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湖北自考网

华中师范大学自考答疑:简述共同犯罪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是什么

     简述共同犯罪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

  

  简述共同犯罪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答: 与单个人犯罪一样,共同犯罪的成立仍以符合犯罪构成为前提。从犯罪构成要件的意义上说,共同犯罪并没有什么特殊性:共同犯罪的特殊性,表现在各个行为人的犯罪故意与犯罪行为的“共同”这一点上。

  基于上述理由,共同犯罪应以符合同一个犯罪构成为前提。但是,二人以上在同一犯罪构成的前提下,分别具有不同的加重情节或者减轻情节的,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或者说,只要二人以上的行为符合某一犯罪的构成要件,即使对二人以上应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定刑,也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

  如果二人以上持不同的故意共同实施了某种行为,则只就他们所实施的性质相同的部分(或重合部分)成立共同犯罪(部分犯罪共同说)。

  

  编辑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136311265@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hbrsks.net/?id=47340
湖北自考网

编辑: 湖北自考网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