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网上申请须知
一、2020年启动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上线“山西省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 请考生认真阅读《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流程》等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办理报名流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受教育程度,均可按照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逾期将不予登记。 考生在选择申请专业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专业申请要求。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公安、监狱、护理等),考生须符合相关专业注册条件(详见专业申请要求)。
三、所有考生在考试前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等相关政策法规。 遵守注册考试的相关规定和纪律。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要求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前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相关要求的规定,以维护国家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教育考试,强化考生考试纪律。 教育,强化考生自律和诚实守信意识,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内容并作出承诺后,方可参加自学考试。
5、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4月和10月。 2021年4月考试时间为4月10日至11日,报名时间为3月初; 十月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至17日,报名时间为8月下旬。 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提前发布的报名公告。
6、考生须在考前一周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内容包括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地点、考场号等信息,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等进入考场。
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课程管理模式。 考生凭准考证可以申请各专业任意一到四门课程。 同时规定,第一次报名后,考生在报名区只能拥有一个准考证号。 参加自学考试。 因工作调动、学校毕业等需要跨省内城市变更考试地点的考生,需到当地自学考试部门办理省内转考手续,无需变更准考证号(详见《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规定及办法》。
8、在校考生因个人基本信息不正确而无法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须在报名期间携带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况,须向当地派出所提供户籍证明,向登记点自学部门提出更正错误信息的申请。 具体信息请致电报考点自学考试部门,填写《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表》,经自学考试批准后进行修改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考试办公室。 考生基本信息不可再次修改。
考生不得使用信息不正确的《准考证》参加自学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九、为维护自学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教考中心函[2015]127号规定,自2016年起,“每次考试时都会收集考生笔迹信息”笔迹信息的采集包括:准考证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包括填写说明、不少于50字的抄录文字、考生签名和日期等)。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冬季)
3:00-6:00(夏季)
5.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免试课程管理暂行办法
为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型发展,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课程管理,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印发根据国务院和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了专门修订。
第一部分:免试课程规定
第一条 适用范围: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符合本规定的考生,可免修相应课程。
与第2条相关的基本概念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分为理论课程(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考核课程。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程:
1.本科公共政治课程:《中国近代史纲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2、专科公共政治课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基础课:
1.数学课程:《高等数学(一)(00020)》、《高等数学(工学院)(00022)》、《高等数学(工学院)(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2197)、《线性代数(02198)》、《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02199)》、《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与管理)》(04183)、《线性代数(经济与管理)》(04184) )";
2、外语课程:《英语(1)(00012)》、《英语(2)(00015)》、《第二外语(日语)(00840)》、《第二外语(法语)(00841)》;
3、计算机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计算机在管理系统中的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
4、物理课程:《物理(工程)(含实践)(00420、00421)》;
5、汉语课程:《大学汉语(04729)》。
四、本办法所称同名同要求课程,是指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高于自学考试课程学分的课程(一学分相当于十八学时)。在专业培养目标中具有地位、作用和要求。 已掌握同等程度的理论课程; “已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是指在原专业中已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试课程、考试课程、辅修课程、非学历教育培训和进修课程,此处不包括实践考核课程。
