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青海选调生宣讲会:初定11月26日(周日)闵行校区举办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青海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

特殊情况入团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拔学生工作的意见》和《青海省选拔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经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青海省2024年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选拔招聘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青海省2024年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选拔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遴选及岗位安排

对2024年毕业的优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大学毕业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分为定向选拔和定期选拔。 两类选拔同时进行,总计划选拔470人,男女选拔人数基本平衡。

(一)定向选拔:从全国46所重点大学中选拔110名候选人(见附件)。 安排在省级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市(州)单位、县(市、区)单位和西宁、海东乡(街道)工作。

(二)定期选拔:从全国普通高校定期选拔学生360名,分为常规专项项目和常规非专项项目。

1、定期专项评选。 从省内高校特选180名候选人,其中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各60名候选人。 优先在海西、海南、海北、玉树、果洛、黄南六地州县乡工作(四类及以上高海拔地区岗位约占70%)。 任何专业。

2.常规非特殊选择。 从省内外高校选拔180名非专科考生分配到全省县乡机关工作(四类及以上高海拔地区岗位约占60%) 。 根据岗位需求,重点选拔相关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

不含各类定向培训、委托培训、在职培训以及独立学院、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应届毕业生、专科至学士学位毕业生(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 )、第二学位(含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位等)学术型毕业生、其他非全日制毕业生。

2、评选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录用条例》规定的资格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党和国家,有理想、有抱负、有感情为家为国,乐于服务新时代 青海建设竭诚服务,服从组织安排。

(三)在校期间,学生能顺利完成各科目的学习任务,成绩及格以上,并能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按期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术体系。

(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身心健康,具备在高海拔地区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下列四个条件之一:

1、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已列入党员发展候选人名单,注册前可发展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的,均可提出申请;

2、学生干部(须任职一学年以上);

3. 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团体奖除外);

4、有参军经历。

注册前须具备上述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年满18周岁以上,本科毕业生一般为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到时以报到表上记载的日期为准)以公安机关核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修业年限为5年以上的,以4年修业年限为基数,每增加一年修业年数放宽1年。 有参军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不端行为或者道德行为问题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 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党开除处分的;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公务员录用期间有违纪行为,正处于停职期间的;

7. 公务员和公务员法规定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不满五年的;

8、现役军人;

9、受过处罚的人员;

10.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 遴选程序

选拔调任工作采取自愿登记、党组织审核推荐、人事部门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请

申请定向选拔生或普通选拔生的考生应于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9:00起登录青海省选拔生报名系统(),查看选拔专业、选拔岗位信息,填写报名信息项项,下载并打印《青海省2024年入选学生推荐报名表》(彩色打印,双面A4纸,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 经申请人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并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推荐。

考生须知:报名时,符合条件的省内外考生均可自愿报名。

1.申请定向选拔的考生可同时申请常规选拔。

2.申请常规特选职位的候选人必须同时选择申请常规非特选职位。 常规特选校内推荐考试结束后,未进入常规特选推荐名单的考生将参加常规非特选职位的选拔。 考生不再重复报名。

校内信息登记链接

(一)注册信息

注册时,请登记您的注册状态,以便学校组织推荐工作。 【领取表格】2024年学生选拔报名【通用表格】

青海省招考网信息网_青海省2024招考信息网_青海招考省网信息2024公告

2024级转学生注册

(二)填写《选拔学生申请承诺书》

请应聘者认真、认真填写附件《入选候选人承诺书》:

华东师范大学选拔学生承诺书.docx。 准确填写申请区域,按照表格提示手写承诺全文及签名,部门加盖印章审批后上传至登记表。 (截至12月7日18:00)

(三)在《推荐报名表》上盖章

申请人下载打印《推荐申请表》(A4纸彩色双面打印),报院系党委审核并盖章; 院系审核通过后,学生须携带加盖院系印章的《申请推荐表》到学校就业指导部门。 加盖公章后,学生需向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交两份材料: 1、入选学生报考承诺书(需加盖部门印章和签字,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2、填写好的注册表截图(已完成提交或填写信息页面截图)。 (截至12月6日17:00)

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印章地点:

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202室。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学生咨询热线:021-54345052;

普陀校区:大学生中心308室。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学生咨询热线:021-62232272。

(4)报名跟进及咨询(仅限已报名的学生参加)

青海招考省网信息2024公告_青海省招考网信息网_青海省2024招考信息网

扫描“2024年华东师范大学青海选拔招生咨询群”二维码即可入群。 (如二维码无效,请联系卢老师13661788853并备注“姓名-院系-学号-青海选拔”及时入群)

(二)机构推荐

经学校(部)党组织初审和学校相关部门(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汇总后确定推荐名单。 学校宣布无异议后,将《推荐登记表》盖章后转发考生网上报名。

