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滨州中考招生录取原则

  【导读】从滨州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山东滨州中考招生录取原则已发布,据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录取考生考试总成绩位次不能低于总考生的前70%。体…

  【导读】从滨州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山东滨州中考招生录取原则已发布,据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录取考生考试总成绩位次不能低于总考生的前70%。体育、艺术录取考生考试总成绩位次不能低于总考生的前80%,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学校只录取当年初中毕业、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考试总成绩达到相应录取分数要求的考生。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录取考生考试总成绩位次不能低于总考生的前70%。体育、艺术录取考生考试总成绩位次不能低于总考生的前80%。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鲁教高字〔2021〕3号)要求,“3+4”贯通培养中职阶段招生范围为全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滨州市,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在全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5%,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其中,艺术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可放宽至在全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75%。

  我市委托淄博师范专科学校定向培养试点的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录取考生考试总成绩位次不能低于总考生的前50%。

  其它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师范教育填报志愿资格线由滨州市招生考试院按有关规定确定并在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前公布。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考生达到初中毕业水平即具备录取资格,往届初中毕业生及普通高中肄业生、结业生均可注册,不受考试总成绩限制。鼓励考生选报中等职业学校,已确定选报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不可无志愿录取到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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