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

为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做好本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制定以下措施。…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8 月 14 日

北京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措施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继续规范校外培训(含线上线下培训),做好本市义务教育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减轻工作(以下简称“双减”),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构建首都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最高标准,按照“校外治理、校内保卫、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强化学校教育主战场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范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积极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切实缓解家长忧患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工作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出发,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期待,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坚持校外培训的公益性,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坚持政府主导、全方位协调。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政府统筹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完善保障政策。强化学校教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同时深化学科培训机构治理,明确家庭、学校、社区的协同责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坚持统筹谋划、稳步实施。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广典型经验,深入探索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治理,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抑乱、减负、防风险”工作要求,校内校外齐抓共管、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确保2021年底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课外训练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家长相应精力负担等切实减轻,两年内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提高学校服务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渠道作用,加大改革力度,统筹校内外教育资源,统筹课内课外两个时间段,统筹学校教育教学安排,全面系统构建学校教育生态。提高校内教育服务质量,提升学校教育水平,让每一个学生在校都能学好、学好、学足。

校外培训规范有序。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防止无序扩张,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培训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学员全面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2.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

4、统筹做好作业管理。进一步完善作业协调管理机制。学校要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建立校内作业公示制度,全班各科作业公示,加强质量监管。作业必须当堂布置,所有作业必须检查批改,及时反馈。要加强当面批改,作业难度不超过国家课程标准,不得布置机械重复、惩罚性作业。严禁将作业布置给家长或让家长检查批改。

5.控制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作业,但学校可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个别学生努力仍无法完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保证充足睡眠。

6、加强作业设计的指导。充分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涵盖德智体美劳全面教育的基本作业。鼓励分层布置、灵活布置、个性化作业。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题指导。不得要求学生自行批改作业。

7.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应指导学生完成课余的书面作业,开展必要的学业学习,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开展适当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学活动。指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和网络,保护视力健康,预防网络成瘾。家长应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应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和生活。

3.提高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8.统筹规划设计。学校应统筹教育教学活动和师资资源,将课后服务时段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统筹规划和制度设计。第一阶段完成体育锻炼,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第二阶段开展学业辅导和综合素质拓展活动,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7:30。两个阶段相互衔接,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长托管服务。初中可在工作日晚间开设自习课。学校可协调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休息制”。

9.丰富服务内容。学校应当制定具体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提供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菜单供学生自愿选择,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学校应当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组织优秀教师为学习困难学生答疑辅导,拓展课余学生的学习空间。积极开展科普、文体、艺术、劳动、读书、兴趣小组、俱乐部活动等丰富多彩的综合素质拓展活动。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教授新课程。

10.拓展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一般由学校教师承担,校级干部、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要主动承担课后服务任务,也可以聘请退休教师、有资质的社会专业人才或志愿者等优质教师,引进校外优质资源,共同开展课后服务。教育部门可以组织优秀教师到本地区缺乏优质资源或有需要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课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如果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兴趣特长发展的特殊需要,教育部门可以适当选拔引入非学科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11.加强和改进免费在线学习服务。全面实施“互联网+基础教育”工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管理能力。完善在线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在线公共教学平台,打造“双师课堂”。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用好免费在线优质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免费学习资源以及法律、安全、心理健康等领域的优质特色教育资源,深化开放式互动答疑,让更多学生受益。

四、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12.严格准入审批。不再审批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培训机构。对现有的学科培训机构重新审核备案,逐步减少、动态淘汰无证机构。保留的学科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不具备相应资质、未经批准多点开展培训的学科培训机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已经登记备案的网络学科培训机构,将按要求全面排查,并按标准审核准入,对未通过审批的,注销其原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ICP)》。

13.严格控制学科培训时间。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科培训。学科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线下培训不迟于20:30结束,线上培训不迟于21:00结束。线上培训应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节课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理控制学生连续在线培训时间。

14.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完善学科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动态掌握学科培训的培训内容、培训教材、教师资质等信息,完善培训内容备案和监管制度。严禁开展超标准、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网络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性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反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式。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培训范围过大、培训质量低劣、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从事学科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质;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走学校教师;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在境内聘用外国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用外国人员到国外开展培训活动。

主体培训机构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在机构场所显著位置和网站公示机构资质(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相关信息)、教师资格(包括名称、照片、授课班级、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等)、收费及退费标准(包括收费标准、退费方式、培训费用收取账号等)、培训内容(包括课程名称、时间、价格等)、聘用外籍人员情况(包括姓名及在华工作许可号码)。

15.加强经营活动监管。严控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的融资和费用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严禁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以推销业务。对行业垄断行为坚决依法依规查处。落实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校外培训费用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定价方式,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超额收费和过度牟利行为。校外培训机构每次招生前须向教育部门报送招生简章、课程内容、师资资质、收费情况等事项。 加强培训领域贷款监管,充分运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厉查处经营者利用不正当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全面落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前置收费管理办法。鼓励推行“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费”培训收费模式,有效防范“退费难”“卷款跑路”等问题。

