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考试实行诚实报名制度。 预审机关对提交的资格信息不予审核。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信息前,应确认自己已符合申请条件(只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候选人才能提交信息)。 申请人签署诚信承诺书后,即承认所填写的申请信息真实、符合申请条件。 申请人对自身资质有疑问的,可携带相关材料来我中心现场咨询,或拨打86868815、86868811咨询。 申请人对报名程序或系统操作有疑问的,可拨打86868837或86868838咨询。
2、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的学历或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学历或学位; 报考条件中的“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按考试通知附件(消防工程新旧相关专业对照表)执行; 相关工作年限是指获得所需学历前后在该岗位工作的总时间。 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对于具有全日制学历的申请者,毕业前相关工作经验年数计入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3、在成绩有效期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生,须通过考后现场资格审核,方可申领资格证书。 考后现场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考试合格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
考后资格现场审查具体事项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后审查通知要求执行,审查材料由按时提交至指定地点。 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当年所有考试科目成绩; 逾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予颁发证书。 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或关注“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考试相关信息。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通用考试成绩有效期3年。 下面以2017年普通消防工程师考试为例:
1、考生2015年以前一年符合报名条件,并在成绩有效期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符合发证条件。
2.如考生在2016年或2017年达到注册要求,则取消其符合注册要求当年之前的所有科目成绩,并取消其符合注册要求当年及以后各科目的成绩将被保留。
3、2017年度考生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考生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中提交虚假或者无效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颁发资格证书。 情节严重的,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
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根据考点交通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因人数过多造成交通拥堵、停车困难而延误考试。自动驾驶汽车。
5、参加考试时,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如果两张身份证其中一张丢失,将不被允许参加考试。 身份证丢失或过期的考生,须出示当地派出所或户籍中心签发的户口证明原件(须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当地派出所或户籍中心印章)。 护照和临时身份证可视同一张身份证。 驾驶证、社保卡、户口本等证件不得进入会场。
6.所有科目考试均采取闭卷形式。 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须在考试开始120分钟后交卷并离开考场。 考生退出考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7、考试前后请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钱包等个人物品,以免丢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考生可携带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无文字编辑功能的静音计算器等。 严禁携带手机、文件、箱包等物品入座,否则视为违纪。
特别提醒:考生应按要求填写(涂)准准考证号码和试卷代码。 如果填写错误或漏填,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将无效。
八、考试期间,我中心将配合市公安局、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部门,严厉打击利用无线设备作弊、代考等违纪行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照。 对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情节轻微的,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情节严重的,取消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取消考试成绩。 该行为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 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利用“相似度指标监控”技术对所有考生的答题信息进行筛选。 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非法使用通讯设备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行为将导致同一份试卷。 经查出存在相似试卷者,其考试成绩作废。 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人事考试网站公布处理结果。 违规考生请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证。
9、考试后的注意事项。 考试铃声响起后,所有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放回桌上。 待监考人员收齐所有试卷、答题纸、答题纸、草稿纸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严禁考生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