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答问

一些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一些基层事业单位,退休费不堪重负,无法保证及时足额支付;二是由于制度模式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

一、为什么要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回答

20世纪90年代之前,我国机关和企业实行大致相同的退休制度,即由单位负责退休费用,标准按照退休前工资水平的一定比例确定。 随着国有企业转变统一收支制度,逐步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企业率先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继续沿用原有的退休制度。 养老保障“双轨制”已经形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矛盾逐渐暴露出来:一是目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用均由财政或单位承担,单位之间负担异常轻、异常重。 一些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一些基层单位退休金负担较重,不能保证按时足额缴纳; 其次,由于制度模式不同,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养老保险关系难以转移和延续,制约了人力资源的利用。 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养老金待遇确定和调整难以协调,待遇差距不断拉大。 社会对“双轨制”、“待遇差”等问题反应强烈,要求公平养老金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 这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社会的重要举措。 在安全领域的具体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建立,城乡居民普遍参加了保险。 加上城镇企业职工等就业群体,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已覆盖全国8.4亿多人,5000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处于养老保险制度之外,成为养老保险制度的“短板”和“短板”。 “孤岛”被系统全面覆盖。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加快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的必然选择。

二是有利于逐步化解“待遇差”的矛盾。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实行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和政策,同等缴费,基本养老金按同样方式计算缴纳,体现了制度和规则的公平性,能够逐步化解待遇差距大的矛盾。

三是有利于推动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 近年来,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实行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 一些地区还开展了公务员聘任制试点。 事业单位也在加快分类改革,落实充分就业制度。 实行统筹互助、社会化管理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更好地分散单位退休费用负担,保障事业单位养老金的支付,也可以为形成能进能出、能进能出的就业机制提供有力支撑。退出和合理流动。

四是有利于充分体现员工的劳动贡献。 改变现行退休金计算方法,按照缴费水平和缴费年限确定基本养老金待遇。 你付出的越多,你得到的就越多,你付出的时间越长,你得到的就越多。 这可以更全面地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中的劳动贡献,进一步增强激励作用。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是什么?

回答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是:坚持全覆盖、基本保障、多层次、可持续的政策,注重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障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保障体系,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有保障的养老保险制度。社会化管理和服务。

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推动解决问题。突出矛盾,确保可持续发展。

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一统一、五同步”。 “一统”,就是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和其他城镇从业人员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 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待遇计算和缴费方式、调整机制,从制度上解决“双轨制”矛盾。 “五同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同步、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和计算支付方式同步改革,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改革。 同时实施。

三、为什么要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

回答

20世纪90年代,我国提出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 这一多层次的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实践中,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以企业年金的形式存在和发展。 建立职业年金也是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 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为改革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建立职业年金,有利于进一步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优化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结构。政府机构和公共机构。 ,实现新旧系统效益的平衡衔接。

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时,与原退休制度相比将发生哪些变化?

回答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大的变化是不再实行原来的养老金制度,即单位和个人不缴费的制度,养老金由财政缴费或者单位自有资金承担。 而是根据国家规定人们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兼顾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可以简单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同的制度模式,即社会统筹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一致对于企业员工来说。 单位按工资总额的16%缴费,个人按上一年工资收入的8%缴费。 在待遇计算和支付方面,实行待遇与支付挂钩的办法,体现多付多得、多付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建立职业年金。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定为参保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纳工资的4%,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职工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福利。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组成部分。

改革前和改革后的待遇水平是相连的。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 改革前已退休的,维持现有待遇,并参与未来工资调整; 对于改革后加入劳动力的人员,将建立新的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 对改革前已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采取过渡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何时开始实施?

回答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所有符合规定的参保单位和工作人员参加保险并缴纳缴费,退休人员从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养老金政府机构和机构。 开始时间。 由于相关文件于2015年1月后发布,各地制定本地实施办法、制定办理流程、改造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正式启动办理将滞后于文件实施时间。 对于文件实施至各地正式启动办理期间的缴费、福利发放等问题,各地将制定相应的还款、补发办法和措施。

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哪些单位参加?

回答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规定,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单位范围是:(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单位范围:依照《公务员法》的规定;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 (三)事业单位。 需要补充的是,事业单位是指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家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分类改制的一类、二类公益性事业单位。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中发[2011]5号)。

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人?