第三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各序列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级及以下专业,免修公共政治课、公共课已学习并取得及格成绩的基础课程和职称。 以及具有相同要求的其他课程。
第四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国各类教育机构的本科生、专科生、毕业生和退学者,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学习并成绩合格的,免试公开考试。年级并具有相同的专业水平。 政治课、公共基础课
第五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国各类教育机构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申请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的,除免修课程外依照上述规定,也可免试与原就读专业相关的考试。 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
1.数学专业毕业生免试《高等数学(工科)》、《高等数学(工科)》、《高等数学(一)》、《线性代数(经济与管理)》、《概率论》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与管理)》、《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线性代数》。
2、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参加“物理(工程)”考试(含实践)。
3、汉语言文学、文秘学、新闻学专业毕业生免试“大学汉语”考试。
4、外国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免修相应的公共外语课程。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生可免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和《计算机管理系统应用》(含实践)考试。
第六条 哲学、政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专科、本科自学考试的,可免修已修读并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程。
第七条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专科专业自学考试,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无需办理免课手续并且可以直接使用。
第八条 各类等级证书免试规定
持有国家承认的相关等级证书,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免修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 详见《各类等级证书免试课程一览表》。
第九条 申请免试《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以通过参加未使用的理论课程的附加考试来免试。 课程累计学分分别不得少于7学分和14学分。 无需办理豁免手续。 考生必须查看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课程对英语(一)、英语(二)课程有具体免试要求的,须按其课程安排执行。 申请免试英语(II)考试的考生必须向主考机构咨询是否授予学位。
第十条 免试本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的考生,成绩为“免试合格”。
第十一条 免试获得的学分总数不得超过专业总学分的50%。 否则,学生不得申请毕业。
第二部分 申请免试的程序
1. 免试申请人:
经省统一考试取得一门或多门课程合格的考生。
2. 豁免材料:
(一)持有学历证书且免试的考生
1.我省高等教育自学免试网上申请系统接入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系统。 想要获得学历证书免试,考生必须首先验证自己的学历。 考生须确保其学历可以在“学信网”上查询。 已具有专科或本科学历但无法在学信网查询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尽快网上申请或到省教育厅申请。向毕业学校所在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 ,以免影响本次免试审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武城南路与龙城街交叉口东北角山西政务服务中心内。
2、考生须登录“山西省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进入“免试申请”项,输入已获得的学历证书编号,系统进行检索验证。 审核通过后,即可申请免试课程,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照片)。
3、持有学历证书且免试的考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原毕业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原件照片(须加盖本人毕业学校红印章)学校教务处),或报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成绩证明原件照片一张,注明“本复印件来自×××同志毕业生档案”,并由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成绩证明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成绩单副本将不被接受。
(二)持有各类等级证书免试的考生
考生需根据申请豁免的提示,准确填写证书相关信息,并上传证书扫描件(照片)。
3. 免除审查
我省自学考试免试审核采取省、市、县三级审核,全部在“山西省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
伪造、变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格分数,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4. 免试审核结果查询
考生可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网(),点击菜单栏进入“考生登录”→“山西省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输入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密码,随机生成验证码,用于登录平台查询。 豁免结果可在“查询中心”“当前豁免审核结果查询”下查看。 具体查询时间请关注官网公告。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市要提前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免试工作,热情服务考生,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进。
六、本办法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六、跨省转账程序及规定
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对所有涉及跨省转学考生的考试记录实行电子转学。 现将具体措施公告如下:
1.我省考生申请将考试报名档案转移到其他省(市、区)
(一)转出流程
