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管理工作方针:
《国家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消防相结合的方针。 这是消防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方针。 这一政策科学、准确地表达了预防与扑灭的辩证关系,反映了人们与火灾斗争的客观规律。 此外,消防管理工作还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准则。
一、消防工作方针:
(一)注重预防,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消防工作方针首先强调防火。 在防火方面,自古就有“防患于未然”的传统。 火灾是一种常见的灾害,但大多数火灾是人为造成的。 因此,可以防止火灾。 如果预防工作做得好,可以减少火灾的发生。 即使发生火灾,只要做好准备,也可以将火灾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从历年发生的火灾原因来看,用火、用电不慎、违反安全规定等原因占火灾总原因的80%以上。 几乎所有的火灾都与人为因素有关,是人们思想麻痹、警惕性放松而引起的。 ,缺乏防火意识和消防知识造成的。 因此,在火灾管理工作中,应在“预防为主”上下功夫。 “预防为主”要注重做好三方面工作:
①开展宣传教育,使人们重视消防工作,提高消防意识。 要向广大群众和单位领导宣传消防工作方针、原则,了解火灾的危险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预防火灾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②建立一套科学的消防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③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预防为主”,就是把预防火灾放在消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中,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落实防火的行政措施、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从根本上防止火灾的发生。
(二)预防为主,预防与消毒结合: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就是把预防和消防两种基本的灭火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 由于人们认识水平的不同、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完全避免火灾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们必须做好两件事的准备:
① 千方百计预防火灾;
②做好灭火准备。
一旦发生火灾,尽早发现、尽快扑灭,尽量减少火灾损失,并做好灭火准备:
①做好思想准备,树立战备观念,打有准备的仗;
②组织严密,建立一支训练有素、能打必胜的消防队伍;
③必须做好物质准备,即城镇必须规划建设消防站、消防给水系统、消防通讯网络、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并配备先进适用的消防技术装备;
④重要建筑物应当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设计、安装自动消防系统和消防设施; 建筑物内应当配备一定数量和相应品种的灭火器及其他灭火器材。
预防火灾与灭火是相辅相成、有机结合的。 实际工作中,消防与灭火虽然存在分工,相关部门的工作各有侧重,但又相互融合。 所谓“预防”包含“消毒”,所谓“消毒”包含“预防”; 预防是预防火灾创造条件,预防火灾为预防提供基础。 综合来看,两者不可忽视。 只有全面把握、正确认识、认真贯彻落实这一方针,才能做好消防工作。
2、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是我国劳动保护的总方针。 要求企业各级领导在生产建设中把安全生产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 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大会上,按照毛泽东同志的指示,提出劳动保护必须实行安全生产方针。 国务院在处理渤海二号事故的决定中指出:安全生产是全国各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 到了20世纪80年代,安全生产方针演变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从而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
(一)安全第一:
就安全生产的地位而言,必须树立保护者,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这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 企业职工的所有权地位和生产力的保护和发展,要求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二)安全生产,必须安全生产: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必须树立“安全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指导思想。 生产和人们活动中存在安全问题。 没有安全,生产就无法顺利进行;没有安全,生产就无法顺利进行; 如果不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就不存在安全问题。 安全生产就是把安全渗透到生产经营过程中,不能脱离生产经营实际来谈安全。 因此,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把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与生产经营安全、职工健康统一起来。
(3)预防为主:
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必须坚持“预防为主”。 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危险是对立的。 它们的生产和经营位于同一地点。 它们互为存在的条件,相互对立,在一定条件下又相互转化。 生产经营没有危险,就谈不上安全。 安全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但我们必须尽力创造基本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只要尊重生产运行客观规律,及时发现和控制不安全因素,做好预防工作,就能化险为安。 否则,安全就会变成危险,引发事故。
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原则:
一、服务总目标的原则:
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总体目标是预防火灾、减少火灾隐患,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 我国消防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和集体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当前消防工作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全社会预防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较低,火灾形势严峻,重大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时。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指引下,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了大量新情况、新问题。消防安全工作中涌现。 随着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公安消防机构不能再继续过去指导、管理、监督三合一的模式。 相反,要极大调动单位自身在消防管理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本部门的职责行事。 、单位实际情况和运行特点,提出长短期消防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树立消防责任意识,服务于建设、生产、经营的总体目标为部门、单位服务,为部门、单位服务。 该装置建设进展顺利,生产经营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依靠群众的原则:
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广泛的群众工作。 实践证明,只有依靠广大员工做好消防工作,预防才有基础,消防才有力。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群众原则:
①要求领导者要树立群众观点,相信群众,尊重和倾听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学习;
②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向员工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自身防灾抗灾能力;
③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扑灭火灾;
④要组织群众骨干,建立志愿消防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群体性防火和灭火工作;
⑤要依靠群众、齐心协力,整顿火灾隐患,完善消防设施,促进消防安全。
三、合法经营原则:
依法管理,是指依照国家立法、行政机关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消防规章的规定,管理本单位或者场所的消防安全事务,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规定和要求,确保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实行法制管理:
①必须根据国家消防政策和消防法规,结合单位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单位管理者有法可依、人民有法可依。 此类单位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单位消防规章制度的延伸,是单位消防规章制度的具体化;
②向员工宣传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让大家了解作业和作业过程中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禁止的,确保安全作业;
③单位领导、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法制的力量,让消防法规真正落到实处。保护国家和单位人民财产,保护大家的生命安全,对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发挥积极作用。
4、科学管理原则:
消防安全管理倡导科学化、现代化,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① 必须遵守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和单位的工作、业务规则。 消防管理实践和科学研究向我们揭示了一系列与消防有关的规律,如火灾危险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业和技术领域的扩大、物质生活的提高而增加的规律; 消防安全管理与单位事业密切相关,法律与经济发展相一致; 与火灾发生、工业、季节和时间相关的法律; 与火灾发生的原因和人们的心理、行为有关的规律,以及与人、时间、因地制宜等有关的规律,只有遵循这些规律,消防安全管理才能有的放矢、有的放矢。 违反这些法律,消防管理就会主观、盲目,一事无成,甚至受到火灾处罚;
②自觉学习和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我们积累的经验和取得的成绩是我们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但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因此,必须将现代管理理论、方法与实践经验相结合,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③要逐步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提高管理效率,使消防安全管理更加深入、科学,如利用计算机处理消防管理信息、进行火灾预测和调度控制等。利用电子监控系统对保护区进行随时监控。 情况、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等。
5、综合治理原则:
火灾的广泛使用以及火灾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必须是全面的。 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不能仅依靠任何部门或方法。 在管理、消防内容、管理方法、管理对象上必须贯彻综合管理的原则。
在管理方法上,没有一对一的做法。 消防安全管理必须与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相一致,作为管理内容纳入单位管理范围; 消防内容要有系统的概念,形成配套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即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教育、消防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全面重视、重点落实、统筹部署、全面落实。综合具体措施; 在管理方法的运用上,必须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宣传教育等手段,技术、经济等手段,相互配合、相辅相成; 在治理对象的全面性方面,必须综合考虑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各种要素——人、物、物、时间、信息等,对各部位、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