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有关规定,现将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5名。其中,朝阳开放大学计划招聘4人;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等3所普通高中计划招聘55人;朝阳市财经学校等3所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聘35人;朝阳市第一中学等11所普通初中计划招聘99人;朝阳市特殊教育中心计划招聘3人;朝阳市教育幼儿园计划招聘8人;朝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计划招聘1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户籍要求:不限。
(三)年龄要求:本科生1992年7月10日至2005年7月9日(含)期间出生;研究生1987年7月10日至2005年7月9日(含)期间出生。
(四)学历、学位要求
1.朝阳开放大学、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朝阳市第二高级中学、朝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招聘岗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须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地理招聘岗位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朝阳市财经学校、朝阳市卫生学校、朝阳工程技术学校、朝阳市直初中、朝阳市特殊教育中心、朝阳市教育幼儿园、朝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招聘岗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须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五)专业要求
1.朝阳开放大学招聘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详见附件1)
2.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朝阳市第二高级中学、朝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招聘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体育招聘岗位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不限师范类)。(详见附件1)
3.朝阳市直初中、朝阳市特殊教育中心、朝阳市教育幼儿园、朝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招聘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本科考生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音乐、体育、美术招聘岗位不限师范类);研究生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音乐、体育、美术招聘岗位不限师范类)。(详见附件1)
4.朝阳市财经学校(文化课)、朝阳市卫生学校(文化课)、朝阳工程技术学校(文化课)招聘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本科考生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体育招聘岗位不限师范类);研究生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不限师范类。(详见附件1)
5.朝阳市财经学校(专业课)、朝阳市卫生学校(专业课)、朝阳工程技术学校(专业课)招聘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详见附件1)
(六)教师资格要求:具有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不含朝阳开放大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已参加2023年度教师资格认定且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或持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的考生,可参加此次教师招聘。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和其他条件认定时间为报名截止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