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申请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18岁或以上;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和工作能力。
(二)不准报考或者取消考试、就业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处罚尚未解除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禁止报考期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资格回避规定》,入职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条件
招聘目标
年龄状况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要求
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新增教师岗位(详见附表)
35岁及以下(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出生,下同),博士生放宽至40岁及以下(1983年2月至2006年2月出生,下同)。 福州市适当放宽行政挂职博士生随行配偶年龄要求为40岁及以下。
本科和研究生资格及相应学位
① 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与所申请学科职位的专业相对应。
②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各学科岗位信息。
① 中学、职业学校任职,需持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初中职位要求具有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或初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小学岗位要求有相应学科或相近学科(小学各学科岗位对应专业见本公告附件1)。 高中、初中、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幼儿园岗位需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②研究生须自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开除。
③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合格证明。 报名时,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新设小学教师岗位(详见附表)
本科和研究生资格及相应学位
新增幼儿园教师岗位(详见附表)
35岁及以下。 (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出生)。
本科和研究生资格及相应学位
本批招聘对象不包括在职教师。 单位内其他人员应聘者,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同意辞职证明》; 等待进入机构、教师和私立学校的申请人必须提出申请。 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学校主要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同意辞职证明》。
2、招聘职位
职位类型分为编制职位和兼职职位。 详情请参见附录1。 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该职位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方面:师德、进修、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工会福利、人事等。档案、奖惩、休假、人员流动等管理及待遇与编制内相同。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30,网上报名系统将根据系统提示关闭,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
(2) 注册网址
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2、网上注册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学历信息从本科开始填写。 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教师资格类别、教学科目名称应当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 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 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资格网上初审。 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上报名平台申诉,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及时跟进后续情况。
笔试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或以上的,开始考试。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报考人数减少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将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招聘计划调整将在福州高新区官网、福州人事人才网公告。
2.笔试内容。 所有职位均需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教育知识和专业知识。 其中,对于报考专业课新任教师岗位(12号岗位)的,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安排。 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 将原笔试成绩与政策加分相加计算。 笔试原成绩按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按综合教育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 各岗位笔试原成绩、笔试成绩、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名单通过福州高新区官方网站、福州人事人才网公布。
5.政策积分。 符合下列招聘政策加分的考生,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笔试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 “欠发达地区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包括当年服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和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退役运动员、退役军人等
上述申请人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8:30-12:00)内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福州高新区教育卫生局办理审查程序。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符合奖励积分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另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所需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通过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相同的最后进入面试的候选人将一起进入面试。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现场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填报(补补截止时间为面试资格审核后1个工作日)。
2、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访谈内容:访谈内容包括教学片段和专家答疑。 职称前标有“★”的职位,面试时需进行指定技能或操作测试。 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的学科教材。 考生现场准备的教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予评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某职位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应聘人数的,面试及格分数为70分。 若招聘职位不分面试组,以现场公布的结果为最终面试成绩; 若招聘职位的应聘人数需要分组面试,则需对面试现场公布的结果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面试现场公布的该职位所有应聘者的平均分÷面试现场公布的本面试组应聘者的平均分。
应聘者最终面试成绩=应聘者面试网站公布的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现场公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高新区官网、福州人事人才网公布。
5、确定拟录用人选
1.综合评分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换算。 分数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要求分数为 60 分及格。 面试或综合成绩未达到及格标准者,不予录用。
2、岗位选拔要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岗位候选人。 若最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笔试与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果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附加面试,并按照附加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
选聘人员因故放弃任职资格的,空缺职位将在未选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更换期限为第二份工作,从就业选择者签署就业协议之日起计算。 天。 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协议后,因任何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予以替换。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福州高新区官网、福州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6. 雇佣规定
1、所有拟录用人员必须参加福州高新区教育卫生局组织的体检和上岗前培训。 体检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录用。 体检按照《福建省报考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方法(2018年修订)》进行。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自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查。 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单位内职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参加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将担任专业学徒(早期专业)职位。 试用期满,用人单位按照相应岗位的聘用条件(或竞聘方案)办理聘用手续。 如果员工未通过评估,他或她将被解雇。
3、拟聘用人员须在完成体检、档案审核等手续后,办理聘用手续。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拟录用人员应当依法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拟录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一)以虚报、隐匿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 (二)报名时未按照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者相关证件审核未通过的; (三)体检、岗位考试 前期培训未合格的; (四)未审核材料的; (五)已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教育部直属来华留学生在福建省的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与来源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跨省教学和就业手续的;准时到达收货省(福建省)。
5. 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络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原则上2024年9月1日前不得变更。如因特殊原因发生变更,申请人应通知教育卫生局变更后三日内向福州高新区报备(电话:0591-62335172)。
六、拟聘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4年8月16日。
七、其他说明
1、国内学历学位(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在线教育、夜大、电大等)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查询认证”)。
2、已获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应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可在中国留学网()上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进行查询认证。政府。
4、报考辅修专业的,还应取得国家教育序列中列出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学位网”上查到。
5、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 允许申请; 专业条件设置为有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相关岗位)的应聘者均可应聘。 博士生和留学生的专业要求按照类似原则确定。
六、境内机构与境外机构联合办学取得境内学位的,境内机构应以境内机构毕业生身份申请考试,境内机构出具相应证书。 境内机构与境外机构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教育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教育学位证书》。
7、应聘者可根据符合要求的低学历申请相应职位。 网上申请时,应聘者必须在职位描述中注明:“我应聘此职位,学术水平为××。
8.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指本公告附件“专业要求”栏所列专业后加某一学科或方向),允许应聘者提交《研究证明》 》面试资格审查时由应届毕业生大学出具。 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中已明确注明“某一学科或方向”的,无需填写单独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书》。
九、本公告中“月日”所表述的时间均指2024年。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属于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高新区教育卫生局。 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政策咨询热线:0591-62335172。
咨询热线开放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附录:
1.福州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
2、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所需报名材料
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高新区教育卫生局
2024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