回答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实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人员范围事业单位是指依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也就是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所在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二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本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

回答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组成。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即统筹账户相结合制度; 职业年金实行个人账户全额积累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个人工资的8%,应予扣缴并由单位支付。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个人工资的8%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缴费工资超过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低于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的,个人缴费基数按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工作平均工资的300%上限和60%最低工资。

九、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数中单位工资总额如何计算?

回答

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工资制度的具体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人社部[2015] ] 第28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为个人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总和。 单位申报应参保职工工资后,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单位提交的数据和证明材料,按照平均工资的60%和300%的原则确定个人缴费基数工作中的员工。 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为本单位工资总额,即为单位缴费基数。

十、机关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哪些项目?

回答

机关(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和工资包括:个人上一年度工资收入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津贴和补贴(困难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殊津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等)、海关津贴及国家统一规定计入原养老金计算基数的其他项目)、标准化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具体请参阅我省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哪些项目?

回答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上一年度工资收入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津贴和补贴(困难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殊津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的退休金和绩效工资的计算和支付基数纳入原项目。 其余项目(如改革补贴、激励补贴等)暂不纳入个人工资基数。 具体项目内容参见我省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2、新聘(聘)职工的工资如何确定?

回答

当年单位新录用(招)的参保职工,应当申报其起薪当月的工资; 新参保职工逾期申请的,应当申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13、体制改革实施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回答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养老金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按照国家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有关部门批准退休;二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退休; 二是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14、体制改革实施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和发放?

回答

改革养老金计算和支付方式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 国发[2015]2号文件规定了养老金计算和支付方式改革的原则,采取“老年人旧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过渡措施”。 “方法。

一是《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以下简称《决定》)实施后其中,已加入劳动力队伍(即“新职工”)并累计缴纳个人缴费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二是《决定》施行前工作、施行后退休人员(即“中层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的,按原则发放衔接合理、过渡平稳。 在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按照认定缴费年限发放过渡养老金。 具体措施参见我省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决定》实施前已退休人员(即“老年人”),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领取基本养老金,同时基础养老金调整办法按照规定统一执行。

1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后,新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是否会减少?

回答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改革前后待遇水平合理衔接。 为确保改革前后待遇平稳过渡,改革方案规定,一是对“中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与过渡性养老金一并发放; 二是设立10年过渡期,对新旧待遇水平进行比较,实行最低保障和最高限额。 在此期间,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不低于按旧方法计算的退休金。

16. 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养老金如何计算?

回答

过渡性养老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后“中档”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 由于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前(即2014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其制度实施时的工作年限没有个人账户,合计退休时个人账户上的储蓄并没有反映这一时期的劳动。 缴费情况,所以当你退休时,不能简单地用基本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来计算,而应该加上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就是为了解决这一时期的养老金问题。

17. 什么是过渡期? 过渡时期新旧养老金方式如何比较?

回答

过渡期主要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前(即2014年10月1日之前)工作、实施后退休( (即“中间人”),确保改革前后利益平稳过渡。 过渡期间,将进行新旧措施对比,确保最低水平和最高水平得到保障。 即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待遇(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照老办法待遇标准计算缴纳,不再计发待遇。减少; 按新办法计算的待遇高于按旧办法计算的待遇标准的,超出部分计入退休第一年。 在职员工(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将获得超额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将获得超额部分的20%。 ,依此类推,超额部分的100%将支付给过渡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结束时退休的人员。 过渡期后退休人员,适用新办法。

例如:参保职工退休时,按旧办法计算的待遇为3900元,按新办法计算的待遇为3800元。 那么当年的退休金就按照老办法计算,即3900元。 如果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为4200元,假设2015年退休,根据政策,新办法比旧办法高出的部分为300元,按10%计算,即退休金为:3900+300×10%=3930元; 假设2016年退休,超出部分按20%计算,退休金为3900+300×20%=3960元。 以此类推,2024年退休人员,新办法高于旧办法的部分按100%计算,退休金为4200元。

18、旧办法的计算和分配标准是什么?

