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政策:“三支一助”服务期内,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安置补贴2000元
教育待遇:服务期满后3年内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月11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全省将招聘1545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两年制教学、农业、医疗和扶贫等服务工作,服务期间可享受安置补助等补贴,服务期满后可享受定向招考公务员等优惠政策。
此次招募的1545名人员中,“支教计划”247人,将到师资短缺的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教学支持服务;“支农计划”359人,将到乡镇或农业技术服务部门提供支农服务;“医护计划”663人,将到乡镇卫生院提供医疗支持服务;“扶贫计划”276人,将到乡镇提供扶贫开发项目。招募对象为2016年至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医护计划”可拓展至成人教育医学专业以上高校毕业生。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4月19日至4月25日上午8:00,不收取报名费,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看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共产党员、学生干部、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的人员、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专业紧缺人才和自愿回家乡(县、市、区)就业的人员、家庭生活困难的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高校毕业生在“三托一扶”服务期间,可享受补贴政策。工作补贴和生活补贴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试用期后新录用高校毕业生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发放艰苦边远地区补助。对新录用“三托一扶”人员,服务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助费2000元。
完成服务期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还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如可报名参加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考公务员考试,完成服务期并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可按选拔程序补充入选。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考核录用的人员,可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直接考核录用到所在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任职,不再约定试用期。服务期满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在初试总成绩上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技校)毕业生免试可进入成人高等院校本科起步阶段学习。(记者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