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者触犯刑律而被免除刑事处罚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犯罪;
(四)被开除公职、党员、团员、高等教育学籍的;
(五)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处分不满五年的;
(六)受过记大过、降级、开除、留党察看(留党、留校)、降级处分,或者处分期限已满三年的;未过期;
(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2022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1、2022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基本合格)的;
(八)被认定有“严重失信行为”不满3年,或者有“严重失信行为”不满5年,并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考生因社会失信而受到全市联合惩戒。 (具体参见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苏公通[2015]28号、苏人社发[2015]190号、苏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或咨询或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九)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职务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秘书职务的招聘。 申请人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关系。 ; 申请人与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具有上述关系,到任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
(十)在国家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任职或者有规定(含明确协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职务)或者有其他禁止报考事业单位的公务员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示、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告
宿迁市教育局遵循“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资格预审办法
(一)报名受理和资格预审由宿迁市教育局和招生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考生在资格预审过程中遇到政策问题可联系宿迁市教育局。
(2)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付款确认等全部在线进行。
注册网址::8082/gkrexvksf2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5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5月19日17:00;
付款确认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5月20日17:00。
(三)应聘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前往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4)应聘者须在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 考生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线支付笔试费用。 笔试费用为每人100元。 完成付款确认的应聘者将被视为已通过该职位的网上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一)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程序、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等)在宿迁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
(2)应聘者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上传应聘者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 ,大小小于20Kb)。
(三)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对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报考人员只能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时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报名完成后,报考人数未达到报考比例的,招聘计划将相应减少,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已申请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补充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14:00-17:00。
(6)未缴纳费用的考生将被视为未报名。
(七)网上报名后,考生应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正常使用、畅通无阻。 若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如错号、换号、停机等)影响招聘工作,责任及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个人的责任。
3、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
确认付款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至26日。
有关网上报名和打印的技术问题,请联系宿迁市教育局(0527-84389575)。
(三)笔试
笔试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主要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 没有指定的辅导书和考试范围,也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考试地点及其他信息请参见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等考试),成绩不低于考试总成绩50%的考生为合格。 否则,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流程的资格。 各环节的考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综合并公布。
如何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原报名网站查询。
(四)专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考试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确定专业技能考试考生。 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岗位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 比例达不到1:6的,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考试合格线。 专业技能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考生必须获得50分才能通过,否则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对于非竞聘岗位(即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必须达到60分才算合格。 专业技能考试结果将当场告知考生。
3.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详情请参阅《公开招聘职位简介》。
(五)注册资格审核
1、分数排名。 经过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后,按照以下规则计算排名结果:
(一)统一笔试岗位:排名成绩=笔试成绩。
(2)统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岗位:排名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2.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应聘者的表现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三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审查的人选。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小于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审核。 资格审查由宿迁市教育局和各招生单位组织实施。 具体时间、地点以宿迁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应聘者须提供符合应聘要求的全部有效文件和材料。
3、报考考生需提供:
(1)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二)社会人员(含工作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名时在职、资格审查期间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劳动(劳动)合同证明》。
(四)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五)上述人员还须提供本公告要求的所有其他证件和材料、《公开招聘职位简介表》及其他要求(例如:要求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需持有各种证明的,须提供各种证明)。
考生须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和一套复印件。 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宿迁市教育局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现场缴纳面试费每人100元。 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宿迁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面试
本次访谈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以宿迁市教育局下发的《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形式为表演课(15-16职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长15分钟。 非竞争性职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职位),候选人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占面试总成绩的60%) )才有资格。 面试结果将当场告知应聘者。
面试后,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有专业技能考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30%)。 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计算(若总分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确定;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确定)另行组织面试确定),按照招聘计划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 考察候选人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七)检查
检查工作由宿迁市教育局和各招生单位联合开展。 检查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检查办法(试行)》进行,检查对象的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纳入检查范围。
授权培养、定向、联合培养的毕业生须提供授权培养、定向、联合培养机构与就读院校联合出具的同意书才可申请。 在职员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申请证明; 登记时在职,检查前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劳动(劳动)合同证明》。 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将考核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科目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八)体检
体检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为录用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记录
拟聘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各招聘单位办理招聘手续(组织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组织签订劳动合同等),聘用后最短服务年限为五年; 对影响就业问题反映并核实的,宿迁市教育局将决定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各类协议的,应当负责办理。
在考察、体检、公告、录用备案等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的,宿迁市教育局将在该职位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最低的顺序补缺。 就业登记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填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工作人员违反考试、用人纪律或因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须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环节中的各类违纪行为(包括失信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记入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法规。 数据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 本公告由宿迁市教育局发布。
(二)职责分工。 宿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报名要求、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项政策,并按照公告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相关环节。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指导、监督和查处纠正职责,建立公开招聘工作前、中、后监督纠正机制,受理举报投诉,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对违法、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三)政策口径。 专业设置、年龄等相关政策如下:
1、专业设置。 根据《江苏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定。
2.年龄规定。 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5月12日及之前出生的; 35岁以下是指1987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的,以此类推。
3、应届毕业生范围。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同期在国外(境外)毕业的人员可作为应届毕业生注册。 国(境)外同时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时毕业,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人员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2023年12月31日前的海外学生。
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毕业后直接通过考研或者国家认可的其他录取方式录取的,且无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期间工作 有经验者可作为应届毕业生申请。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工作单位尚未确定的,仍保留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档案关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无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2年内并考核合格的,可注册为应届毕业生。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报名截止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可按应届毕业生登记。
政策咨询热线:0527-84389575(宿迁市教育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监督热线:0527-84389522(宿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监督审计处)); 0527-84359272(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宿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简介.xls
2.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宿迁市教育局
2023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