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外环形车道应连通并符合消防验收要求。 道路宽度不宜小于4m,车道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
2)室外攀登平台满足消防设计及验收要求。
3)强弱电井、管道井、桥墙洞口、幕墙层与裙墙、窗间窗、窗台墙侧面等均应进行防火封堵,并在验收前完成封堵施工。
4)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需提交检验,并取得检验报告后,方可申请消防验收。
2、防火门窗
1)防火门等级必须符合设计和防火审查要求; 等级证书必须贴在门的显着位置,并且必须贴有消防部门提供的标志。
2)防火门的开启方向宜朝疏散方向; 防火门锁、闭门器安装到位,功能满足设计要求。
3)钢质防火门需要灌浆。
4)配电室门窗必须采用钢质防火门、防火窗。
5)防火卷帘门必须安装到位,并已通过单机调试。 防火卷帘门两侧应有手动启停按钮,可灵活升降、停止和启动; 防火卷帘门控制盒应具有外接遥控下降接口,采用短路方式检测,通过模拟遥控下降信号,将防火卷帘门下降到底部,测量反馈信号是否反馈可以发出去。
6)使用的木质防火门、钢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必须事先报检,取得检验报告后,方可申请消防验收。
3、水电安装
1)非消防配电箱(非消防配电箱必须配备强点脱扣装置,提供24V电源或无源继电器触点,并提供无源反馈触点)。
2)防排烟系统机组已通过调试。 风机运行正常,控制柜可手动启停风机,风机运转方向正确; 可采用短路模拟远程启动风机房排烟风机,并向消防控制室反馈启动信号; 出风口、风阀可灵活启闭,风机可灵活启闭。 当防火阀开启和关闭时,可输出反馈信号; 出风口风量满足设计要求。
3)电梯紧急层站:电梯控制柜必须有相应的火灾报警联动触点和一层信号反馈。
4)疏散指示及应急照明安装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疏散指示方向正确【应指向(表明)疏散方向】; 消防控制中心、水泵房、消防风机房、电梯机房、地下车库等重要设备间应安装消防双头应急照明灯具。
5)室外消火栓安装到位并符合消防验收要求。
6)消防应急灯、疏散指示灯需送检并取得检验报告后,方可申请消防验收。
7)消防水泵、喷淋水泵、风机、报警主机必须有双电源,并能在末级配电箱实现自动切换。
4、消防给水装置
1)室外水泵适配器不得被绿色灌木或树木遮挡。
2)消防、喷淋泵必须自检、调试合格,运行正常。 控制柜可手动启停消防泵,消防泵按正确方向运行; 可以用短路来模拟泵房内消防泵的远程启动,并可以向消防控制室发送反馈启动信号。
3)屋顶或顶层的试火栓必须经过试验,满足不小于10 m的水柱。
4)其他需要联动消防的设备必须安装并自检,确保不影响消防联动调试。
5)联调前,施工单位应通知并安排有关厂家或相关施工单位到场,主要包括:风机、电梯厂家或安装单位、防火卷帘门、水电安装、消防泵厂家(单位)等单位参与消防联合调试。
6)消防控制室设施要求:设置外线电话; 安装应急照明; 接地扁铁到达消防控制室; 防火门必须向外开启。 土建室内地面应完工,并铺设防静电地板。 如有装修,应在设备安装前完成。
5、消防验收的其他要求
1)消防验收参与单位:建设、监理、设计、检测、土建、安装、相关生产厂家及其他与消防设施安装有关的单位。
2)消防验收书面报告材料:相关单位主要参加人员各一份。
3)资料:火灾报警竣工图、喷淋及消火栓系统竣工图、暖通、防排烟竣工图、室外总平面图(含环形车道、室外消火栓、室外水泵转接器等)等完整图纸是完整且真实的。 竣工图必须加盖有关单位的竣工章。 消防验收申报表和消防安全质量监督报告必须由施工、监理、设计人员签名并盖章。
4)委托第三方消防检测公司对工程进行消防检测。 申请验收前,须提供第三方消防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
5)第三方检测单位资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总承包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总承包合同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