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消防安全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全面形成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单位负责、公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车辆装备、形式多样的消防队伍、消防经费保障、城乡应急救援体系等,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预防控制火灾的能力全面提高,普遍火灾事故明显减少,重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体性死伤事故坚决杜绝。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XX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各乡镇、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予以实施。 公安消防部门必须依法严格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许可项目。 质量监督、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要依法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交流监督和检查情况。执法信息。 (二)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XX县总体规划》,修订《XX县消防专项规划》。 按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城镇、村庄发展变化的调整,消防规划要修订完善,并于2017年12月实施。及时地。 县、市市政供水等部门应当每年对公共消防供水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确保其齐全、正常运行。
将市政消防栓纳入城县网格化管理。 根据XX省《关于加快市县建设的意见》规定,主要道路“室外消防栓间距不得超过120米”,到2020年底,X县消防栓将另外,市政供水管网道路消防栓安装率达到100%。 (三)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大力实施装备建设工程,不断优化消防部队执勤车辆装备功能结构,配备较强的车辆装备、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作战保障装备。 2015年底,攻击队装备装备和作战保障装备全部完成。 (四)加快专职消防队伍建设。 按照《XX县公安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XX园区建设专职消防队,XX工业园区建设专职消防队。 (五)落实保障消防工作的财政政策,建立强有力的消防预算保障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标准,制定消防服务收费保障标准,严格执行省公安厅一号文件。消防资金投入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 要建立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保障经费、信息化建设和日常维护经费、消防宣传经费等专项经费保障机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 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贯彻执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消防员的高危、生命、执勤、健康等内容纳入职业补贴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落实每名消防员每年X万元财政补贴最低标准要求。
(六)推进社会单位“四种能力”建设。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公安部令第61号、第107号和XX年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能”建设标准的要求全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应当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消除火灾隐患。 落实新员工岗前消防培训制度,每六个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疏散演练,打造“四个能力”。 2018年,人员密集场所全部达标,2020年,社会单位全部达标。 (七)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口密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与住宅、办公楼等其他民用建筑设置在一起的大型商场、县集市、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必须独立。 设置消防装置,实现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系统的独立控制。 (八)严格控制高危火灾单位。 积极推进人防与技防一体化,提高高危火灾单位消防安全管控水平。 全县所有大型商场、超市、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和大型易燃易爆单位要建立专职“防火联防”专职消防队。 人口密集场所重点消防单位的防火自动报警逃生门锁、电子巡检系统等消防科技产品使用率已达到X%以上。 火灾高危单位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全面推行。
公安消防部门“六熟”演练频繁进行。 (九)夯实农村社区防控基础。 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公约,落实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和村多户联防制度,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责任,加强对村(居)委会消防工作指导,加强村(居)民消防工作的指导。农村(社区)和公共聚集场所。 督促检查,督促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各乡镇要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进一步加大农村和社区消防投入,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十)继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管理。 结合消防工作情况和消防法规特点,持续开展“三合一”、“九小”场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检查。对火灾高危场所和热点,以及建筑消防设施、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产品实施专项管理。 对堵塞通道、锁出口、停用建筑消防设施、使用易燃、有毒材料装修等重点问题,要采取法律和行政措施严格查处,维护安全。 (十一)坚决治理重大火灾隐患。 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政府挂牌监管、公示、整改、摘牌、消案等制度。 对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要求挂牌监管的重大火灾隐患,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对不能按期整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将责令停业整顿。 要加强城中村、商业密集区、棚户区、“三合一”、“九小场所”等场所规划整治,确保防火距离、防火通道和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十二)积极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按照“政府批准、合同聘用、规范管理”的原则,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合同制消防员、消防员。 2017年,完成了X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的征聘和招聘工作,主要是补充中队的警力。 2018年完成X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的招聘工作。 2010年,合同消防员和消防员队伍建设全面规范,作用明显。 (十三)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工统字[2011]20号)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中宣部等八部委《公安部令》第109号),将消防知识作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十四)深化全民消防宣传教育。 县文化体育广电局、新闻办、交通部门要履行消防安全公益宣传义务,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积极开展公益消防工作。媒体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和“119”消防宣传日等宣传消防知识,开设消防宣传专栏。 (十五)深入开展消防培训。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人力资源培训计划,每年组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参加。 消防培训和消防演习。 加强对农民工、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聋哑盲人、农村留守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特殊群体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十六)深入推进公安消防事业综合建设。 各乡镇要按照公安部《现代公安消防铁军建设方案》的要求,大力支持公安消防力量。 要严格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全心奉献”的要求,全面加强和促进公安消防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 机关、干部、消防执法、党风廉政、和谐文化建设“六大工程”,打造一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公安消防铁军,提升公安整体水平消防建设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5号) )和《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开发布)。 发[2010]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