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规定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者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应征入伍的公民拒绝、逃避征召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
10.军人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兵而被开除军籍、开除军籍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1、回避《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
12.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明确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 后续招募工作相关事宜将在海南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告。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证明材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打印准考证等。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招聘职位。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站,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及相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申请人必须按照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注册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信息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就业资格。 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15:00至2023年12月13日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② 与应聘职位相符的学历证明。 已获得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还须上传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证明。 2024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提供所在学校的相关证明(如就业推荐表)。 、在读证明等须加盖公章)。
③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含有有效期内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有效期6个月。
④本人近期1寸未戴帽子证件照一张。
⑤《候选人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并扫描上传,见附件2)
⑥ 申请时已与所在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上传单位同意证明(加盖公章)。 在职培训、入职、财务预算管理人员须上传调试、入职、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的申请证明(模板见附件3)
⑦该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基本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023年12月13日17:00后网上报名系统将不再接受考生新报名。已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查合格的,不得改变申请或者重新申请其他职位。 若资格审查未通过,请及时重新提交或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申请。 系统将于2023年12月15日17:00准时关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核仍未通过,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符合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面试前,将对参加考核的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 审核时须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供审核。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流程。 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条件、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形式。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基础公共知识、各岗位专业知识等。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书籍,也不提供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但不得低于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的地方)。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通过海南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候选人从笔试及以上人员中遴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并列最后一名的,将接受面试资格审查。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笔试实际成绩确定择优录取。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未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应聘者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并进入面试的候选人名单将在海南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参加体检和考察。
面试内容和形式: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
面试结果公布:面试结果通过海南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综合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评分。 最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将综合成绩折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当有两名以上应聘者应聘同一职位且综合考试成绩相同时,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名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优先录用条件》中所列优先录用条件择优录取。 “位置表”; 如无相关要求,按面试成绩顺序排列。
(四)体检及检查
考试结束后,根据该职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减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者。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进行。
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要求重新体检。 复查在同级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并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陪同。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 主要目的是调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以及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的,出现的空缺职位,可由报考同一岗位并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分数。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及公告
院党委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集体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海南省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天。 公示期间如有争议,医院将按程序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录用。
拟聘职位因下列情况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对已报考过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的应聘者,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测试成绩。 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补发。
1、检验不符合要求的;
2、拟任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任;
3、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和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六)申请就业
对确定为应聘人员,医院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初次聘用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员工的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为在职员工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提供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员证明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劳动)关系。
5、工作福利
本次招聘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博士学历者,办理入企业设立手续; 具有硕士学位、硕士学位、本科学历的,编制管理形式为岗位制,享受与企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公开招聘回避制度。 招聘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资格管理规定》(人社部条例[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规定的工作人员人事令第 6 号)应予以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 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 (人民政府)社会事务部令第35号)按规定办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各项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0898-6864264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人民医院组织人力资源部:0898-6862247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咨询电话及其他事项
0898-68622477/68642648(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海南省人民医院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