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及计划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批准,广东省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消防队员695名,全部为男性其中:消防救援队消防队员560人(高校应届毕业生185人,退役军人190人,社会青年185人),森林消防队135人(高校应届毕业生45人,退役军人45人, 45名社会青年)。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加入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
(四)年龄18岁以上22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出生。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军人、政府专职消防人员、专职消防人员具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际经验的在职政府林业消防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4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员,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心健康;
(七)品行良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是2023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招生考试并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对2021年、2022年全国统一招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及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确定工作单位的,其户籍登记、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立毕业生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办理。
退役军人必须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退役后的消防人员),主要是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
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消防人员年龄放宽至24周岁,必须在基层一线消防救援岗位上工作(按基层站、站分组确定)团队战斗队人员),并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行动的经验。
3.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通过网上初审和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招募考生可于2023年7月20日23:00后、2023年8月10日18:00前登录全国综合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招募平台(),查看、浏览招募信息并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根据身份类别选择人员类型(应届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或青少年),填写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 退役军人招募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登记为“应届大学毕业生”或“社会青年”。 一经发现,取消其招聘资格。
招聘应聘者可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入相应报名通道。 按照系统提示输入您的报考意向、转学意愿、学历和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身份证件照片以及居住证、退休证等证件照片。包括近期1寸免冠彩色免冠照片(必须为蓝底或白底,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横照)证件照,且整张身份证必须居中位置,不留边框,保证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上传前必须经过系统工具验证。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填写专业、专业代码(可在消防员招聘平台通知栏查询)。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消防人员,须提交上级机关人事部门颁发的2年以上实际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1)对于格式)。 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户籍在本省的申请人在登记时,无需填写“经常居住地”信息,也无需上传居住证明。 可以根据招募计划选择报考广东省消防救援队或森林消防队; 外省户籍常住居民在广东申请时须填写该信息。 “常住地”信息,上传居住证(居住证相关事宜请咨询常住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 注册意向栏有一个调整选项。 如果选择提交调整,可以选择“同省跨队”(志愿者在本省内消防救援队和森林消防队之间调整)、“跨省同队”(志愿者在省内工作)同省)根据个人喜好。 可选择“全国选定球队内转会”或“跨省跨队”(自愿在全国两支球队之间转会)。 那些需要转学的人被录取的机会更高。
招聘考生须凭注册账号和密码打印准考证,并查询招聘进度。 请记住这一点。
申请特殊专业人员年龄放宽的,申请人须于7月27日前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广东(可先电话咨询,后发送相关资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或直送广东 省消防招考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考办公室”)经省招考办公室组织、公示,报应急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网上报名(详见附件2)标准条件和程序))。 申请特殊专业人员放宽年龄,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复印件;
2.本人的书面申请;
3、毕业证书(学位证)复印件。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并打印);
4、取得国家和军队认可的高级职业技能资格或者取得省部级以上资格证书、科技成果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
6、立功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
7、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复印件。
(二)网上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省招考办公室将同步对招聘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原则上注册信息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历次消防员录用录用后无正当理由离职的,初审不予通过。
网上初审前,考生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取消报名信息。
网上初审通过后,原则上不得修改注册信息。 招聘对象发现报名信息或者报名人员类型错误需要修改的,必须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经省招考办公室批准后,可以修改信息重新报审或取消重新报名。 报名。 若报名信息不全或报名类型选择错误而初审未通过,考生应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或取消报名重新报名。 初审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招聘候选人可提出修改报名系统信息的申请,详细说明修改原因,并提交至省招办报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招录办公室审核确认后自行修改。 重新提交信息供审核或取消并重新注册。 申请修改信息仅限一次。 招聘候选人必须在8月8日前提出申请。 8月9日0:00起不再受理。
(三)现场审查。 招聘应聘者应及时关注招聘平台个人系统信息,了解报名进度。 网上初审通过后,联系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所在城市消防救援支队(见附件3),确认现场审核时间,并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审核:按时进行现场审核(同时必须真实登记评定的伤残等级和省级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取得年限)。
1、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并打印),在“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至2022年毕业生”中选择“ “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通道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社保缴纳记录(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无需提供);
3、退役军人须携带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直录或优先录用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本公告第五部分“公示及招聘”第(二)、(三)(四)项)(档案材料须向档案管理部门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并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4)。
5、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消防人员,须提供2年以上实际消防救援工作经验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材料。
各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核通过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全国综合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招募报名表》和《全国综合消防救援队2023年消防员招募信息函》(附件5),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拒绝签字者,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审核将于8月13日17:00结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参与后续招聘流程。
报名信息虚假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审核不予通过。
