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2023年考试录用各级公务员公告》和上级要求,现就我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和面试事项通知如下:
1.经初审、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前的资格审查(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一级办事员)岗位人选报名时已提交材料,无需参加审查)。 (1)经初审、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体能测试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地点为兰溪市政府东辅楼309办公室(府前路81号)。 (二)其他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地点为社保大厦四楼多功能厅(府前路234号)。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填写并提交《面试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出具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写明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身份证等应聘岗位所需的证(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写明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毕业证、学位证等应聘岗位所需的证(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字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的,应当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证明;
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务,应提供退出现役证明和户口簿(或户口簿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一页);
相关人员在资格审查开始前48小时(2023年3月4日9时前)确认不参加资格审查的,由招考机构在通过该岗位笔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已取得面试资格并入围体能测评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3月4日9时前将免除资格审查决定书送达兰溪市公务员局或电话联系招考机构(联系电话:),招考机构将以短信方式予以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岗位不再替补。
2、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将于3月7日参加体能测评,请携带3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于3月6日资格审查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及实施细则。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4.面试及体能评估入围人选名单见附件2。
下载附件:
附件1:面试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附件2:兰溪市2023年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及体能测评入围考生名单.xls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兰溪市公务员局
202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