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三是加大师德先进宣传和奖励制度。2013年以来,“上岗退费”政策已为我省粤东西北地区农村中小学补充2万多名合格教师,其中20%以上是当地紧缺的英语、艺术、体育等…

高素质、专业、创新的教学团队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强师工程”。 师资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发展提质增效,实现新跨越。 全省教师数量稳步增长,结构逐步优化,素质显着提高,待遇大幅提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主要结果

保教队伍建设总结_加强保育队伍建设_加强农村小学保健教师队伍建设的

保教队伍建设总结_加强保育队伍建设_加强农村小学保健教师队伍建设的

加强保育队伍建设_加强农村小学保健教师队伍建设的_保教队伍建设总结

加强保育队伍建设_加强农村小学保健教师队伍建设的_保教队伍建设总结

加强农村小学保健教师队伍建设的_加强保育队伍建设_保教队伍建设总结

主要做法

师德高尚

引导教师坚定理想信念

一是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师德建设要融入教师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和教师发展的全过程。 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师德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把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首位,促进全体教师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建设。 发现师德典范,加强师德宣传,加强师德考核,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严肃查处学术不端、有偿聘用等违反师德行为的行为。升班、非法收受礼物等。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建设活动。 每年9月被定为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师德教育。 自2013年起,连续举办师德征文比赛六届,出版优秀征文集4本。 各地通过师德巡讲、师德讲座、师德征文等活动,增强了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了教师爱岗敬业、为祖国奉献的热情。

三是强化先进道德风尚宣传奖励制度。 鼓励引导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高道德修养,争做具有“四个素质”的好教师。 近年来,我省涌现出一大批以卢永根、韩亚兰、林冬梅为代表的师德先进典型。 全省建立了粤南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表彰制度。 省委、省政府召开表彰大会。 2013年以来,已有3000余人次受到表彰奖励。 2017年与省文明办共同评选10名“广东最美教师”。 各地积极开展人民教师、优秀教师、年度教师、最美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

弥补弱点

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援计划”

1.创新乡村教师补充机制。 一是实施粤东粤西粤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训计划。 2018年,12所高校和50多个县(市、区)参与试点,招收本科生和专科生近1600人。 公费定向培养经费由省财政统筹,按照大专每生每年2万元、教育硕士每生每年3万元的标准分配给各定点培训机构等级。 用于定向培养对象在培训机构学习基础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实习费和生活补贴。 生活费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8000元,培训机构按每年10元提供。 逐月发行。 学生毕业后,培养方案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规定对其进行面试或组织考察,按照“适合、就近、急需”的原则安排就业。 二是完善“退职”政策。 2008年起,我省实行“高校毕业生下乡支教返还学费”政策。 2013年以来,“先就业后退费”政策已为粤东北、粤东地区农村中小学输送了2万余名合格教师,其中20%以上为英语、美术、体育等教师。当地紧缺的科目。 据统计,服务期满后,“上岗返费”教师中,98%以上选择继续在当地任教。 “就业返还”政策有力促进了我省乡村教师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 为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支教,从2018年起提高退费标准,研究生每人每年退费12000元,为期5年; 本科生每人每年退还8000元,其中艺术类(音乐、美术、舞蹈)、特殊教育专业学费每人每年12000元,本科生、专科生学费按分别在4年和3年后退款。

2.提高乡村教师素质。 一是开展乡村教师专项培训。 省教育厅在“强师工程”中专门设立乡村教师和校长示范培训项目,开展乡村教师研修班培训、乡村教师培训队伍接替脱岗培训、乡村教师培训等项目。在线培训和校本培训。 每年安排专项培训项目资金超过5000万元。 同时,在开展省级骨干教师和学校(校区)校长培训项目时,培训计划和名额进一步向乡村教师倾斜。 二是积极开展支持教育帮扶。 启动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简称“三区”)教师专项扶持计划。 全省每学年协调选派约800名优秀教师到“三区”中小学开展支教活动,带动教师提高“三区”教育教学水平提供智力支撑推动“三区”教育改革发展。 省财政每年为“三区”义务教育支教教师每人安排2万元。 连续三年组织全省“百千培训工程”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到东西部农村中小学教学、讲课粤。 目前,我们已实现粤东、粤西城市全覆盖,共有师生受益。 参观人数超过20,000人。 建立教师培训对口帮扶机制。 发达地区城市每年在制定本级教师培训计划时,要拿出5%的培训名额用于支持城市的乡村教师培训。

