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村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漳委组通[2023]24号)、《中共漳浦县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漳浦县第一批村务工作者选拔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委组通[2024]9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新时代乡村振兴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村级工作队伍,决定选拔招聘漳浦县第一批村务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1.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将从2024年4月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达到55分以上(不含加分)但尚未录用人员中公开招聘村务工作人员100名,优先考虑村级干部队伍薄弱、地点偏远或工作量大的行政村。
2. 注册要求
1.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社会主义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问题面前立场坚定;
2、户口在漳浦县的申请人(不含古雷、都循、沙溪、下美等4个乡镇的申请人);
3、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即1988年7月至2006年6月之间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计算机操作;
5、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安排,品行端正,热心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基层志愿服务精神;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已参加2024年4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且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不含加分)在55分及以上且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的考生不属于本次报名范围;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①违背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参加邪教组织或者非法宗教活动的; ②受过刑事处罚,是“村霸”、宗族黑恶势力,有涉黑涉恶问题的; ③以请愿为名,非法煽动、组织、参加聚众闹事,或者长期寻衅滋事,影响社会稳定的; ④受到过中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 ⑤近三年内,在人事考试中被查出有作弊行为的; ⑥尚未履行党纪、行政处分影响期,或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者立案调查的; ⑦ 因涉毒、涉黄、涉赌、诈骗等问题受过处理,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⑧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准登记情形的人员。
二、评选程序
本次招聘将向社会公布招聘计划和应聘资格条件,采取公开报名、综合比选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比选、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预审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7月5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在县城设立总报名点,负责接收全县各乡镇、村的岗位报名;在各乡镇设立分报名点,只负责接收本乡镇、村岗位报名(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申请人应在报名时间内亲自或通过直系亲属向相应报名点提交纸质版相关申请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住址页、个人页)、需现场验证的材料原件、复印件;
②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尚未取得相关证书,请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网上验证报告,相关学历、学位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现场验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2024年4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准考证、成绩证明,一式两份;
④ 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⑤《漳浦县村务工作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双面打印及照片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乡镇,也可选择是否接受调整,如勾选“接受调整”而未通过乡镇选拔,可参加其他乡镇尚未填报岗位的选拔);
⑥如委托亲属代为报名,还需携带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 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文件(综合比对第4点所列的相关经历、背景或身份证明材料等)。
4、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须与《漳浦县村务工作人员登记表》所填信息一致,如有不符、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 综合比较
1、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的比例,在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以2024年4月份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综合基础知识试卷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名单,额满为止。入围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方式确定报考人员名单。
2.如某岗位报名人数不足计划人数,可在愿意调整岗位、已报考本县其他乡镇岗位(古雷港区四乡镇除外)且符合条件但未入围体检名单的候选人中重新选拔空缺岗位。重新选拔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在全县统一协调,经有关方面确认同意后,正式进入体检名单。调整选拔入围候选人不再作为原岗位候选人。
3.体检前,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资格而出现空缺,由已报考该乡镇职位且成绩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按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排序递补,直至填满。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下列人员招聘: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②退役军人; ③应届高校毕业生; ④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乡镇应聘的人员; ⑤具有“三帮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等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须履行足额服务年限)。同时满足以上多项条件者优先考虑。
5、同一乡镇岗位上一次入围候选人,如分数相同,且评选标准相同,则由乡镇组织面试,面试分数较高的候选人入围。
3.体格检查
体检由漳浦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知道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仅限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因缺席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予录用。体检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三、工资保障与考核管理
(一)待遇。村务工作人员任职期间的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等级补贴、绩效奖励和社会保障,个人按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任职三年后再次录用,享受的各项政策待遇不变,岗位等级可以连续。
(二)考核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和离职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村务工作人员晋升、业绩奖励、奖惩和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四、岗位职责
村务工作人员由乡镇、行政村管理聘用,实行专职工作,实行考勤、请假等管理制度。主要职责:学习、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社会救助、应急救援等农村中心工作;管理农村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或协助分管各项党务、村务;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了解群众的思想,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