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作品集包括三类:一、消防微电影或微电影剧本;二、消防微电影或微电影剧本。 (二)消防电视公益广告或者公益宣传脚本; 3.消防平面广告。 微电影及公益公告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 微电影、电视公益告示、平面广告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具体征集要求及参与方式请关注“烟台消防”公众微信号,查看历史新闻“消防微电影征集令|我想听听你的故事”。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或转载。 因抄袭、转载引起法律纠纷的,由举报个人或团体承担责任,烟台市公安消防大队不承担责任。 提交作品时请注明作者及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18853511119@126.com。 联系人:张参赞。 电话:0535-6896620。
链接:工作要求
(一)消防微电影或剧本:内容体现消防主题,主题明确、结构完整、时代感强,突出新时代消防工作。 剧本要求情节合理、结构清晰、情节完整,字数不少于3000字。 微电影要求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720P,普通话(实际剧情需要可使用部分方言),中文字幕。 影片必须为AVI、MOV、MP4、MPEG格式,时长不得超过20分钟。
(二)消防电视公益广告作品或者剧本:突出普及消防知识、传播消防文化的主题,创意新颖、紧凑短小、内涵丰富。 剧本要求主题明确、创意独特、结尾有简洁的广告口号。 广告要求采用高清设备拍摄,并配有普通话配音和中文字幕。 作品可以是AVI、MOV、MP4、MPEG格式,时长不超过60秒。
(三)消防平面广告作品:参赛作品以宣传消防部队形象和常识为主。 可以是卡通形象、海报设计等。设计理念必须生动、形象、易懂。 形象设计必须具有鲜明的消防队专业特色和地域特色,常识设计必须有明确的消防知识点。 方案要求为A4尺寸彩稿、JPG格式电子文件,小于5M,并附有作品标题和200字左右的设计理念描述,并同时提交PSD和矢量格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