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5、加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正反面)。
6、最近一次职务变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公章。
7、加盖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公章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八、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拟聘人员情况作出说明。 注1:应聘者目前的职位级别和开始日期的说明。 注2:候选人在政府财政和审计方面的工作经历说明。 说明须写明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本机关财务、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包括起止时间、单位和部门、具体职务、负责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材料不齐全或者主要信息虚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提供虚假材料和个人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涉嫌违反公务员选拔规定的,将有关情况报告中央公务员部门,并通报有关机关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二)岗位专业能力测试
时间:2024年2月26日下午14:00,经现场资格审查后,审查合格者参加岗位能力测试。
(三)面试
面试将在现场进行。
1、面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上午,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报到。 面试当日上午8点30分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报名地点:农工党中央办公楼(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55号,姜寨口路口西北角)。
三、关于体检和检查
(一)综合分数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5%+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二)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数与选拔计划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2:1)确定候选人; 如果比例低于3:1,候选人的面试分数应达到70分。 面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体检、检查程序。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调查采取个别访谈、现场走访、查阅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面谈等方式进行。 综合考试结果和考察结果,按照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原则,择优录取,而不是单纯选拔。
我单位公开选拔候选人任职有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内,拟聘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薪资关系及待遇保持不变。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用手续; 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
4、注意事项
1、考生交通、住宿等事宜自行解决。 请近期保持手机畅通,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
2、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严禁泄露试题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