1.在我省注册的考生要求转学至外省(市、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必须办理转学手续。 首先,考生须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选择首页菜单栏右侧的“考生登录”。 “自学考试”下的“自学考试”,从左侧“各类考试服务导航”进入“山西省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密码和随机生成的验证码登录平台,在“查询中心”点击“合格成绩查询”即可查看并打印《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课程(2001年以后)》;其次,下载、打印并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登记表》。
2、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转学地点准考证、转学报告表、填写完整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登记表》和《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课程(2001年)》 “后)”在规定时间内向考试所在地市自学考试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市自学考试部门初审合格后签字确认。
3、各市自学考试部门汇总申请转外省(市、区)考生信息,填写《山西省自学考试考生转学籍申请汇总表》 》连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登记表》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招生考试中心)。 省招考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人对报考者信息进行审核。 申请通过后,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登记表》上签名并盖章并留存。 省招考中心将利用信息管理人员对本次转出我省的考生生成电子档案,上传至国家“转学考试平台”。
4、考生须向转学地省级自学考试部门查询转学情况及确认时间,并按转学地要求签字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二)转学要求
1、考生须在转入省(市、区)取得至少一门课程成绩及格,并在转入地取得考试报名后方可申请转入。
2、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在休学或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某一专业所有课程成绩均取得及格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 未参加考试而取得的及格成绩不能转出。 理论课程考核未通过的,相应实践考核成绩不予转出。 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办理转学手续不满一年的考生不得转出。
(三)转出时限
2、外省(市、区)考生申请将考试报名档案转移至我省
(1) 转移过程
1、省招考中心对转入地省考试部门通过国家“转学考试平台”发送至我省的转学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审核。
2、省招考中心工作人员将转学考生信息通报各市自学考试部门,并发放《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登记表》。 同时,转学考生名单及确认签约时限将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
3、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自学考试相关转学信息。 在规定日期内,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城市自学考试部门现场确认传输的电子档案信息及处理结果。 ,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登记表》上签字。
4、各市自学考试部门将签字确认的考生信息汇总,填写《外省考生转入我省考生注册申请汇总表》和《高等学校转学注册表》。报省招生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登记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登记表》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省招考中心留存,转出在省考试报名管理系统确认。
5、省招考中心信息管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转学处理结果上传至全国“转学考试平台”。 批准后,将收据发送至转出省份,并完成转出审查。
(二)转学要求
1、传输的电子文件必须符合传输要求第一条至第五条的规定。
2、转学考试考生须取得我省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科成绩合格,方可申请我省毕业手续。
3、转学考生应按照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转学考生原合格课程与现考课程的替换关系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转账时限
3、因任何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相关转让确认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转让,同时其转让信息将作废。 如需再次办理过户手续的,须再次办理过户手续。
四、本办法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注:申请跨省转学考试时,考生2016年1月及以后取得的笔试及格成绩需附有相应考生笔迹信息。 考生诚信考试档案中的笔迹信息可以作为考生承诺诚信考试的主要内容,也可以作为违规参加考试的主要依据。
七、省内转考程序及规定
1、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课程证明等证件到转学城市自学考试部门申请,填写《省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 ),并经市自学考试部门审核。 同意后,加盖公章。
2、转出市自学考试部门负责人填写《省内转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内。规定时间连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学申请登记表》经招生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转学城市自学考试部门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级转学申请登记表》寄至转学城市自学考试部门。 双方签字盖章后,由转入城市自学考试部门负责人带回申请表交给考生本人。 考生可以使用此表在转入城市申请考试。
3、省招生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学登记表》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学登记表》交至计算机人员进行处理。
(如使用新平台申请省内转学,申请转学流程及所需材料将有所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官网公告)
八、如何办理毕业手续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办理毕业相关手续。