回答

为保证改革前后待遇平稳过渡,对“中人”养老金计算和发放设置了10年过渡期。 过渡期间,比较了新旧办法,保障了最低和最高养老金。 老办法的计算和支付标准没有完全按照《国务院关于老弱病残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退休和养老问题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职工退休”(国发[1978]104号)。 它没有实施该方法,而是对旧方法规定了统一的计算和分配标准。 即按照职工2014年9月基本工资标准加上根据职工职级(技术职称)相应的退休补贴标准,加上职工退休前历年工资增量,按旧法计算发放标准。 这种2014年9月固定工资、但考虑到每年退休工作量增加的“半固定”做法,总结了企业养老保险改革压制“过高”待遇水平的老办法的“全固定” 。 根据经验教训,采取了灵活的措施; 同时,也有利于妥善消除本次改革中各种因素(如实施个人缴费增加、工资结构调整等)对旧办法标准计算的复杂影响。

老方法的工资计算标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员工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职工职级(技术职称)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提高退休金标准;

M:工作人员退休时与工作年限对应的旧法计算及缴费比例;

Gn-1:参考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

N:过渡时期退休人员的退休年份,N∈[2015,2024]。 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份按2015年计算。

19、新办法的计算和分配标准是什么?

回答

为保证制度改革前后养老保险待遇顺利过渡,全国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 “中人”养老金计算和发放设置了10年过渡期。 过渡期内,将对新旧福利计算和支付方式进行比较,并保证最低限额。 高的。 与旧办法的计算缴费标准相比,新办法的待遇计算缴费标准为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之和,其中:

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过渡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月工资×(1+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在:

我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拟缴费指数×拟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经计算,形成机关事业单位职级(职称)、工作年限对应的视同报酬指标表。 职工退休时,根据退休时的职级(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确定职工核定工资指标表。 指数。

实际平均缴费指数 = (Xn/Cn-1 +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 实际缴费

Xn, Xn-1, ... 至2013年对应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年工资;

N实缴是指参保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二)过渡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过渡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月工资×个人核定缴费指数×核定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其中,过渡系数与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系数一致。

(三)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方法如下: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蓄额÷缴费月数

其中,应根据统一的国家法规实施计算和付款的月数。

职业养老金的计算和支付应按照“政府机构和公共机构的职业养老金措施”的相关规定实施。

20.什么是“新朋友,新方法”?

回答

“新人和新方法”是指在政府机构和机构的退休金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加入劳动力的工作人员(2014年10月1日之后),并根据需要参加政府机构和机构的养老金保险改革的养老金计算和付款方式。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每月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基于上一年该省雇员的平均每月工资和雇员的平均索引月薪,每年付款的每年都会支付1%的薪水。 个人账户每月养老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蓄金额除以缴费月数。 付款月的数量是基于因素,例如在退休,退休年龄,利息和其他因素时城市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请参见下表)。 付款月的数量与退休年龄直接相关。

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和付款月表

参公人员退休工资规定_退休工资规定人员参公了吗_单位参公后已经退休人员待遇

21.实际付款期是多少?

回答

实际的付款期是指工作人员必须全额支付基本的养老金保险费,并按照法规参加政府机构和机构的养老金保险后的规定。 要了解实际的付款期,应指出两个点:首先,个人员工必须全额及时支付退休金保险费。 如果付款未完全付款,则欠款年数不能计算为实际付款期。 它只能在员工还清逾期养老金保险费的本金和利息之后进行计算。 其次,在系统改革之后,如果工作人员被转移或从企业转移或从军事机构和机构转移到政府机构和机构,则他们参加了企业养老金保险(或军事退休养老金保险)的年数并支付了养老金根据需要进行全额保险费与他们参与企业退休金保险(或军事退休金保险)的年数不同。 合并和计算了政府机构和机构的养老金保险的实际付款年度。

22.被视为的付款期是什么?

回答

被认为是付款期是指雇员退休金保险的合法权利,该权利是指雇员实际付款期之前的持续工作时间,要求雇员根据所有工作年份的国家法规支付养老金保险费。 被视为付款期必须是国家规定的连续服务长度。 就政府机构和机构的养老金保险制度而言,对于那些在2014年10月之前工作的人来说,其持续的服务年度被认为是付款年份。 对于那些在此期间雇用公司单位并参加公司退休金保险的人,需要扣除参加公司退休金保险的实际付款年份。

具体而言,被认为是数年的付款包括:根据国家法规,在2014年10月之前确定的政府机构和机构连续几年的服务数量; 对于那些从企业转移到政府机构和机构工作的人来说,他们参加企业养老金保险的期限被认为是同一支付期间的年数; 如果您参加了您所在地区政府机构和机构实施的养老金保险试点计划,那就是试点期间的年限; 如果您在转移到政府机构和机构之前,在2014年10月之前的军队中服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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