品质过硬

提高教师能力水平

1.建立省、市、县、高校共同促进教师发展的体制机制。 2012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的意见》。 省政府每年投入专项资金5亿多元实施“强师工程”,六年来已投入30.24亿元。 2018年,省财政再安排5亿元,推动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实施项目和时间节点。 全省建立了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 各省、市、县、学校分别制定了“强师工程”的目标和工作措施,形成合力,层层落实。 规范“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科学规划项目,通过竞争方式或因子方式安排资金。 各市县加大投入。 据统计,市、县两级每年安排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专项资金超过15亿元。 省每年在“强师工程”资金中安排地方奖补2亿元,根据工作绩效等因素分配给市县,用于教师队伍建设全部由市、县组成。 同时,将教师队伍建设成效作为高校推动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和“强一流、补短板、强强校”的重点考核内容。特色”计划,压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责任。

2.完善教师发展支持体系。 建立以省、市、县三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为核心的教师发展支撑体系,为教师专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平台。 依托10所师范院校(或以师范院校为基础的院校)建设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每年,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通过竞争方式承担全省80%以上的教师培训任务。 推进市县教师发展中心建设。 计划到2020年,每个市县建设不少于1个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省财政安排资金3.8亿元推动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计划,资助粤东、粤西、粤北市县教师发展中心建设。

3、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 一是建立省、市、县学校分级负责、分工明确的教师培训体系。 根据教师类别、教师专业发展不同阶段和学科特点,开展分级分类、学科细分的教师和学校(园区)校长培训,构建责任分明、层次联动的学科特色精准培训体系,确保每位教师在5年内完成360小时的培训,每年72小时。 加强骨干教师和校长培训,分别按省、市、县(区)教师总数的2%和10%的比例开展骨干教师和校长培训培训。 二是加强中小学高水平师资培养。 实施“百千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培养省级名师、名校长、教育家506名,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 开展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建设,承担教师后续培训等任务。 2015年以来,新成立省级名校长名师工作室400多个。 三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学、教学和科研能力。 与省总工会联合举办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竞赛。 以竞赛为引领,巩固了青年教师的教学技能,促进了我省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 学业阶段第一名按规定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 “强师工程”中,制定了《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开展中小学教师科研项目400项,鼓励骨干教师开展教育科研项目和教学研究。 在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评选中,我省35个项目荣获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33项。 获奖总数位居全国第五。

4、大力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中青年教师培养。 一是深入实施“珠江学者就业计划”,通过提升学科专业水平,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吸引校外高层次人才,培养校内高层次人才。学校,打造高层次人才梯队。 2013年以来,全省高校共新增“珠江学者”308人。 珠江学者立足教学科研第一线,积极开展研究攻关,取得了许多突破性、标志性成果。 近年来,“珠江学者”已成长为我省高校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已聘用的“珠江学者”中,有44人成为长江学者。 二是引导和鼓励高校积极参与国家和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 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三年新增国家级人才685人,比建设初期增长103%。 三是大力实施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和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2013年以来,选派高校中青年教师3000余人到国内高校进修,500余人选派到国外大学和研究机构进修。 省级财政支持资金已达1.1亿元,省级项目带动高校加强中青年教师引进。 培训使我省高校中青年教师紧跟前沿学术动态和发展趋势,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和开拓创新、服务国家的能力。经济社会发展,为我省高校培养一批创新型人才。 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将带动我省高校青年教师整体素质的提升。

通电

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

1.全面推进中小学“县管校招”管理改革。 《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招”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协调教师编制配置县域内的岗位、岗位等资源,使教师从“学校人”转变为“系统人”。 推动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建立城乡教师在县域内正常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每年全县城乡教师交流数量占教师总数不低于5%,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继续在同一学校工作。 教龄9年以上并在同一学校担任校长2届的,原则上应在县内进行交流轮换。 2017年,全省共有3.9万名校长和教师参加交流,占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的17.8%,其中约21%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