(一)修完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专业要求的实习、实验、论文答辩(设计)或其他实践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政治思想道德评价合格。 在职人员由拟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审查评价,非在职人员由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查评价,并附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申请攻读本科学历的考生,须取得专科(含)以上学历。 大专(含)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须由具有学历资格的高等教育机构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可在“学信网”网站上查到。 申报的本科毕业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须与专科毕业信息一致,并申领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和《教育部学籍》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核查报告”。如果找不到您的专科毕业信息,请尽快在线申请或到您毕业学校所在的省级认证机构申请专科文凭认证,避免影响本科学位的认证和使用。
山西省学历认证机构:山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认证部。 地址:位于台湾市武庄街和朗楚街的交叉路口东北角的山西政府服务中心。
(5)申请程序
1.候选人必须等到其县(城市,地区)的自学考试部门申请毕业证书,其身份文件,合格的课程分数(2002年之前的“课程资格证书”)和实践课程评估卡每年六月和12月初。 ,那些符合县(城市)自学考试部门初步审查后条件的人可以收到“研究生批准注册表”。
2.登录Shanxi入学和考试网络(),输入“ Shanxi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输入ID号或入学票号,密码和随机生成的验证代码,并打印出来2001年以后在调查中心 - 合格的得分查询办公室先前的通过结果。
3.候选人需要使用蓝色或黑笔以整洁地填充表格中的相关内容。 通过意识形态和道德评估后,他们必须将其与“实际评估卡”和“合格的课程分数”一起提交给县(城市)(“课程资格证书”)。 ,地区)自学考试。
4.申请本科文凭的候选人必须提交初级学位或更高学位的文凭的原始和影印本,以及在中国应用和印刷的“教育部学术证书电子注册表”和“教育证书”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络()。 部门学生状态在线验证报告”。
5.毕业审查每年两次,每年6月中旬和中期12月进行。 毕业日期是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
(6)如果候选人丢失了毕业证书,他们只能申请替换毕业证书。
丢失证书的毕业生可以在每年6月或12月上旬的自学考试部门申请毕业证书,并以“ Shanxi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询问结果”申请。 那些经过县(城市,地区)自学考试部门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可以收到“毕业证书批准表”。 候选人必须真实地将其填写,并在将原始单位的正式印章盖章,然后再将其提交给县(城市,地区)自学考试部门。
毕业证书将于每年的6月中旬和中期到期12月颁发。
手写信息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注册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候选人在书面考试课程中相对应的交易信息必须记录在候选人的注册文件中。 在审查毕业候选人时,候选人的手写信息的比较将是毕业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启动了一个新平台申请毕业,则将调整毕业申请过程和所需材料。建议候选人及时注意官方网站公告)
9.如何纠正毕业证书的错误信息
由于注册过程中提供的原始数据不准确,该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些毕业生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络)上找到他们的毕业信息,这影响了个人毕业证书的正常使用。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并结合了我们省的实际状况,采用了以下更正措施:
1.任何需要纠正其毕业证书信息的人都必须适用于城市的自学考试部门并提供相关材料(毕业证书的四个原件,身份证,毕业批准注册表和机器 - 公共安全机构签发的印刷家庭注册证书)和相关材料。 两份副本,并填写“在山西省校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信息的申请表”(在市政自学考试部门获取)。
2.在2001年6月(包括2001年6月)之后获得的毕业证书将由市政自学考试部门提交我们的中心。 通过审查后,他们将被报告给国家考试办公室进行更正。
3. 2003年6月(包括2003年6月)获得的毕业证书将由我们中心的信息技术部根据校正信息转载; 2002年12月之前获得的毕业证书(包括2002年12月)您无法打印新证书,只能申请毕业证书。
4.省级招生和考试管理中心将重印毕业证书,并每年两次(6月和12月)申请毕业证书。 申请完成后,市政自学考试部门将收集并将其发布给申请人。 申请人在获得新证书时必须退还原始文凭。
10.询问自学成绩和毕业证书
1.查询当前考试结果
(1)在线查询
候选人登录到Shanxi入学和考试网络(),请访问主页上的候选人登录→自学考试候选人在线服务平台→Shanxi自学检查信息服务平台,输入其入学票证号或ID号或密码,密码,密码和验证代码由系统随机生成,然后单击“登录”按钮,输入“查询中心”,然后单击“当前得分查询”以查询该考试个人的分数。 单击“打印”按钮以打印相应的信息。 查询时,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Google Chrome,360浏览器速度模式或其他支持速度模式的浏览器。 该系统不支持手机登录。
(2)现场查询
候选人必须将其入场券和身份证带到其城市的自学考试部门(城市)进行查询。
2.查询先前的通过结果
在“ Shanxi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上注册的候选人可以通过在线查询来检查其以前的传球分数。 登录到Shanxi招生考试网络(),然后在主页上登录候选人登录→自学考试候选人在线服务平台→Shanxi在服务平台上的自学检查信息,输入您的入场券编号或ID号,密码和验证代码由系统随机生成,然后单击“登录”按钮,输入“查询中心”,然后单击“合格得分查询”,单击“打印”按钮以打印相应的信息。
尚未注册“ Shanxi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的候选人也可以在2001年在线之后检查他们的传球分数。 登录到Shanxi录取考试网络(),然后登录主页上的候选人登录→自学考试候选人在线服务平台→未注册的候选人查询2001年的先前合格课程,输入您的入场券编号,ID号,ID号,验证代码和验证代码登录并查询。
3.丢失了自学考试档案的候选人(即研究生批准注册表)可以联系Shanxi省级招生和考试服务站以制作副本。 电话:0351-4188692。
11.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实践课程评估和毕业国防时间安排
在2021年,本省七个考试学院的自学考试(实际课程评估和论文辩护)的实际方面将在Shanxi录取考试网络上进行统一并注册。 中国两家考试学院的实际方面和中央司法警察学院仍将开放。 照常注册。 评估时间和其他具体安排受每个机构宣布的时间的约束(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下表)。 建议候选人仔细阅读并按时参加考试。
实际零件的注册将提前宣布。 要求所有自学候选人及时关注Shanxi入学和考试网络的信息。
注册方法:符合实际链接注册条件的候选人可以登录Shanxi入学和考试网络:()主页上的候选人登录→自学考试候选人在线服务平台→Shanxi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输入其入学票号或ID号,使用系统随机生成的密码和验证代码登录,然后在快速进入条目下单击“注册实用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