部门出具的任职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还需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发的服务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核表》复印件。

“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国防部出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明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县级以上军队退役事务部门公章。

(2)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

1、以上材料中的《报到推荐表》和《考试注册表》须从招生网下载,不得用其他材料代替。《考试注册表》内容须与考生报名时在线填写的内容一致。

2、对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主站收回《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表》原件,其余材料审核无误后收回复印件。

3、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4.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齐全或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1、2月25日进行资格审查,2月27日至3月1日进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根据面试、考试工作安排,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分为A、B、C三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具体人员分组见附件1分组栏。

5.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一)2月26日上午8点报考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考生、2月26日下午2点报考瑞丽遣返中心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到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轮训大队报到。

(2)除技术原因外,每个应聘人员只能参加一次考试,考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作为择优录用的重要参考。

6. 面试

(一)时间:2月27日至3月1日,其中A组考生于2月27日上午7点前入场,B组考生于2月28日上午7点前入场,C组考生于3月1日上午7点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抽签,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当天上午8:30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地点: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轮训大队。

(3)方法:结构化访谈。

(4)要求:携带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

7. 体能评估

(一)时间地点:体能测试将于3月3日至5日组织进行,其中A组考生3月3日上午8:30参加测试,B组考生3月4日上午8:30参加测试,C组考生3月4日上午8:30参加测试。该组考生3月5日上午8:30到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轮训大队报到。请考生自备运动服、运动鞋。

(二)考核项目及标准:执行《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考核项目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考核实施细则》相关标准。项目为纵跳触地、10米×4往返跑、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项中,有一项不及格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再参加后续比赛。

8.体格检查

(一)确定体检人选:对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招收人数比例小于3:1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0%+求职论文×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30%)×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时间暂定为3月8日至10日,其中3月8日A组考生体检、3月9日B组考生体检、3月10日C组考生体检。具体地点及行程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个人行程,保持通讯畅通,面试结束后继续在昆明等候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及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招录专项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招录专项体检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有关修改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公务员招录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注意事项: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考前8至12小时禁食,准备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从而篡改体检结果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9. 检查

根据体检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候选人,政审前或政审期间,如有候选人放弃或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造成岗位空缺的,按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调查通过个别谈话、现场走访、严格审查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亲自访谈等方式进行。

十、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参加面试的全体考生于2月24日上午9点,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云南省)轮训大队(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大西路顺通大道28号)(详细地图见附件4),一律接受核酸检测(免费)。

考生须严格遵守昆明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来自全国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严格落实“14+14”隔离观察措施,即集中隔离14天,期间进行三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自我隔离观察14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解除隔离观察。来自全国中风险地区的人员,严格要求自我隔离14天,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来自全国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应避免途经或停留在高风险地区,全程做好防护。抵昆时,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的,应在24小时内到就近核酸检测机构就诊。医疗机构须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如需集中隔离观察,考生应提前调整行程,预留充足时间接受集中隔离观察。

11.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尽早熟悉乘车路线,准时到达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及体检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最新云南健康码绿码、微信小程序“通讯行程卡”绿卡及《面试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详见附件5)备查。考生需自备无呼吸阀口罩。除经过身份核实、面试等必要程序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测、问询、调查、诊断等工作。对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考生,当天面试将改为视频面试或录像面试。

(2)面试期间,按规定实行封闭式管理,与面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包、现金、手机、电子通讯设备、矿泉水、化妆品等)全程不得带入考场。参加资格审核时,可携带相关资料进入会场。考生携带的手机在入口处核对健康码后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离场时收回。请考生在报到前将剩余物品妥善保管,我司总台不负责保管,如有物品遗失,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进场前会有专业安保人员使用专业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如在面试及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及考场规定,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签署保密协议,不得向外界透露试题信息。面试结束后2天,考生可登录专门网站查询面试结果。

(4)应聘人员面试期间餐食、住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注意安全。

(五)面试考试期间,相关信息发布及通知以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网址)及我司总站工作人员电话(或QQ单向联系方式)公告为准。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0871-64025498/5499咨询。在此提醒各位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他人冒充我司总站工作人员,以免上当受骗。

(六)为确保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我校总站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热线:-64025517。

附件:1-5

1. 访谈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

2. 确认采访模板(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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