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税金税第三期推出以来,不少实际业务中并未出现,而是从朋友企业或直接从市场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销项税额。 ,都被国税金三税使用了。 系统已发现,要求公司转移输入和输出。 因此,很多企业要补缴数十万甚至数百万的税款。
国税局金三系统正在运用“互联网+”思维,稳步实施新型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推广电子发票,加大税务大数据运用,实现税收征管从基于管理的管理转变。个人经验是依靠大数据分析。
据了解,目前国税局金三系统尚未开放全部功能,不少企业被发现存在逃税行为。 如果金三税务系统的所有功能全部开放,估计能够100%准确地检测到一切。 在此郑重告诫各位老板和财务管理人员:如果没有真正的业务发生,千万不要在外面购买进项发票进行抵扣。
国税局利用“互联网”,依靠“网络爬虫”技术,自主开发的“金三”系统确实非常强大! 通过实施电子发票台账,所有发票信息实时采集、存储、核对、比对,从源头上防止逃税和腐败。 如果没有真正的生意,真的不应该去找发票来抵扣。 “金三”系统绝对会比拼,你一个也逃不掉。 您将需要缴纳与您最初扣除的税款一样多的税款! 还有滞纳金和罚款,情节严重的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所得大于损失。
“金三”体系,税收征管效率成倍提升! 互联网已成为税务信息的金矿! 真是威力强大到让逃税者无处可逃!
“金税三期”
大数据上线后,近期不少一般纳税人企业受到税务局的警示和稽查。 结果,扣缴的税款被退回,并处以未缴税款0.5至5倍不等的罚款,以及每日0.5%的滞纳金! ! !
税务局发出通知,提醒广大纳税人:千万别伸手,否则被抓!
原因
基本上,发票进销数据比对不通过就是一个预警。 有些老板接到销售发票电话或向朋友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进项税,以少交增值税,但自己却不知道。 你为此埋下了定时炸弹! ! ! 这些卖票的公司认证通过后就等着你付款,过了一段时间,发票就会作废或者红收费。 有的利用虚假信息注册或购买公司,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然后购买一批专用发票开具。 一旦卖掉,就再也找不到人了。 一旦出现此类问题和情况,税务局将严查购票公司!
那么一千万
不要冒险,再次警告我们的老板:这已经不是过去了。 这确实不是过去了。 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过去,您的公司可能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比如买票、少缴税或不缴税等。 我没有被警告或审计,但现在金税第三期的大数据已经上线了。 税局系统升级后,只要动态数据比对不正确、税负率低,系统就会自动提醒您,税局评估部门的人员会立即打电话。 如果提交三年的账目进行审计,后续的麻烦并不能靠最初的扣税来解决。
再次郑重地
提醒亲爱的财务人员和企业领导:合理避税、依法经营、规避预警和检查! ! !
一旦成为税务局问题户,将受到税务局的严重关注,并成为省、市税务部门每次重大检查、抽查的对象。 后果将非常严重,难以想象! ! !
第三阶段金税的意义和影响是什么?
第三阶段金税的主要目的是统一全国国税和地税征管制度。 从制度层面看,与现行省级税收征管制度相比,主要差异在于两点:
1、税收征管系统首次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税收征管系统分为组织核心征管系统和自然人个人税收管理系统;
2、将数据利用分析系统独立出来,作为一个单独的决策支持系统。
对于第三阶段金税的意义,官方的宣传方式有很多。 我个人认为,最大的价值在于改变了以往省、国、地税务部门信息化建设各自独立发展、数据标准杂乱的状态。 规范了税务业务数据标准,建立了全国性的信息系统事实上的标准,为全国范围内的数据共享和利用奠定了基础,真正有利于提高税务管理水平。
总结提醒
不得再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买票)作为抵扣,也不能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卖票)来赚钱。
大多数企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
1、向甲方购买、通过甲方介绍或同意甲方安排,并接受乙方开具的发票; (接受第三方发票)
2、购买商品A并开具商品B的发票; (更改商品名称并开具发票)
3.无需购物,直接购买发票即可。 (完全虚假的发票)。
上述三种情况均属“虚开增值税发票”。 除定期进行进项核对、抵扣比对外,税务机关对发现异常情况也会进行检查。 国家总局“金税三期”风控系统将自动筛选开票企业的开票情况和收票企业的二次扣除情况。 ,可以比较贸易公司的“进品名称”和“出品名称”是否一致,开票、扣款是否正常,是否与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能力相符,发票金额是否异常增加、金额是否波动异常等,如发现异常,将开具“黑名单”,通知当地税务局检查核实。
不要相信“发票公司”所说的“发票认证扣款就没有问题”的鬼话。 那些专门销售门票的公司不能正常开具发票。 他们向您和其他人开具发票。 他们靠的是“如果靠开发票赚钱,迟早会被税务稽查系统筛选出来,成为税务机关针对的对象”。
此外,如果发票公司的扣费链出现问题,他们会立即“拿钱走人”,并且不会申报当月开具的发票。 事件必然败露,所有买过他发票的企业都会被“拿出来”。 最终,购票公司往往“丧妻失兵”。
再次提醒您,即日起,虚开增值税发票(购票)不再接受抵扣。 您宁愿承受更高的增值税负担也不愿购买进项扣除。 不接受增值税假发票的关键在于企业负责人,但风险管控和防范的“窗口”需要前移,在采购环节设立。 签订采购合同时,需审核供应商增值税发票资质,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增值税发票的法律和风险责任。 仅靠财务部门无法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