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消防提醒:《档案建筑设计规范》由中国国家档案局和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该《规范》对档案馆的建设有明确的要求,特别是对库房的门、库房内的电器、防火措施等都有严格的防火要求。
1.防火设计
1.档案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有关规定。
2、档案区域内同一防火分区的库房之间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防火墙,防火分区之间及库房区域与其他部分之间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4.0h的防火墙,其他内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材料。档案室楼面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3.用于档案、资料垂直运输的电梯,应位于档案馆附近、防火门以外;电梯井应封闭,其围护结构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体。
4、专用收藏仓库应有单独的防火分区。
5、特级、甲级档案馆和属于第一类高层建筑的乙级档案馆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他乙级档案馆应在档案库房、服务器机房、缩微影印室、视听技术室、空调机房等房间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档案区应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特种、甲级档案馆中的特藏图书馆、非纸质档案馆、服务器用房应设置惰性气体灭火系统。特种、甲级档案馆中的其他档案库房、档案业务用房、技术用房、乙级档案馆中的档案库房可采用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或细水雾灭火系统。
7、档案馆内不得安装明火设施。档案馆设备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
8、档案存储建筑及每个防火分区均不应少于2个安全出口。
9、档案区内的缓冲室、档案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为甲级防火门。
10、库区内设置楼梯时,应采用封闭式楼梯间,且门应为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11、档案建筑应配备灭火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
2.施工设备
1. 给排水
2、馆区内应设置给排水系统。
3、档案库区内不得设置除消防以外的供水点,其他给水、排水管道不得穿过档案库区。
4、与档案馆相邻的内墙上不应安装给排水立管。
5、各类房间的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6. 供暖、通风和空调
7.档案馆及档案业务技术用房设置空气调节装置时,其室内温、湿度要求应符合本规范表5.2.1、表5.2.2和表5.2.4的规定。
8.档案馆不宜采用以水或蒸汽为热媒的供暖系统,如必须采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漏水、漏汽,供暖系统不得过热。
9、每个档案室的空调应能独立控制。
10、通风空调管道应有气密性良好的进风口和出风口。
11、主片库应设有独立的空调系统。
3. 电气
1、档案馆的供电级别应与档案馆的级别、建设规模相适应。
2、特级档案馆应有自己的电源。
3、特级档案馆、变电站、水泵房、消防用房等用电负荷不宜低于一级。
4、甲级档案馆应自备电源,且档案馆、电力变压器、水泵房、消防间等用电负荷不应低于一级;乙级档案馆、电力变压器、水泵房、消防间等用电负荷不应低于二级。
5、库区总电源开关应设在库区外,档案仓库电源开关应设在库外,并应设有防止漏电、过载等安全保护装置。
6、档案馆的电源线、控制线应采用铜导线。
7、档案室、服务器机房、计算机房、缩微技术室的配电线路应采用金属管保护,并应进行隐蔽处理。
8、空调设备、电加热装置应有单独的配电线路,并应有金属管槽保护。
9、档案灯具种类及安装位置应与档案设备布局相协调,缩微阅览室、计算机室的照明应避免在显示屏上出现灯影和反射眩光。
10.档案室照明照度标准应符合表7.3.10的规定。
11、档案建筑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特、甲级档案馆应为二级防雷建筑,乙级档案馆应为三级防雷建筑。
12.档案馆应适应档案信息化建设要求,应根据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密等要求进行综合布线和预留接口。通讯和计算机网络设施应满足工作需要。
以上就是档案室消防设计要求相关内容。广东华业消防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取得“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二级资质”等资质,通过了:2007、:2004、:2007等质量、安全、环境、施工综合体系认证,拥有广东省建设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荣获广东省工商厅授予的“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是广东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被评为“2016年度中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百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