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关于2017年勘察设计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资格后审的通知》(县人社函[2012]526号)及相关考试文件精神,做好2017年度勘察设计工程师资格考试后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2017年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经济学、统计学(中级、初级)、审计(中级、初级)、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剂师、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合格结果名单预计2月中旬公布)和2016年考试合格但未及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即申请人,下同)。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定为2月26日至3月2日。 相关要求可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及各市州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各市州要尽快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以便申请人了解资格审查相关要求,按时完成资格审查,并于3月28日前报告资格审查情况。
3、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所有资格审查均实行报考者自我资格审查、初审网上报名前的单位资质、考试成绩。 公告公布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组织资格审查。
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理解相关考试文件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 尤其要仔细比对报名要求中的学历、工作年限、资格、专业等标准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一)单位资格初审。 申请人的雇主负责初步审查。 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必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登记表》中的信息进行一一核实并严格把关。 申请人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其所在单位应当在《资格审查登记表》“单位意见”栏签署“资格初审通过”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注册参考条件,不再参加资格审查。
所在单位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加强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网上查询和核对,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结果供审核。 同时颁发工作年限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申请人按照“在哪里申请就在哪里进行资格审查”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查。 市、州网站应当及时公布合格候选人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资格审查须重新核对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是否在当地注册、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对符合申请条件并审查合格的,由省、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中的“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字盖章“资格审查通过”意见形式”。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其成绩将被视为无效,不予签发确认文件或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审核材料提交至指定地点的,逾期不予受理。
各市、州要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接受举报核实;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及市、州网站上的发证公告,并按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资格证书和证书。 相关表格。
(三)相关要求
1.为了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