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局党组成员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一)党政主要领导
1、对全面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
2、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职两责、共同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定期组织单位领导班子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决策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
3、深化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font face="宋体" >4. 突出行业特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5、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及时组织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演练。 储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物资,建立安全生产应急资源库。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512”防震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知识普及,营造安全氛围; 建立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 单位系统内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安全“三化”、“四能”达标率100%。
7、编制事故信息报告,实施事故责任调查。 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和统计制度,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积极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决定和纠正措施; 落实区生产安全事故监管事项; 编制并发布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
8、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局党组其他成员
1、对有关部门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2、积极协助局党委主要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为局党组科学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有效地。
3、加大对部门、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消防和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段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及时查找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责令限期整改。
4、认真配合党组主要领导对本行业及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和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考核。
2、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和权利
1、主要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深化本单位“打击违法、纠正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3、突出行业特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4、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及时组织修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整改。
三、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一)办公室
负责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文件精神; 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总体应急预案; 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总体工作计划、演练计划和总结报告; 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知识培训;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和应急管理工作检查、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 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和责任事故的报告; 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社会事务及儿童福利股
负责对全县民办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对民办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对消防手续不齐全、安全隐患严重的民办养老机构、福利机构进行整顿或关闭。
(三)社会救助和慈善救助单位
负责监督、指导、检查全县乡镇敬老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检查监督。
(四)其他库房
负责股办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局领导对区民政服务机构和局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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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渠县民政局
2021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