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职业大学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A类项目介绍

苏州市职业大学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苏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前身为创办于19…

苏州市职业大学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苏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前身为创办于1911年的苏州工业专科学校。自1981年成立以来,秉承“勤、勇、忠、信”的校训,赢得了显著的社会声誉,成为区域品牌院校。学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努力成就教师、成就学生。坚持质量为先,坚定精准发展,大力培养“高品德、高技能、高适应”的人才队伍,推动学校发展与地方经济社会协同创新、融合共赢,积极建设全国一流品质院校。

学校现有石湖、干将路、潭山和吏舍弄四个校区,占地面积1262余亩。设有12个学院(部),现有涵盖理工、文史、艺术、师范、体育等科类共51个招生专业,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5万余名。专任教师812名,其中正高职称80名,副高以上职称395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82%。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78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国家级技术能手1人,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3人,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24人,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46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学科研团队7个。

学校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己任,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重点和社会对紧缺人才的需求,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打造人才培养特色。现有教育部重点专业和教改试点专业3个,省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A类项目1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3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9个。省级优秀/精品课程8门次,省级优秀课程群1个,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9部,省重点教材20部,入选国家“十三五”规划教材7部,入选江苏省“十四五”规划教材7部,教师主参编各类教材400余部。

学校大力拓展校地校企合作,建有集教学、培训、服务于一体的校内综合实训基地90个,其中教育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积极与地方政府和部门开展人才培养、技术服务、文化研究等方面的合作,与上海华夏经济发展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苏州人工智能研究院、同济人工智能苏州研究院、江苏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等大院大所合作10个项目;牵头成立苏州市现代装备制造、现代光电、人工智能3个职业教育集团,与苏州一批著名企业和行业组织建有企业(行业、产业)学院23个,挂牌校外实训基地141个。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校地合作、产教融合,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学校致力技术技能的积累与服务,坚持将科技创新与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紧密结合,坚持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协同推进。学校建有国家级“3C产品智能制造”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级工程中心、6个省级研究所(基地)、10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平台)。近五年,承担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342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项、省部级项目22项;获省市两级科研成果奖104项,其中省科学技术奖2项,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项;授权发明专利219项,实用新型专利626项。

学校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有吴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中心、大运河(江苏段)文旅融合研究协同创新基地、石湖智库等研究院所,在多个领域为地方经济建设、政府决策和行业企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并承担课题研究,为吴地文化传承保护、丝绸工艺传承与创新、苏州古城墙恢复重建、城市旅游竞争力评价、模具特色小镇创新发展等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主动融入国家教育对外开放和江苏经济国际化战略,为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走出去”提供人才支持。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中澳机电一体化技术和会计专业项目是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工程。入选江苏外国留学生优才计划、江苏德国职业教育合作联盟、“十四五”江苏高校首批国际化人才培养专业等省级品牌项目。成立中巴经济走廊文化交流中心、东南亚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联盟、南非亨通智能制造学院、马来西亚工业机器人学院,开展中外职业教育交流。3个办学案例入选《江苏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校企共育海外技能人才做法在国内多所院校推广应用。开展意大利威尼斯、刚果布黑角、拉脱维亚里加等友城项目,助力中外友城友谊。

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首批江苏省文明校园、首批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模范教工之家、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红十字示范学校、江苏省高校档案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苏州市职业教育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先进学校、江苏省智慧校园示范校、江苏省高等学校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连续获评中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中国职业院校智慧校园50强,入选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培育单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苏州市职业大学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42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2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人才市场网站()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2022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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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0月9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专业填报以满足岗位学历要求的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

报名网址:,选择“2022年苏职大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入口。

咨询电话:0512—66875137郑老师,联系邮箱:rsc@jssvc.edu.cn。

(三)报名材料

1.上传个人2寸免冠照片(30KB以下,jpg格式,像素130X170)、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2年毕业生”和“2023年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归国留学人员须在“学习简历”中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四)网上确认

1.学校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采用专业考核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面试部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

1.考核时间、地点由学校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22年毕业生或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专业考核成绩和专业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专业考核不设合格分数线;专业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专业考核成绩高者;如专业考核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学校根据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为高层次教师岗位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工作量减免等引进优惠待遇:

(1)薪资待遇按苏州市属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科研、教学等奖励根据学校政策及本人实际成果情况上不封顶;

(2)给予一次性房补40万元-70万元(一人一议);

(3)给予科研启动金,文科10万元、理科20万元、工科30万元;

(4)引进第一年教学工作量全免、第二年减半;推荐参加企业专业实践的,脱产期间视同完成教学任务,学校及企业给予一定的工作津补贴;

(5)提供过渡性教师公寓。

七、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复审)当天“苏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提供48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方可进入考点(复审点)参加考试(复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50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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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教练员培训班

培训时间:3-12月每月第四周,任选一期

上课时间:周一至周三19:00-22:00

考核时间:周日晚上20:00-21:00

课程时长:共计9个课时

培训考证: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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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裁判员培训班

培训时间:3-12月每月第四周,任选一期

上课时间:周四至周六19:00-22:00

考核时间:周日晚上21:00-22:00

课程时长:共计9个课时

培训考证: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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