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就是把预防火灾和灭火这两种扑救火灾的基本手段结合起来。 消防工作必须把预防火灾放在第一位;
2、积极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努力杜绝火灾的发生。 无数事实证明,只要人们有强烈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和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大多数人就会安全。 大多数火灾是可以预防的;
3、现实生活中,各种火灾时有发生。 因此,我们必须做好各种灭火准备。 一旦发生火灾,我们能够及时发现并有效扑灭,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我国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患结合的方针。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
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就是把预防火灾和灭火这两种扑救火灾的基本手段结合起来。 在消防工作中,必须把预防火灾放在第一位。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组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三)每年至少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检查记录应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
(四)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距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习;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