4. 体格检查和评估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聘考核。 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和工作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 各地区考核项目顺序、时间、地点具体安排由省招考办公室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和工作适应性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录用人员将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按照《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2023年录用消防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6)执行。 体能测试包括1个必测项目(1000米跑)和3个选测项目(跳高或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或俯卧撑、10米×4往返跑、100米) -meter(任选其一)),在线报名时一旦选择,将不再更改。 体能测试是定量评分的。 任何单项的有效分数为1至15分。 未获得有效成绩者,不予录用,也不参加后续录用考核。 总分最高为40分; 工作适应性测试承重等级为六级。 攀爬建筑物、原地爬六米梯、黑暗环境搜索、拖拽四个项目按照“优、良、中、一般”进行评分。 任何一个单项达不到“平均”标准的都是“不合格”。 ”,将不会被录用,也不会参与后续的录用考核过程。
(2)心理测试。 通过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应聘人员将参加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募心理测试系统,系统自动判定“通过”或“不合格”。 心理测试只进行一次。 测试项目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也不参加后续的招聘考核。
(3)面试。 通过心理测试的招聘候选人将进入面试阶段。 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做法实施。 主要考察申请动机、性格特征、体型、外貌、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等,并实行量化评分。 满分为100分。 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会被录用,也不会参与后续的录用考核过程。
(4)体检。 在市级以上定点综合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应聘公民(地面服务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未通过者,不予录用。 体检结果如有不合格项目,将及时向应聘人员通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自反馈之日起一日内向当地消防员招聘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经审核后,报省级招聘机构。 经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可进行复查(已现场复查的项目不再单独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检查结果可能会因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而受到影响。 项目不再进行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经评定为伤残等级、有重伤、重病救治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不再录用。
(五)政治考核。 面试通过的应征入伍人员进入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政治考核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录取。
区分应届大学毕业生、年轻人和退役军人。 根据体质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高于招聘计划人数一定比例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员范围,体检和政治考核人员比例将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其他事项另行公告。
五、公告及招募
(一)公告。 根据应届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青年三类应聘人员的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以及直招和优先录用规则,按照综合体检、政治考核等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工作适应性测试。 根据招聘计划的130%确定拟招聘(补)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平台公告栏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在公布招募候选人之前,必须签署加入团队承诺书。 拒绝签署承诺书的,将被取消资格。
(二)直接招聘。 在招聘计划范围内,通过招聘考核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聘者,可直接录用:
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招生考试并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2、获得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中获得个人三等功以上荣誉的退役消防队员。
直招优先考虑学术水平、急需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7)、个人三等奖及以上,按计划内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指标(下同)。 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应当是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或者《应急管理制度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奖励。
(三)优先录用。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目录见附件7)。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
3.放宽特殊专业人员注册年龄要求。
(五)招聘。 根据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即将确定。 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招聘手续; 问题严重且有确凿证据的,不予录用; 对反映问题严重但暂时难以核实的,将暂停招聘,直至查实核实。 在决定是否雇用之前先做出决定。
(6)入职培训。 新聘用的消防员要接受为期一年的上岗培训。 上岗培训3个月内,组织政治考核复试、体检复试、心理测试复试。 完善重点观察、专项体检、加压试验、病历调查等潜伏疾病发现核查机制,包括腰椎间盘突出症、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试范围,复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录用后未报到或2个月内退出在职培训的,可按公布的补补人选排名顺序进行补补,此后不再补招生。 复试复试合格者,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入职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录用的消防人员工作五年内(含上岗培训期)不得辞职。 无正当理由离职的,不得再次参加消防员招聘,并记入相关人员信用记录。 在职培训期间无正当理由离职的,必须退还个人工资,并补足体检复试费、培训餐费等。
6. 职业发展与保障
经批准录用并经上岗培训期考核合格的消防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等级条例》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职称,并由录用单位统一分配。省行政区域内的兵团。 工作满规定年限后,可根据个人能力、实际表现和职位空缺,按规定比例逐步晋升。 通过招生考试选拔优秀业务骨干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接受培训。 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可晋升为基层干部。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通过考试选拔为干部。
消防人员实行与其职级顺序一致、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工资及其他报酬保障政策制度。 一年上岗培训期间,工资暂按预备消防员(一级)标准执行。
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优待规定的通知》(急发[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优先交通出行权利有关事项的通知》 《焦云条例[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员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就学、住房和医疗等方面享受特殊优待政策、交通、观光等
消防员实行全面退出机制。 对不适宜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或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 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工作满12年以上、未达到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领取补贴、独立工作; 符合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七、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核、选拔和辅导文件,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省招办设立举报热线,受理相关举报和投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被录用的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费、体检费、食宿费等工作费用。
(二)相关通知要求以短信形式告知考生。 请确保您填写的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看短信通知。
(三)招聘考生可登录全国综合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招聘平台()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和招聘进展。
本公告由广东省消防员招考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后续工作安排将另行公告。
广东省消防救援队咨询热线:,
广东省森林消防队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