(三)注册确认

1.网上报名。 经学校党组织推荐并​​符合要求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逐项确认报名信息,上传经审核并盖章的《推荐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图片(必须为JPG格式,保证字迹和图片清晰),接受注册资格初审。 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及提交信息截止时间为12月7日(星期四)18:00。

网上报名及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12月8日(周五)18:00。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2.查看初审结果。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12月9日(周六)12:00。 填写报名信息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如未通过资格初审,请按照修改提示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并重新提交。 资格预审通过后注册成功,注册信息不可更改。

3. 确定常规特选推荐清单。

①全省高校党委广泛宣传动员,符合选拔转学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报名。 ②省内高校按1:1.5的比例确定90名考生推荐名额,并根据省委组织部上报的报考人数将推荐名额分配至院系,并报省委组织部报青海省委备案。 ③由青海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内高校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专项选拔推荐考试。 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 试卷由省公务员考试考核中心统一订制。 笔试时间、考试组织等由各高校自行确定。 12月20日(周三)前完成推荐的检查工作。 考试成绩由青海省委组织部反馈各高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 ④ 各大学根据推荐考试成绩按院系排名。 经学院党组织初审、组织部门资格审查、征求校纪委及有关部门意见等,确定校内特选推荐人选(男、女)按男女比例1:1计算。 各 45 个)。 推荐名单必须在学校官网或就业信息网公示,无异议。 党委组织部以学校党委名义负责将《青海省2024年定期特选推荐候选人名单》报青海省委组织部。

4.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应按照手机短信或报名系统通知的准考证打印时间段,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需自行承担参加考试的风险。

(四)资格审查

青海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和调动的全过程。 如有弄虚作假、不合格、档案造假、违法违纪等行为,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追究其责任。由候选人。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所有考生必须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现代汉语规范汉字)作答。 其他语言的答案将不计分。

定向选拔笔试题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定为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30。 为减轻考生负担,笔试将在北京、上海、哈尔滨、武汉、成都、西安、西宁7个考点同时进行。

定期选拔和选拔笔试与全省年度公务员例行考试同时举行,共同组织。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和《应用理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具体地点、时间、考场安排及注意事项请参见准考证。 笔试单科缺席或成绩为零的考生,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所有考生均以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作答。 根据实际情况,面试将采取线下或线上的方式进行。

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由青海省委组织部统一确定。 凡是定期特选候选人,均通过笔试进入面试阶段; 常规非特选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选拔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综合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考试监督

组织笔试、面试时,将邀请纪检监察机构相关人员全程监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签订合同及公开选岗

1、定向转学人选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向社会公布。 如对公告无异议,可在同一选定职位代码内自主选聘职位,并签订三方聘用协议。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独立择优录取。 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姓氏笔划抽签,确定择业顺序。 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入选资格。

2、日常选拔和调动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结合全省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进行安排。 选调岗位整体确定后,考生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和岗位要求,按照所选岗位代码进行公开选拔。 其中,同一入选职位代码中,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 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和《应聘论文》成绩确定排名。

3. 选聘职务时,不得与应免职公务员(人员)选择同一选聘机构或者有亲属关系的用人单位,不得选择机关(单位)或者相应职位构成录用后逃避职务的情形。

4、岗位选拔后,列入初选调动人选,未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环节的,将被取消资格,所签订的三方聘用协议自动终止。

(七)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复检仅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初次体检无需缴纳体检费。

(八)检查及资格审查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个人档案、社会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重点考察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等。 ,以及候选人的实际表现。 检查期间,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考生须向考察组提交以下材料:

1、经学校批准并盖章的《推荐报名表》原件1份,A4纸彩色双面打印;

2、如期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学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学信网学籍在线核查报告1份;

3. 入选要求中“符合四个条件之一”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九)候选人的公布和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调动人选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提倡诚实报名,保持选拔过程的严肃性。 拟选拔人选(含初选人选)放弃选拔的,将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已签订省(自治区、直辖市)选调调动协议或者被各级党政机关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不列入选调调动人选。

(十)调整和补充

空缺职位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选择相同专业、先研究生后本科生,并组织体检。

如出现上述调整和补充措施在专业、学历等方面不足以满足岗位要求的情况,由青海省委组织部另行确定调整和补充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和商业单位。

(十一)招聘

入选人选确定后,入选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青海省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逾期未报名者,将被取消资格。

四、相关政策

(一)入选学生抵校后,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的一次性落户补助。

(二)选拔生、转学生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职务定级和公务员注册手续。 考试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三)入选学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实习(驻村服务)2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表现突出者列入在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上。

(四)选派生在青海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选派生在青海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选派到县乡机关工作的,在基层服务年限最短为:硕士及以上学历2年(含试用期),其他学历4年(含试用期)。 任职期间如调往省外工作的,办理辞退手续,退还安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五)本次评选及转让不收取任何费用。

5、其他事项

请每位候选人严格按照选拔要求,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务必保持沟通畅通,认真对待每一个选拔步骤。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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