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出生)、2023年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就业),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出生) 1982 年 1 月)几个月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
(八)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的其他资格。
现役军人、现役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公务员、公务员法规定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请。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被发现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并被开除处分不满五年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具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应聘与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与他们有密切的婚姻关系。 雇主的立场。
2. 申请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聘机构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可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天津市2023年公开招聘公务员专题”(以下简称专题公开)进行查询。招聘网站)。
>>点击这里下载职位列表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月12日8:00至1月18日18:00。
资格审核时间:1月12日8:00至1月19日18:00。
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应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 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相关文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机构将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提交后48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申请人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 如果您的申请提交后未经审核或已通过资格审核,则不能申请其他职位。 如果提交申请后资格审查未通过,您可以申请其他职位。 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重新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录取过程。 考试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考试资格的,招聘机构可以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付款确认及门票下载打印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须于1月12日8:00至1月20日18:00缴纳笔试费用,并于2月21日8:00至2月24日18:00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低保家庭人员和持证残疾人可联系天津市公务员考试考核中心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论文论文,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满分100分。 公共科目按照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类别进行考试。 区级以上综治机构职务和乡镇街道职务实行分级考核。 专业技术职务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与区级以上综合管理机构相同。 相同的位置。 专业技术和综合管理(公安)岗位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相关科目考试大纲可在公开招聘网站上查询。 专业技术职务没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应聘论文各占50%的比例综合。 专业技术职务笔试成绩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综合。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笔试成绩按照行政业务能力考试成绩、应聘论文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的40%、30%、30%的比例合并。
笔试时间:2月25日-26日
2月25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2月25日下午:14:00-16:30 申请讨论
2月26日上午:09:00-11:00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与报名时所用一致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 报考市级院校的,考场一般安排在市六区和部分市属高校; 报考区级以下院校的,考场一般安排在报考的区。
笔试结束后,由天津市公务员局确定各岗位笔试及格分数线。 达到笔试及格线的应聘者,按进入面试(体能测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岗位(需要体能测试的岗位按照4:1的比例)。 输入面试(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相同的,择优参加面试(体质考核)。 按照规定,行政职业能力考试科目由专门机构筛选相同答卷,对被认定具有相同答卷的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月20日,应聘者可登录公开招聘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面试(体能测评)候选人名单。
(二)资格审查
招聘机构将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 资格审核期为3月20日至3月26日。相关人员须按照招聘机构的要求提供申请资格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的资格;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体能测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体能测试)资格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招聘机构将在当年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相同的位置。 笔试成绩相同的,将合并录取。 资格审查。
(三)调整
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后,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的比例)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拟聘人员数未达到4:1(要求体质考核的岗位未达到4:1)的,应当进行调整。
转岗原则和条件: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考生答同一类型公共科目试卷)的岗位之间进行转岗。 涉及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需要调动的,只能在同类岗位之间调动; 已确定进入面试(体能测试)的申请人和放弃资格的申请人不得参加转学; 申请调动的,应当符合调动岗位规定的资格和要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符合原申请岗位和拟调动岗位的要求。 笔试的及格分数。
调整后的岗位及相关要求将于3月28日在公开招聘网站公示。调整报名时间:3月29日8:00至3月30日18:00。转岗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31日8:00至3月31日8:00。 4月1日18:00,转岗面试(体能考核)候选人名单将于4月3日在公开招聘网站公示。
(四)体能评估和心理素质测试
招聘岗位需要体质考核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 具体事项由招聘机构另行通知。 原则上安排在4月3日至4月9日期间。体能测试不合格且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者,不得进入面试; 体质测试合格者,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 拟聘人员名单相同、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机构将对4月3日至4月9日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 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将于4月15日、16日进行,具体事项由招聘机构另行通知。 面试不再向考生收取费用。 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可于4月11日8:00至4月14日18:00登录公开招聘专题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按照招聘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有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等用于面试。
面试主要是结构化面试和结构化小组面试。 也可以使用其他访谈形式,例如无领导小组讨论。 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未达到及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调整结束时(体质考核结束时需要进行体质考核的岗位),若各岗位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之比未达到3:1(以下(四舍五入规则),按现有面试人员组织面试,但面试考生成绩应达到当天所有使用同一题本面试的考生平均分(60分以下不包括在内)他们在面试考官组后才可以进入体检和检查。
4月22日,应聘者可登录公开招聘网站查询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应聘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
4、体检及检查
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导致参加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按照优先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笔试; 笔试成绩相同的,统一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天津市公务员局会同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到指定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组织体检。 时间由招聘机关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复试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计划考察次数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候选人。 市级机关内设机构岗位可按拟考察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不超过2:1的比例进行考察,其他岗位可等额考察。 若报考人员总分相同,导致报考人选超过计划报考人数的,按照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报考人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确定考察人选。 检查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约谈、审查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约谈候选人等方式,重点了解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 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对于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招聘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填补职位。
五、公告及招募
拟聘用人员将在公开招聘网站上公布。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机构名称、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报名编号等。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时将设立监督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举报可能影响录用问题并经核实的,不予录用; 如果举报问题目前难以核实,将暂停招聘,等待调查。 清除申请后,您将决定是否接受。
六、疫情防控
招聘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应聘者有义务随时关注公开招聘专题网站的相关通知和公告,自觉管理自身健康,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共同营造健康安全的考试环境。
7.申请咨询
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政策指南、报名须知、填表须知等内容,未尽事宜以天津公务员局最终解释为准。 有关招聘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以及报名须知等疑问,请直接联系招聘机构。 招聘机构的联系信息可以在职位列表中找到。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根据问题类型拨打以下咨询热线:
考试咨询热线:022-12333、022-23394926
网站技术咨询热线:022-23314295
监管及政策咨询热线:022-83605105
咨询时间:1月11日至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特别提示:
公务员录用考试不指定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考试范围按照公开招聘公务员公共科目及相关专业科目考试大纲执行。 任何假借公务员考试阅卷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天津公务员局等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请申请人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和干扰。 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 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