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师函[2022]23号),现将永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资格审查、面试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1. 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委会等有关人员组成,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纳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2.现场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参加2023年江西省中小学(含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并被录取或调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均为本次资格审查对象,具体人员名单可在江西教育网、江西人事考试网查阅,包括《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一批面试入围名单及网上调整公告》、《江西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第一批面试入围名单及网上调整公告》、《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调入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和《江西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调入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公告》。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2日8:30-12:00、14:30-17:00;(其中,调入面试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6月5日8:30-12:00)
2、地点:永新县教育体育局(进正门后右侧党员活动室)
(三)所需材料如下:(需提交原件审核,现场退回,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保存)
1.《永新县2023年教师招聘(含特岗)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须使用A4纸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网站打印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归档表》复印件各一份。
4、笔试准考证(彩色A4纸打印),以及两张与笔试准考证背景相同的一寸彩色照片。
5、思想品德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由其就读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往届毕业生,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
6.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与所报考岗位科目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23年8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供当地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出具的符合教师资格认证条件的证明,即通过报考教师资格认证的全部考试和测试)。教师资格证书模板见附件3,可自行下载并由教师资格认证机构盖章。
7. 其他材料
①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教师,须在同一县(含直辖市,下同)公立中小学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8年9月前正式成为公立学校教师,“三支一扶”教学人员、特岗教师服务年限可合并计算),并在笔试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其任教的上一所中小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上述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之一。
②在我省同一县区公立中小学任教累计未满5年的正式教师、任职未满3年的特岗教师(2021年、2022年入职),须在笔试报名截止前取得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同意的离职证明,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办理离职、退职手续,不能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任职满3年的特岗教师(2020年9月入职的特岗教师)尚未入职的,须在笔试报名截止前取得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③我省“乡村教师定点培养计划”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须按录取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原则上不得参加其他公开招聘考试,如确需参加,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时间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解除协议。
④应届毕业生认定材料:须通过全国统一高考、专科入学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就读,在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高校或科研机构,毕业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前(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届或2022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档案保管人出具的证明(证明其档案仍留存于原毕业学校或留存于各级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四)相关要求:
1.考生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须保持畅通,并须自行准备所需材料并按规定顺序装订,否则如影响资格审核,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参加,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3、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面试空缺,将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只补一个空缺)。6月2日至6月4日,将电话通知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5日8:30-12:00。如您未能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予补考。