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不少于7年; 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九年以上。
2、取得大学安全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不少于5年; 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七年以上。
3、获得安全工程或工程经济学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不少于3年; 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不少于5年。
4、获得安全工程或工程经济学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不少于2年; 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不少于3年。
5、获得安全工程或工程经济学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不少于1年; 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不少于2年。
6、获得安全工程或工程经济学博士学位; 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一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或具有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见附件1,下同)并工作7年以上,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4年以上;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取得消防工程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并工作满四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三年; 或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学士学位或学位,并工作满五年,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三年。 4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三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二年; 或获得消防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工作4年以上,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硕士学位或者学位,工作满两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一年; 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硕士学位或者学位,工作满三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一年。 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博士学位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不少于1年; 或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其工作年限和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一年。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3年以上; 或者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2年以上; 或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3年以上。
(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一年; 或者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相应学历或者其他专业学位的,其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一年。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操守,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4年以上; 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5年以上。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2年以上; 或具有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3年以上。
国家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按照专业类别进行注册。 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后可以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范围内建筑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类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初审工作。
一级消防工程师
1、消防工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6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4年以上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7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5年以上。
2、消防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具有4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3年以上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相关专业本科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4年以上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3、消防工程双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2年以上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至少4年工作经验,其中至少3年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4、消防工程硕士学位,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至少1年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2年以上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5、消防工程博士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至少1年;
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2年以上。
(已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级消防工程师
1、消防工程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3年以上; 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2、消防工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2年以上; 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3年以上。 3、消防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具有一年工作经验,其中二年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已获得相应学历或其他专业学位者,可相应增加一年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凡是遵守下列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不少于7年; 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九年以上。
(二)取得大学安全工程或者工程经济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5年以上; 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七年以上。
(三)取得安全工程或工程经济学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不少于3年; 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不少于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不少于2年; 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不少于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或者工程经济学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不少于一年; 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不少于2年。
(6)获得安全工程或工程经济学博士学位; 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一年。
(七)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条件,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经营10年以上免考“安全生产考试”“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科,仅“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两科将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