2.深化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将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地市和高等学校。 提高学校中高级教师比例,激发教师在各自岗位上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据统计,2017年,全省共有教师晋升职称34722人,其中高级以上教师10764人。 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学绩效和师德要求,引导教师专心教书育人、潜心学术研究。

3.完善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 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 自2016年下半年改革实施以来,已有81764人通过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 推动全省率先注册中小学教师资格。 今后,中小学教师必须每五年定期注册一次。 未注册或者未注册的中小学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予以调整出教学岗位。 。 完善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方式,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

提高地位和福利

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1.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两对等”(县城教师与公务员同等,农村教师与城市教师同等)。 据统计,2017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公办学校教师平均月工资较2012年增长80%。

2.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水平。 2013年起,实施山区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贴政策,突出差别化补贴政策,分类补贴。 目前,全省山区县(非县乡镇街道)和农村及边远地区非山区县学校所有在职教职工均可享受生活补贴,实现了农村教师全覆盖。 补助标准根据学校距县城的距离、教职员工在农村学校服务年限、教师职称等因素确定。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和地方政府按比例(省级扶贫县、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省级生态县享受省财政补贴的80%,其他符合条件的县享受省财政补贴的50%)。 建立生活补贴长效机制。 2013年,补贴标准为人均每月不低于500元。 2017年,全省33万名乡村教师平均每月生活补贴912元。 2018年,生活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 不到1000元。 省政府每年将农村教师生活补贴纳入“十大民生大事”进行检查考核。 目前,省级补贴的71个县(市、区)已全部按照省级标准执行。 生活补贴政策实施后,农村教师无序流动现象总体得到改善。 偏远地区的教师也更加有动力安居乐业。 一些地区,城市教师积极要求到农村任教。

3.完善教师荣誉制度。 为增强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对在乡村学校任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目前已发行17万份。 各地鼓励在农村学校任教10年以上的教师,努力营造“一支能提拔、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的良好社会氛围。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激励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满意的教师队伍与党和人民一道,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工作者南粤每三年一次。

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后一段时期,我省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文件要求,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着力推动师资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进一步协调发展,着力打造一支让人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创新教学队伍为党和人民。

一是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加强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在教育管理和党员监督中的作用,组织宣传聚集服务教师和学生,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完善骨干教师培养党员、党员教师培养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深入贯彻教育部颁布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提高教师道德素质,把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尊重教师师德绩效作为教师考核、任用(聘用)和评价的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师德承诺制度、师德违规曝光制度、师德档案制度。

二是全面提高师资队伍素质。 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加快广东“新师范学校”建设,通过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教师培训专业认证等有力措施加大教师培训力度。 深入实施“强师工程”,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能力。 推动实施“乡村教师扶持计划”,落实优惠扶持政策,使乡村教师得到有效补充,乡村教师结构得到改善和优化,乡村教师素质显着提高,职业吸引力增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要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的教师发展体系,加大教育家教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培养力度。 要使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成为信息化条件下教育教学的专家。

三是全面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 通过深化改革,形成开放、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管理机制,保证教师队伍活力。 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深入推进中小学“县管校招”改革,促进城市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 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制度,落实国家教师编制各项政策,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教师流动人员编制。 积极推进高校人事总数管理。 完善教师招聘制度,鼓励和支持各地学校通过面试+笔试、直接面试、考察招聘等方式招聘教师,注重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敬业精神和教学潜力。 完善教师职务管理制度,提高高级职务结构比例,实现教师职称与聘任挂钩。 建立健全符合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德才兼备、综合考核、公平原则。

四是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 强化教师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责任,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专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任教、终身教书。 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确保全县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也不高于”。 大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在专业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推进高等教育、职业院校教师工资制度改革,建立农村教师收入分配机制。体现了知识的价值的增加。 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专业培训、岗位聘任、教学年限计算、表彰奖励、科研项目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和社交活动。 加大对教师的表彰奖励力度,切实增强教师的工作幸福感、职业成就感、社会荣誉感。 鼓励社会力量奖励和支持教育,并营造尊重教师和重视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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