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一步步发展,各种制度层出不穷,制度具有让我们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你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交通运输企业消防安全制度,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明确责任,规范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 公司及各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条 公司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公司成立生产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业务部门成立安全生产实施小组全面负责本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及下属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各下属业务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各单位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与落实由各单位组织安排。
第四条 安全技术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业务部门及下属单位应根据职能部门实际情况,聘请注册安全主任或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企业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和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时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法,模范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第六条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组织领导和管理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
3、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投入。
4、坚持“管生产、管安全”的方针,实行生产、安全“五个同步”,全面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消除安全隐患。
5、保证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落实,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
6、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本单位员工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意识。
7.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建立完善运行保障体系,强化风险保障能力管理。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个不容忍”原则监督、指导事故处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责任人员的职责
1.直接责任人员是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向本单位安全领导机构和第一负责人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协助、配合第一责任人,共同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
3、组织、检查、督促、指导本单位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4、定期向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第一责任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先进经验,推广先进管理方法,落实安全预防措施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5、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员工培训。
6、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实施、检查、监督和指导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任务。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和责任。
第八条 公司安全技术部门职责
1、技术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直接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直接向第一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完善。
3、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员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状况,总结先进经验做法,推广先进的管理方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预防措施和整改方案。
4、负责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检查记录和整改措施,及时发现、纠正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5、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新进驾驶、维修人员的培训、考核,协助各车队做好驾驶员安全例会及事故驾驶员培训等。
6、负责本单位各类安全生产报告的填写、归档。
7、负责建立安全生产基础资料档案。基础资料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总体方针、方案、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册、作业司机名册、检查考核记录、安全例会、安全活动记录等安全生产基础资料。
8、负责总结、通报部门营运车辆违法、违规、事故等情况。
9、负责营运车辆的保养、维修、季检、年检及春季运输工作。负责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
10、负责本部门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检查、维修和更换。
第九条 停车场物业管理单位安全员职责
1、停车场物业管理单位安全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3、负责单位定期安全检查,并做详细检查记录,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负责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基础资料和档案,完成各类安全生产报告的上报和归档工作。
5.负责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检查、维护和更换。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和义务。
第十条 安全员职责
1、安全员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全面负责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行车的管理工作。
2.加强营运车辆检查监管,掌握车辆安全技术要素和驾驶员安全驾驶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限期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3、协助安全技术总监、班组长及相关部门对驾驶、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学习。
4、收集并归档车辆技术、驾驶员档案等相关信息(包括驾驶员资质、违法、事故、培训、考核等)。
5、按照事故应急技术预案的规定,做好交通事故报告、保护现场、抢救伤者、疏散旅客、办理保险理赔等工作。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和职责。
第三章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十一条 管理人员的培训
1、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培训。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此项工作主要由安全技术部承担,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培训内容主要为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培训材料包括《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深圳市企业领导人员安全管理问责办法》等。
2.基层管理者培训
1)班组长培训。班组长每年应接受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此项工作主要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驾驶教程等。培训教材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驾驶教程》、《驾驶及维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停车场管理人员培训。停车场人员每年应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此项工作由公司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知识等。培训教材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3)安全员培训。安全员应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公司每年应组织安全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此项工作由安全技术部负责。培训教材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驾驶教程》、《驾驶及维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4)以上人员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考核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重新考核,再次不合格者,将被调离原岗位。
第十二条 其他人员的培训
1、维修人员培训:各车队每年应进行两次驾驶、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此项工作主要由安全技术部承担。车队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驾驶、维修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此项工作主要由车队承担。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驾驶教程等。培训教材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驾驶教程》、《驾驶、维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安检员培训。各车队安检员均应参加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各车队每年应至少对安检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此项工作由车队负责。培训材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特区消防条例》及相关维修业务知识。