16.严控广告。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全市主流媒体、新媒体、公交车站、地铁等公共场所、居住区各类广告牌、网络平台等不得发布、播出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科书、教材、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一切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法违规校外培训广告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17.严禁主体培训机构上市融资。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要求,主体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方式投资主体培训机构,不得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主体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并购、委托经营、连锁加盟、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制或参股主体培训机构。对违反规定的,必须进行清理整顿。

18.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完善全链条、全过程管理服务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违法行为发现机制、常态化风险监测机制、联合执法惩戒机制。用好“黑白名单”制度,不断完善信用管理和分级分类监管,推动监管模式创新。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举报和媒体监督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在自律、维权、纠纷化解、行业信用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互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五、提升校园教育教学质量

19.推动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继续深化集团化学校、学区化管理,推动教育各要素有序流动,努力实现教学、队伍、资源区域协同。加快城乡一体化学校、市级协同优质学校建设。充分激发办学活力,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提升学校整体育人能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0.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国家课程全部开好,严格规范教材使用。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课时、增加难度、加快进度。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其他年级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做到该教的都教。减轻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式,不允许提前退课备考、非法统考、考试题型过大、考试名次等行为。考试结果实行等级制呈现。学校不得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为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分班考试。严禁划分重点班和实验班。

21.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落实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基本规范、基本程序,优化教学方式,加强教学管理,积极推进“网络课堂”“双师课堂”“一体化课堂”建设,提高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加强学科建设和教研管理,科学做好学前与小学、小学与初中的衔接,引导教师准确把握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维方式,遵循学生认知和成长规律,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22.深化高中招生改革。积极完善以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继续深化高中招生考试方式改革,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探索过程性评价,根据不同学科特点改进考试和分数呈现方式。坚持以学定考,进一步提高中考出题质量,防范偏题、怪题、超课程标准难题。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给本区域初中的比重,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和恶性竞争。

23.纳入质量评估体系。各区党委、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禁以入学率下达招生指标​​、片面评价学校和教师,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把“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区、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估重要内容。

六、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24.确保课后服务保障。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做到满员到位。完善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确保经费增量满足课后服务需要。深化绩效导向,主动向参与课后服务的人员倾斜。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方案,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补贴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及相关人员,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贴的经费数额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下一年度正常确定绩效工资总额的基数。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贴可作为劳务费管理。教师课后服务工作业绩应作为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25.推动家庭、学校、社区协同发展。进一步明确家校教育责任,加强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动协同教育社区建设。教育部门要会同妇联等部门开办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服务站建设,指导学校建立定期家访制度,完善家长培训制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成功观,准确分析学生发展需求,合理判断儿童成长期望,努力形成减负共识,为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26.严禁教师有偿补习。严禁在职中小学干部、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习;不准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学生介绍校外培训机构或者提供学生信息;不准组织、推荐、指导学生参加有偿补习。对教师在校外进行有偿补习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直至吊销教师资格。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7.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双减”工作落到实处。中小学党组织要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身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28.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市级统筹、地方负责”工作机制,市、区“双减”工作小组要做好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例会和定期调度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确保“双减”工作取得实效。

教育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双减”相关工作;宣传和网信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要配合教育、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补充中小学师资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或收费标准,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政策;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经费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教师绩效工资确定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学科培训机构登记注册工作; 市场监督部门应在非受试者培训机构的注册中表现出色,以及对校园外培训机构的充电和广告在培训场地的安全管理方面,政治和法律部门应保持良好证券监管局负责指导银行和其他机构在校外培训机构对预付款的风险管理方面做得很好,并清理和纠正并纠正培训机构的融资和清单; 纪律检查和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和纪律委员会;政府检查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

相关的行业当局负责在各个​​领域的校园培训机构的访问方法,并加强日常监督,并负责基于学科的培训机构流行的科学培训机构。

29.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责任机制,并严格持有未能履行其责任并根据法规,学科和法律负责的地方政府,部门,学校和相关负责人。

30.加强宣传和指导。新闻媒体应遵守正确的公众舆论,及时宣传该党的教育原则和政策,积极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并稳定社会期望。

31.稳定地促进实施中央政府的要求,准确地掌握“双重减少”政策,了解机构的要求,并指导机构转型和标准化的发展,并专注于解决各种企业,并采用“一个企业,一项政策”,以防止各个区域的范围,以下各个方面,并有可能范围。 ly处理紧急情况,并保持社会保障和稳定。

在为强制性教育的学生中做好的“双重减少”工作,我们将为3至6岁的学前班儿童和一般高中生的校外培训进行管理。将根据中央政府和这个城市的相关法规实施,将批准OOL儿童和基于校园的校外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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