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范围:辽阳县、灯塔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待业普通专科以上毕业生(待业是指登记证从未使用过);
7、应聘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 每个小学教师岗位都要求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及以上。 每个初中教师职位都需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不要求“不限专业”班主任职位。 持有教师资格证者方可教授科目,详情见附件;
8、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要求具有辽阳地区户籍(指截至2019年10月21日(含)在辽阳地区有户籍)。
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人员、有尚未立案侦查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犯罪嫌疑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以及在校非应届大学毕业生(含在校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作为具有本科、专科学历的申请人,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得以已取得专科学历的申请人),以及纳入“特殊岗位计划”的教师辽宁省不得申请。
四、报名考试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9:00至2019年10月31日16:00。
每位候选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且该职位所需专业必须与所就读专业一致。 招聘岗位详情参见《辽阳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殊岗位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本申请对注册认证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 申请人承诺了解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者未按照注册资格审核部门的要求办理申请相关事宜的,考试注册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就业资格,或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予以联合惩戒。 请报名者仔细阅读公告,了解岗位要求,并认真填写表格。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填写《辽阳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殊岗位计划报名资格审核表》(岗位代码+姓名+身份(以身份证号命名),并附上近期1寸纯色背景彩色证件照(以身份证号命名),正面,不戴帽子、眼镜,不戴眼镜,将两份文件发送至lystgjs。 @163.com作为附件。
3.领取笔试准考证:2019年11月8日之前收到邮件报名确认函的考生,2019年11月12日至15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4点至16点)我将携带本人原件持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白塔区青年街79号四楼人事考试服务部(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核评价方法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 体检人选按照招聘计划中1:1的比例确定。 总分并列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一)笔试
一、笔试方法及内容
所有申请者均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包括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是中小学教育心理学)。 采用客观标准试题。 试题采用答题纸作答,计算机评分,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教育基础知识》——2019年11月16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申请人需自备黑笔(圆珠笔或水性笔)、2B铅笔和橡皮。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阳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应聘职位数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
(二)现场资格确认
确定接受约谈的人员请于2019年11月18日9:00至16:00携带以下材料到辽阳市政府服务大厅二楼(文盛区新城路9号)。从辽阳站乘坐41路(乘坐公交车在市政府站下车)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一)户口簿原件、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各阶段学历须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表格样本见附件3);
(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2019年辽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特岗教师报名资格表》(见附件2,本人签字);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不符合申报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随时取消其任职资格。 同时,弄虚作假者,将按照《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执行,学生不得申请“特岗”。三年内计划”。
(三)面试
面试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组织实施。 面试形式:试讲(试讲内容为所申请学科的正式教材,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小学语文教材)。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者将不会被录用。
6. 体检及检查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改的通知》(沪人社部发[2010]19号) )、《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19号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82号)及国家相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受试者承担。
体检合格者将被选为考察候选人。 检查工作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七、拟聘人员的公告及确定
体检、检查合格者,将在相关媒体公示7日。 对本公告无异议或有投诉但不影响就业的,向省教育厅举报。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委会办公室联合发文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同签订和聘用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任职资格。
八、政策待遇
(一)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必须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以下简称“任职年限”)。 服务期间,学生可以在县级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之间流动; 服务期满后,可调至市级以上事业单位。
(二)列入“特岗计划”的教师,取消试用期,提前确定岗位和等级。
(三)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工作地点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四)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 学费补偿和贷款偿还不能同时进行。 特岗教师工作满两年且无异议的,由政府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偿还的教师,经公示后无异议。 提出异议后,政府将一次性退还学费。
(五)学费补偿和还贷资金由省财政全额拨付。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特岗教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笔试和面试指导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或面试指导培训课程。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种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上网卡等都与这次考试无关。
2、应聘者应保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在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公布期间(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保持畅通。
3、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考生无故不参加面试、笔试的,以及面试通过后未到岗的学生,不再允许报考辽阳市“特岗计划”两年内招聘教师。 同时将上述学生名单报送省教育厅。 对于无故放弃“专项就业计划”而造成的职位空缺,应聘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学生,按照加权总分进行填补。
四、本公告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解释。
支持热线:
辽阳市教育局 0419-3667715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9-2297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