3、调度员培训。公司每年至少对调度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此项工作由安全技术部负责。培训教材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
4、维修人员的培训。公司的维修人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公司每年应对维修人员进行至少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此项工作由安全技术部负责。培训材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及相关维修业务知识。
5、以上人员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考核,再次不合格的,予以调离工作岗位或辞退。
第十三条 新员工培训
1、新进员工应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培训主要由安全技术部承担,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安全生产相关内容。培训材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等。
2、新进驾驶员上岗前应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此项工作主要由安全技术部承担。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驾驶教程等。培训教材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驾驶教程》、《驾驶员和维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新员工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第四章 安全检查制度
第十四条 为落实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检查思想、检查管理、检查制度、检查场地、检查隐患、检查事故处理等。
第十六条 安全检查实行分级分级管理,具体分为公司总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各业务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停车场及车队组织的安全检查、各单位安全员组织的日常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公司安全检查
1、公司总部每年组织两次安全大检查(即安全月活动期间的安全大检查、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大检查),检查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带队,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各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公司办公室、经营部、安全技术部全体人员组成。
2、公司安全大检查组将深入各业务单位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各业务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到位、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是否良好、各项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安全学习培训是否按规定进行、各项安全检查记录是否齐全,并对各业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安全技术部人员将做好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检查组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向安全检查组提交书面报告。安全检查组委托安全技术部进行验收复查。验收合格的,安全技术部向检查组组长口头汇报;验收不合格的,安全技术部应重新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运营单位负责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实行定点跟踪,直至整改合格。
第十八条 安全技术部日常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部原则上每月对各作业单位进行一次日常检查,时间为每月14日左右。检查内容与公司安全检查组的检查项目相同。每月轮流检查两至三个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具体处理方式参照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 运输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1.运输运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每月组织一次本部门安全检查,由安全第一责任人牵头,成员由安全直接分管负责人、安全技术部(组)全体成员、各车队队长、安全员等组成。
2、检查组对各车队(含修理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辆检测维修记录、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驾驶人员和修理人员安全培训学习记录、驾驶员违法行为及交通法规学习记录、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状况,以及对运营车辆状况进行抽查,并指定专人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当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检查。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安全直接责任人验收,直至合格。
第二十条 停车场、综合营业部安全检查
1、公司及所属综合业务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每月组织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安全第一责任人带头,成员由安全直接负责人、安全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组成。
2、检查组要深入各车站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各类安全检查记录、员工安全培训学习记录、各类安全设施设备状况、车辆回站强制检查记录以及车辆发车记录、供电线路等,并指定专人做好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检查。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安全直接责任人员验收,直至合格。
第二十一条 车辆、车队、场站安全检查。运输经营部门各车队第一安全责任人应当每月组织安全自检。自检内容包括车辆检查保养、车辆运行状况、车辆和驾驶员违法行为、违章驾驶员培训学习情况;场站及物业区灭火器配备及有效期限、供电线路、车辆回场、出场后检查等。发现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自检结果应当由专人记录,以备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车队停车场安全员应当按照职责和有关规定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立即报告车队领队或经理,车队领队或经理应当组织人力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三条 为了预防事故发生或者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减少损失,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十四条 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1.特殊重大事故应急措施
1)一旦发生特殊、重大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班组长、安全员了解情况后,应尽快向经营单位负责人报告。经营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迅速了解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人员伤亡等第一手资料,并立即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即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安全技术部汇报。
2)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开会,研究事故善后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同时,在24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告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迅速派出安全专业组和协调联络专业组相关人员及组长赶赴事故现场,一方面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另一方面协助交警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处理事故,同时请求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做好伤者的送医救治工作。
4)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和有关成员必须亲临事故现场处理情况,确保事故能够顺利、迅速解决。
2. 重大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即两人及两人以下死亡的事故),班组长、安全员获悉情况后应当立即向运营单位负责人报告。运营单位负责人查明事故情况后,应当立即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安全技术部报告,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运营单位负责人、领队、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应当迅速赶赴事故现场,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协助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等。
3)事故处理完毕后,应立即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3.一般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一般事故(无人员伤亡)时,班组长、安全员获取信息后,应当尽快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作业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安全技术部。
2)运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带领领队等有关人员到事故现场,协助交警处理此事,并联系保险部门办理理赔事宜。
4. 轻微事故应急措施
如果发生一次小事,团队负责人和安全官员应在收到报告后尽快向公司领导人报告情况,公司领导人可以将团队负责人,安全官员,安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委托到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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